《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起,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E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起,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E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E 类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 A 类、C 类、D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其中,A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 C 类、 D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 类、D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本基金 A 类、C 类、D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其中,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519078,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470078,D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21355,E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21460。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C 类、D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申购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如下:
购买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 x | 0.80% |
100 万≤M<300 x | 0.50% |
300 万≤M<500 x | 0.30% |
M≥500 万 | 每笔 1000 元 |
本基金C 类、D 类和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端申购费。
3、赎回费:
本基金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如下: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N<7 天 | 1.50% |
7 天≤N<30 天 | 0.30% |
30 天≤N<1 年 | 0.10% |
1 年≤N<2 年 | 0.05% |
N≥2 年 | 0% |
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
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赎回费用扣除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为赎回费的 25%。
本基金D 类、E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如下: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N<7 天 | 1.50% |
N≥7 天 | 0% |
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 0.4%,D 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E 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
5、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因增设 E 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结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修订内容要点详细见附件,上述修订内容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起生效。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xxx.00xxxx.xxx)查阅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000-000-0000)咨询相关信息。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28 日
附件: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的修订内容要点
一、《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内容要点:
(1)第五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第三条“基金份额类别”修改
为: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 类、D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基金A 类、C 类、D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第二条“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第 3 点“销售服务费”修改为: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 0.4%,D 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E 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销售服务费具体费率参见本基金公告或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对C 类、D 类和E 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基金C 类、D 类和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C类、D 类和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在通常情况下,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在通常情况下,D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D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D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D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在通常情况下,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E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E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3)根据本基金本次增设E 类基金份额而对《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作出的其他必要修改。
二、《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要点: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同时将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的申购与
赎回”第七条“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修改为: “
(七)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C类、D类和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
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比例下限。
3、申购费用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如下:
购买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 x | 0.80% |
100 万≤M<300 x | 0.50% |
300 万≤M<500 x | 0.30% |
M≥500 万 | 每笔 1000 元 |
本基金C 类、D 类和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端申购费。
4、赎回费用
本基金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如下: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N<7 天 | 1.50% |
7 天≤N<30 天 | 0.30% |
30 天≤N<1 年 | 0.10% |
1 年≤N<2 年 | 0.05% |
N≥2 年 | 0% |
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
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赎回费用扣除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为赎回费的 25%。
本基金D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如下: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N<7 天 | 1.50% |
N≥7 天 | 0% |
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根据《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对应内容进行其他一致
性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