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JCDCG-2018090702 采购人备案编号:SCUSBC 转化平台 1815
招标编号:JJCDCG-2018090702
采购人备案编号:SCUSBC 转化平台 1815
四川大学生物治疗国重实验室全自动核酸纯化和体系构建系统等四个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人:四川大学
招标代理:四川金剑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38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9
第六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 4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53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6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金剑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大学委托,拟对四川大学生物治疗 国重实验室全自动核酸纯化和体系构建系统等 4 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JJCDCG-2018090702
二、采购人备案编号:SCUSBC 转换平台 1815
三、招标项目:四川大学生物治疗国重实验室全自动核酸纯化和体系构建系统等 4 个设备采购项目
四、资金来源:专项经费,已落实,本次采购预算总额为 815 万元。
五、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计 4 包。
1、采购清单
包号 | 货物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批) |
第 1 包 | 全自动核酸纯化和体系构建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1 |
第 2 包 | 病理大组织全切片扫描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1 |
第 3 包 | 全自动微滴芯片式数字 PCR 仪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1 |
第 4 包 | 高通量蛋白质相互作用分析仪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1 |
2、采购用途:用于四川大学生物治疗国重实验室科学研究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018 年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国家主管单位或三方权威机构开具的证明为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最新)。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最新)。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招标文件自 2018 年 9 月 12 日至 9 月 18 日每天 9:00-12:00;13:00-16:00(北京时间,节 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 18 号沙河壹号 B 座 13 楼 1301-1303 号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 年 10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 18 号沙河壹号 B 座 13 楼 1301-1303 号开标室。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二、采购单位:四川大学
地址:xxxxxxxxxxxx 00 x联系人:曾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金剑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 18 号沙河壹号 B 座联系人:xxx、x先生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大学生物治疗国重实验室全自动核酸纯化和体系构建系统等4 个设备采购项目 |
2 | 采购文件编号 | JJCDCG-2018090702 |
3 | 资金来源 | 专项经费,已落实。 |
4 | 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15万元;第一包:人民币225万元,第二包:人民币 130万元,第三包:人民币110万元,第四包:人民币350万元。 2、本项目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5 | 采购、报价方式 (实质性要求) | 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设备均以人民币报价;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包括进口税费。 |
6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7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 |
8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xx。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四川 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 | ||
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 号)的规定,对 | ||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涉 | ||
及) | ||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 ||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 | ||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处理。 | ||
4.联合体投标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 | ||
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 ||
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 ||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
〔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 ||
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
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 ||
审。 | ||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 |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 |
9 | 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 | 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
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 〔2017〕141 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
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 ||
格参与评审。 | ||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 | ||
利性单位声明函》。 | ||
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 | ||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四、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 ||
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 ||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 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 ||
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 ||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 | ||
诺。 3.“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 ||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 | ||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
参加项目投标直接作废标处理,不予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0 | 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 (如涉及) | 若采购文件涉及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品牌或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 |
11 | 强制认证产品 (如涉及) | 1. 如涉及CCC产品的认证证书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提供至采购人,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将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国家最新一期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内的产品。 |
12 | 交货时间、地点 | 交货时间: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有单独要求的,以第六章要求描述为准。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13 |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 质量要求:招标文件第八章中有单独要求的,以第八章要求描述为准。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14 | 联合体投标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15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x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
16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实质性要求) | 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
17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壹号B座13楼1301-1303号 |
18 | 供应商质疑 |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或快递提交质疑函(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快递以受送达人在签收单上签收之日为准),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3.联系人:xxx、x先生 4.联系电话:000-00000000 0.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壹号B座13楼1301-1303号 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 ②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③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 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9 | 分包履约 (实质性要求) | 不允许分包履约。 |
20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21 |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10日10:00时(北京时间) |
22 |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 开标后90天。 |
23 | 投标保证金 | 第 1 包:人民币 2.25 万元,第 2 包:人民币 1.3 万元,第 3 包:人民币 1.1 万元, 第 1 包:人民币 3.5 万元。 交款方式:转账、电汇、保函,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请注明招标编号)。 收款名称: 四川金剑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永丰支行账号:2003014210011174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下午16:00(转帐,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24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25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26 | 投标文件份数 (实质性要求) | 技术(商务)响应性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资格审查文件1份(内容含第四章、第五章要求);电子文档(U盘)1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 |
27 | 投标文件的装订 (实质性要求) | 技术(商务)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资格审查文件、电子文档、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都必须分别装订。 |
28 |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实质性要求) | 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如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正本和副本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
29 | 投标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如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 |
30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壹号B座13楼1301-1303号开标室。 |
3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32 | 代理服务费 | 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标准下浮20%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
33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总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账户。中标人完全履行合同相应条款的,最终验收合格后6个月退还合同总额 7%,质保期满后1个月退还合同总额3%,不支付利息。投标人不满足要求的,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本项不适用,由合同另行约定。收款单位:四川大学 开 户 行:建行xxxxxx xxxx:51001870469059888666 |
34 | 售后服务 | 招标文件第六章有单独要求的,以第六章要求描述为准。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35 | 国家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 | 在没有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情况下,只有国产产品(其中可以含进口部件,见以下释义)才可中标,只有技术需求中标明为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才允许进口产品中标,但不排斥满足条件国产产品投标和中标。国产产品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生产的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些区域仅在关税待遇及贸易管制方面实施不同于我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但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因此,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 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 |
36 | 特别xx | 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明确承诺,在中标后若出现非采购人原因导致的设备禁运的情况,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国产设备除外) |
注:本前附表以外关于其他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大学。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金剑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5.1.1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1.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
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5.1.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及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格式文件,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原厂技术证明资料除外),否则相关资料可认定为无效。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故意错误翻译除外。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设备均以人民币报价;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包括进口税费。
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2.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审查文件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文件二:技术(商务)响应性文件
(一)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技术要求偏离表(“技术要求”中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标明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4)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5)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产品制造商);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 商务和售后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商务应答和承诺。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5)知识产权承诺函;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8)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10)投标人根据第七章评分办法提供的证明材料;
(11)商务应答表;
(12)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注:以上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备注要求分别装入资格审查文件和技术(商务)响应性文件中。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尽量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转帐、电汇、保函。本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16.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4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非现金形式)。
有关部门认定是否违法、违规、违纪时效不计算在五个工作日内。
16.6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技术(商务)响应性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资格审查文件 1 份(内容见第四、五章要求),相应的电子文档 1 份、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1 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和“资格审查”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盖章应复盖在签名之上。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 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 “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和资格审查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编码(必须胶装)。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如分包)、年月日。
19.2 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响应性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资格审查文件”、“开标一览表”、 “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递交的资料如下:
(1)标注有技术(商务)响应性文件正本的密封袋(数量不限);
(2)标注有技术(商务)响应性文件文件副本的密封袋(数量不限);
(3)标注有技术(商务)响应性文件文件电子文档的密封袋(1 个);
(4)标注有开标一览表的密封袋(1 个);
(5)标注有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袋(1 个);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单独手持件,盖鲜章)。投标人递交的资料缺少上述任何一项,将被拒绝接收。
20.2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本章 20.1 条规定的资料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 “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但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除外。
(3)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 “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4、中标通知书
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一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 1 份)送采购代理机构。中标人逾期送达,导致其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26、合同分包
x项目不允许分包履约。
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
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9、履约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不满足要求的,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0、履行合同
30.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1、验收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32.1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7)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10)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
(12)与以上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3)与以上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4)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八、支付货款
33、付款方式:
国产设备付款方式:
1)中标人在中标后需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中标人完全履行相应义务的,质保期满后1个月退还,不支付利息。
2)采购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并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 40%的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3)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 60%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4)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进口设备付款方式:
进口设备由招标人进出口代理商开具 100%信用证,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后,由银行按进出口代理公司签署同意付款意见(签署同意付款意见必须见四川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和四川大学固定资产设备对帐单),执行信用证兑现。
九、质疑和投诉
34、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自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相关内容)。
十、其他
35、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36、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金剑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电话:000-00000000
联系人:xxx、林先生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 18 号沙河壹号 B 座 13 楼 1301-1303 号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第 包投标。我方授权(姓名: 、职务: )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x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x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技术(商务)响应性文件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一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资格审查的文件一份。
5、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 天。
6、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投标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授权(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为我方“ ”项目(招标编号: )第 包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xx)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注:1.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2.自然人投标的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
三、制造商家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参加“ ” 项目(招标编号: )包号: 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xx)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被授权单位名称:(xx)
被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日期:
注:1、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参加投标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授权日期,并且有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单位的印章。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协议或代理授权书可用自有格式,但应保证其区域范围及时间有效。
3、投标产品采用多级授权的,需具有可追溯至制造商的完整授权链条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单位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实质性要求。
8. 我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不为同一人,不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9. 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10.如果有政府采购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11.我单位未对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
12.我单位(单位名称)、法人:主要负责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13.若我单位有幸中标,在中标后若出现非采购人原因导致的设备禁运的情况,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14.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 天。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五、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包件号及名称 | |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总价(元) | 元(大写)元(小写) |
完成供货,并可交付验收和使用的时间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历天 |
质保期(免费维修期) | 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
备注 |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包括进口关税及增值税。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 以上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投标人可自行补充。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六、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注:1、“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七、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备注 |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上表应至少包括供货期、质保期、付款条件、履约保证金、合同主要条款等主要内容,各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补内容进行响应。除招标文件明确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外的商务条款,其余条款填报不完整的,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分时酌情扣分。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九、技术指标响应偏离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 偏离说明 |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注:1. 供应商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逐条列入此表,未列入或无证明资料的参数可认定为负偏离。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十、节能环保产品清单
格式自理。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颁布的节能环保产品目录为准。
供应商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附表一: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说明 |
附表二:项目人员清单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人 员 | ||||||||
技术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注:供应商应详细填写上述两表作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验收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就填写的内容提供原件核实,发现有虚假内容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单位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三、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 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投标日期:
注: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投标日期:
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
十五、知识产权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
名称及采购编号)第 包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针对知识产权的相关要求,现xxxxxx:
1、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如我方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经包含了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4、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 产品将 (采用/不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如果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采用自有知识成果的,则保证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向采购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十六、特别xx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单位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特别xx:
在中标后若出现非采购人原因导致的设备禁运的情况,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如违反此xx,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及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项目)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函;
(2)投标人承诺函;
(3)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适用,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用保函的,要求为原件);
(7)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参照第三章格式,也可自理格式,原件);
(8)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①截止开标日成立时间超过一年的单位提供 2017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供应商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承诺函;
②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③新成立的法人或组织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 年近半年任意 1 个月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或依法纳税的承诺函;
(10)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 年近半年任意 1 个月银
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保交纳证明或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站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三
天内);
注:1、上述材料要求为原件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原件;无原件要求的,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章为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
3、以上资料单独装入资格审查文件中并装订胶封成册。本章未列的报价、技术、商务及其他材料按技术(商务)响应性文件组成的要求装入投标文件中。(注:资格审查文件已提供的材料可以不重复提供)
第六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
第一包:全自动核酸纯化和体系构建系统
一、 采购需求(允许进口)
1 功能要求
1.1 可处理组织、细胞、全血、白膜层、血清、血浆等多种样本。
1.2 支持从核酸(包括 DNA、RNA、病毒核酸、痕量核酸、游离核酸)纯化到 PCR 构建的全自动操作;支持 96 孔板,标准 0.2 ml PCR 管,0.1 ml 四联管等规格的 PCR 体系构建,保证样品浓度均一化;
2 工作条件
工作温度:15-32°C;工作湿度:相对湿度≤85%; 工作电源:100–240 VAC, 50–60HZ.
3 主要技术指标
3.1 整体指标
3.1.1 台面式独立整体机,触摸屏操控;
3.1.2*样品纯化模块与 PCR 构建模块拥有独立的操作空间;样品纯化模块纯化完的样品可自动转移至 PCR 构建模块;
3.1.3 样本追踪:自始至终的数据跟踪系统,样本上机时,条码扫描仪即可全自动对每一个样本管的条码扫描,一次上机至少可扫描 96 个条码,并一直对应至相应洗脱产物和 PCR 反应体系;
3.1.4*控制模式:样品纯化模块和 PCR 构建模块既可以单独运行;也可以控制样品纯化模块和 PCR 构建模块进行连续工作;
3.1.5 界面:内置 USB 接口,100M 网卡接口。
3.2 样品纯化模块指标
3.2.1*核酸纯化模块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3.2.2 可从新鲜组织样本、血液样本、指甲、头发、细胞和细菌培养物等中提取 DNA 和 RNA;
3.2.3*样品通量:当运行处理 4ml 样本体积的程序时,一次可以处理多至 96
个样本;
3.2.4 上样过程:工作过程中可随时上样,可在前一批次样本纯化过程中加入新的待纯化样本;
3.2.5 四通道移液系统,可同步操作,可采用 cLLD 和 pLLD 的方式进行液面探测; 3.2.6*一次实验中可装载≥2 种不同的试剂盒,可使用≥4 种不同的纯化程序,便于同时处理多种不同的样本。
3.2.7 样品预处理模块有加热功能,可用于样本的前处理;
3.2.8 洗脱位可冷却至 4℃保存核酸;
3.2.9 支持 96 孔板上样;
3.2.10 支持使用 10-16mm 口径采血管上样;
3.2.11 支持(1.5/2.0ml)离心管上样;
3.2.12 支持标准 0.2 ml PCR 管和 0.1 ml 四联管上样;
3.2.13 纯化产物可以直接收集于 96 孔板内、0.2 ml PCR 管内和 1.5/2.0 ml 离心管内;
3.2.14 可为 1.5ml 离心管提供洗脱板位的冷却模板;
3.2.15 洗脱体积可调,用户可自行调节纯化产物中核酸浓度,以直接用于下游应用;
3.2.16 采用封闭箱体在处理有害样本时,最大程度减少对实验室及操作人员的污染;
3.2.17 配备紫外消毒系统可对系统进行消毒;
3.2.20*可配套≥10 种与仪器匹配的提取试剂盒;无需人工配制试剂;最少可以做 1 个样本,不浪费试剂。
3.2.21 预装试剂盒具有二维码标记,仪器可自动记录每批样品所用试剂批号和种类,并可记录未使用完的试剂的种类和数量;
3.2.22 试剂盒在仪器内自动开封,未使用完的试剂可以封存待用;
3.2.23 未使用完的试剂再次使用时,仪器采用液面探测的方式测定剩余的试剂量并进行可用样本数的计算;
3.2.24 采用磁棒转移磁珠的磁珠纯化方法,磁珠分离纯化模块配有防滴液装置,防止磁珠或试剂滴落纯化平台;
3.2.25 移液头每个通道都配有独立的防滴液装置,保证样品和试剂安全;
3.2.26 滤芯吸头,杜绝样本间交叉污染,仪器会将用过的吸头直接丢入废弃吸头存储仓,避免台面污染。
3.3 PCR 构建模块指标;
3.3.1 四通道移液系统,可同步操作,可采用 cLLD 的方式进行液面探测;
3.3.2 移液范围:2 – 1500 µl;
3.3.3 移液精度:3.0%, 5 µl;1.5%, 50 µl;
3.3.4 移液头每个通道须配有独立的防滴液装置,保证样品和试剂安全;
3.3.5 工作板位:每个工作板位可实时独立冷却;
3.3.6 一次实验中可装载≥3 种不同的 PCR 试剂盒;
3.3.7 一次实验中可构建≥3 种的 PCR 体系;
3.3.8 上样方式灵活,支持 96 孔板,标准 0.2 ml PCR 管,0.1 ml 4 联管等规格的
PCR 体系,可以使用(1.5/2.0ml)离心管和 0.2 ml PCR 管和 96 孔板上样;
3.3.9 PCR 体系可以直接构建于 96 孔板,标准 0.2 ml PCR 管,0.1 ml 四联管和毛细管内;
3.3.10 可同时输出 2 种不同格式的 PCR 体系;
3.3.11 滤芯吸头,杜绝样本间交叉污染,仪器会将用过的吸头直接丢入废弃吸头存储仓,避免台面污染;
3.3.12 采用封闭箱体在处理有害样本时,最大程度减少对实验室及操作人员的污染;
3.3.13 紫外系统可移动消毒。
4 配置清单
4.1. 样品纯化模 | 1 套 |
4.2. PCR 构建模块 | 1 套 |
4.3. 电源线 | 1套 |
4.4. 数据线 | 1套 |
4.5. 操作手册 | 1本 |
4.6. 试剂和耗材 | 1 套 |
二、 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质量保证:验收合格后 3 年。投标商须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售后服务本地化,4 小时内维修响应,1 天内到现场进行维修。
3、每季度免费上门维护 1 次。
4、培训:原厂工程师为用户提供现场免费安装、调试设备,进行操作试验,直至运行正常,为仪器操作人员提供免费的操作及维护培训。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 90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运
行,正常运行 1 个月内完成验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支付方式:
国产设备付款方式:
1)中标人在中标后需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中标人完全履行相应义务的,质保期满后1个月退还,不支付利息。
2)采购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并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 40%的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3)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 60%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进口设备付款方式:
4)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进口设备由招标人进出口代理商开具 100%信用证,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后,由
银行按进出口代理公司签署同意付款意见(签署同意付款意见必须见四川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和四川大学固定资产设备对帐单),执行信用证兑现。
第二包:病理大组织全切片扫描系统一、采购需求(允许进口)
1 功能要求:
1.1 用于病理玻片的明场扫描。
1.2 能够自动精准识别需扫描的组织区域,并只对有效组织区域进行扫描,自动跳过空白区域。
1.3 单次装载≥ 12 张标准玻片。 2 技术要求:
2.1 系统组成
2.1.1 扫描硬件:数字病理扫描主机,光源,显示器,工作站。
2.1.2 应用软件:图像扫描软件,图像浏览软件。
2.2 扫描硬件参数
2.2.1 扫描系统为一体化箱式设计,具有较好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2.2.2 玻片装载量:单次装载≥12 张标准玻片,进行无人值守批量扫描;操作简单,只要一次按钮,即可快速地自动识别切片、标本大小;自动对焦,校正,扫描、编号。
2.2.3 扫描速度 (扫描面积 15x15 mm):20 倍下≤240 秒。
*2.2.4 扫描分辨率:(1)20 倍物镜扫描,图像分辨率≤0.23μm/pixel;
(2)40 倍物镜扫描,图像分辨率≤0.12μm/pixel
*2.2.5 物镜:数值孔径 N.A.≥0.8 的 20 倍平场复消色差物镜和数值孔径N.A.
≥0.95 的 40 倍平场复消色差物镜。如果需要预扫描需配 2.5 倍和 10 倍物镜。
*2.2.6 扫描模式:面阵扫描。
2.2.7 自动组织查找:自动精准识别需扫描的组织区域,并只对有效组织区域进行扫描,自动跳过空白区域;也可人工设定。
2.2.8 条码识别:可自动识别一维和二维码,自动根据条码信息命名切片;自动对玻片标识进行拍照,保存玻片信息;可自动识别不少于以下一维码类型:Code 128,Code 93,EAN 8,EAN 13,UPC-A,Interleaved 2 of 5,Code 39 等
2.2.9 LED 光源, 寿命≥30000 小时
2.2.10 可扫描玻片尺寸:可扫描 26×76mm,厚度 0.9-1.2mm 的标准玻璃切片。
2.2.11 扫描相机:≥200 万像素(1600×1200),全幅帧率≥30 FPS;
2.2.12 扫描工作站配置参数:Intel 六核处理器、64G 以上内存、2TB 以上硬盘;DVD 刻录、独立显卡、千兆上网卡、系统 win 7 专业版 64 位。
2.2.13 显示器:27 寸液晶显示器(2560×1440) 3.软件系统
3.1.扫描控制软件
3.1.1 扫描预览功能,扫描过程中,在显示器上可以看到扫描切片的编号,切片扫描的区域位置以及当前扫描图像。
*3.1.2 扫描模式:单层扫描、多层扫描分别保存等多种扫描模式。对于厚薄
不均匀的切片,可进行多层分别保存扫描,即将切片多层扫描后,将每层的图像分别保存,可观察每一层的细胞形态。
3.1.3 单层扫描:常规快速扫描模式;
3.1.4 Z-Stack(多层扫描分别保存)扫描:对于厚薄不均匀的切片,可进行多层扫描以后保存每一层的图像,适用于细胞学涂片的观察。
*3.1.5 多层扫描模式,扫描层数≥30 层,层间距范围 1-10step,扫描精度
≤0.2μm/ step
3.1.6 图像色彩:可选线性校准、标准 SRGB、类显微镜、自定义等多种色彩方案。可以对图像进行对比度、亮度和 Gamma 校正,便于分析。
3.1.7 切片预览具有自动去除盖玻片功能,扫描时避开盖玻片边缘区域避免无效的扫描。
3.1.8 可通过目标面积设定,去除切片上不同大小的杂质,避免无效的扫描。
3.1.9 具备实时预览功能,可在扫描进行前预览指定的标本区域,并对预览图像可以截图保存。
3.1.10 图像兼容 TIFF,JPEG,PNG,BMP 格式,进行无损压缩。
3.1.11 软件可以对图像进行分类管理,对管理图像的数量没有限制。
3.1.12 明场模式可选手动或自动扫描模式。手动模式适用于少量切片的精细扫描,自动模式适用于大量切片的快速扫描。
3.1.13 可将扫描设置的配置文件进行保存,用于类似切片的自动化快速扫描。
3.1.14 可设置指定的扫描区域,设置后针对所有切片只扫描指定的区域,适用于细胞学涂片。
3.1.16 具有选择框功能,设置选择框后只扫描选择框内的有效组织区域,合理避开切片上的标识标记等。
3.1.17 最终显示图像:无接缝影像,不存在边角变形和影像变形,不存在大面积的光线不均匀和衔接处错误的问题,完全不会产生重叠或锯齿状图像。在观察浏览影像时,无论放大缩小,都保持原始样品的光学解析与成像。
3.2 图像浏览软件
3.2.1 可进行 1X、2X、5X、10X、20X、40X 或 1~1000 倍任意倍率无极缩放。
3.2.2 浏览历史记录:不同放大倍数的已浏览图像区域,可不同颜色区别显示,防止面积较大的组织漏诊。
3.2.3 同屏对比功能:同时显示多张图像,可以同时控制这些图像进行操作,放大或者缩小,移动位置等,便于同一标本不同染色的对照。
3.2.4 数码聚焦功能:对于多层扫描的数字切片样本,可通过软件对不同层面的组织细胞形态进行观察。
3.2.5 图像标注功能:可以利用软件在图像上添加不同形状的注释和标记,便于作好质控;
3.2.6 可对标记目标自动进行长度、xx、面积等的测量,并可以 Excel 数据格式导出。
3.2.7 对扫描后的切片,可根据需要进行亮度、对比度及红、绿、蓝三基色和伽马调节。
3.2.8 截图功能:可选择屏幕分辨率和 300dpi 两种截图模式。
3.2.9 切片信息显示:可直观显示切片命名,以及切片标签区域的标记,对切片标签区域可 180 度旋转。
3.2.10 可显示切片扫描信息,如扫描时间、扫描设备信息、切片存储大小,以及扫描模式和图像压缩类型。
3.2.11 可对切片进行顺时针或逆时针 90 度、180 度以及任意角度的旋转,水平和垂直方向的镜像翻转。
3.2.12 可导出指定区域的未压缩的原始图像数据。 4、配置清单
4.1、主机 | 1 台 |
4.2、20X 物镜 | 1 个 |
4.3、40X 物镜 | 1 个 |
4.4、 扫描相机 | 1 套 |
4.5、 光源 | 1 套 |
4.6、 扫描工作站 | 1 套 |
4.7、 电源 | 1 套 |
4.8、 数字切片扫描系统软件 1 套
4.9、数字切片浏览软件 1 套
二、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 质保期:免费质保期 2 年。
2. 中标方应对设备操作及维护人员进行操作及维修培训,直至技术人员熟练掌握使用及维修技能为止。
3.每年由维修工程师提供至少 4 次的上门维护保养工作;
4. 设备出现故障时 4 小时内响应,3 天内工程师到现场进行维修。
5. 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1.交货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 90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运
行,正常运行 1 个月内完成验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支付方式:
国产设备付款方式:
1)中标人在中标后需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中标人完全履行相应义务的,质保期满后1个月退还,不支付利息。
2)采购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并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 40%的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3)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 60%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进口设备付款方式:
4)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进口设备由招标人进出口代理商开具 100%信用证,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后,由银行按进出口代理公司签署同意付款意见(签署同意付款意见必须见四川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和四川大学固定资产设备对帐单),执行信用证兑现。
一、采购需求(允许进口)
1.功能要求
对核酸进行精准的绝对定量,无需制作标准曲线,自动化程度高,降低人为操作对实验结果的影响。应用于在肿瘤机制研究、肿瘤用药或术后监测研究、疾病早期分子诊断研究、遗传病检测、核酸类标准品绝对定量等研究。检测类型包含 DNA/RNA 的绝对定量、稀有单碱基变异检测、融合基因检测、拷贝数变异检测、基因表达检测、单细胞分析、全细胞扩增、微滴回收、NGS 建库校准、NGS数据验证、NGS 靶向序列富集建库等。
2.工作环境
2.1 工作温度:15-30°C
2.2 工作湿度:相对湿度≤85%
2.3 工作电源:100–240 VAC, 50–60HZ.
3.技术指标
3.1 全自动微滴生成及扩增系统
*3.1.1 全自动一步实现微滴生成和 PCR 扩增,无需转移样品。
*3.1.2 样品检测通量:≥12 个样品/次
3.1.3 温度范围:4°C 到 98°C;控温精度:± 0.1 °C;变温速率可调:0.1 to 1.1 °C。
3.1.4 反应时间:2 小时内完成微滴生成和 PCR 扩增。
*3.1.5 微滴稳定性:微滴生成和 PCR 扩增后稳定保存,可在 2 周内多次读取微滴数据。
3.2 全自动微滴读取分析系统
3.2.1 样品检测通量:≥12 个样品/次
*3.2.2 扫描时间:50sec 可完成每个样品的三通道荧光扫描检测全部微滴。
*3.2.3 荧光光源:3个独立的高能LED光源(蓝/绿/红)
*3.2.4 激发波长:415-480 nm(蓝色)、530-550 nm(绿色)、615-645 nm(红色)
*3.2.5 发射波长:495-520 nm、560-610 nm、655-720 nm
*3.2.6 荧光染料:适用于 FAM、FITC、Evagreen、VIC、HEX、ROX、Cy3、Cy5
等染料。
3.2.7 检测方法:染料法和探针法
3.2.8 成像分辨率:≤7mm
3.2.9 *检测可得到全部微滴的高清荧光图片,用于软件分析。
3.3 微滴芯片
*3.3.1 全程封闭设计,无气溶胶污染风险。
*3.3.2 有效微滴数:25000-30000 个/样品。
*3.3.3 液滴几何结构:单层平铺紧密的晶体结构;微滴尺寸:≤0.6nl。
*3.3.4 动态范围:0.2-20000copy/ul;灵敏度:单拷贝基因。
3.3.5 精确性:10%(在置信区间为 95%的条件下)
3.3.6 开放试剂系统,可直接使用任意第三方定量 PCR 反应体系。
3.4 分析软件
*3.4.1 软件可获取生成微滴的数量、大小、形状、荧光强度及位置分布信息等参数,保证实
验的准确性及重复性。
3.4.2 输出数据格式:16bit TIFF 图像, CSV 电子表格, XML 文件。
*3.4.3 软件可自动获取多种统计学分析图表,包括:柱状图,1D 点状图,2D 点状图,3D 点状图,数据表格,浓度图标,不确定性分析曲线,不同阳性微滴聚类图等。
*3.4.4 数据溯源质控功能,每一个有效微滴的数据点都可查看微滴原始高清图片,避免假阳性。
3.4.4 可获取每个样品中含有靶分子的起始拷贝数或浓度(copies/µL)、拷贝数变异分析等功能
4 配置清单
4.1 微滴制备及扩增系统 1 套
4.2 微滴检测系统 1 套
4.3 计算机及控制分析软件 1 套
4.4 微滴芯片 1 套
二、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安装调试经用户验收合格起,质量保证期 2 年。
2、接到客户报修通知后 4 小时响应,24 小时到场进行维修。
3、质保期内提供每年四次技术培训。
4、每年两次设备免费检测校准服务。
1.交货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 90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运
行,正常运行 1 个月内完成验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支付方式:
国产设备付款方式:
1)中标人在中标后需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中标人完全履行相应义务的,质保期满后1个月退还,不支付利息。
2)采购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并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 40%的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3)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 60%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进口设备付款方式:
4)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进口设备由招标人进出口代理商开具 100%信用证,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后,由银行按进出口代理公司签署同意付款意见(签署同意付款意见必须见四川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和四川大学固定资产设备对帐单),执行信用证兑现。
第四包:高通量蛋白质相互作用分析仪一、采购需求(允许进口)
1. 功能要求:
用于抗体药物和重组蛋白的高通量亲和力筛选,并在动力学及热力学水平上对功能机理进行揭示。同时,还可应用于研究信号通路,调控机理,结构分析,蛋白质功能或进行特定目标物质的浓度测定。
2. 硬件性能指标:
*2.1 检测原理:表面等离子共振原理(SPR),每天可以完成 2000 个样品以上的筛选量。
2.2 样品上样和注射:全自动,内置自动进样器
*2.3 样品进样方式:1)buffer-sample;2)A-B-A,可以实现药物竞争位点分析。
2.4 芯片偶联包被方式:内置,无需另置其他仪器
2.5 芯片偶联包被自动化程度:全自动,无需设备外手动操作
*2.6 一张芯片上实现检测通道数:≥16。
2.7 进样针数:≥8
*2.8 最小进样体积:1μl。
2.9 在线溶液脱气:自动脱气
2.10 在线背景扣除:自动
2.11 有机溶剂矫正:自动,兼容小分子药物的亲和力测定。
2.12 是否需要外置微孔板处理工作站:否
2.13 信号参比:双参比系统,在线空白参比+零浓度参比
*2.14 样品舱温控范围:4-40 ℃,且温控精度:3×10-3℃,保障样品长时间放置期间不失活。
*2.15 芯片温控范围:4-40 ℃,可实现在不同温度下进行样品亲和力的检测,得到热力学数据。
2.16 无人值守不间断运行时间:> 60 小时
2.17 样品架范围:同时支持 96 孔板(深+浅,U+V)、384 孔板(深+浅,U+V)等多种类型
2.18 一次性载入微孔板数量:≥4,大容量的样品舱保证高通量样品的筛选。
2.19 一次性载入最大样品数量:≥1536
2.20 是否同时兼容深xx和浅孔板:是
3. 检测性能指标:
3.1 检测折射率范围:1.33-1.40
3.2 响应信号动态范围:1-70000 RU
3.3 样品采样分析速度:不低于 10Hz (不低于 10 个/每秒)
*3.4 基线噪声:≤0.02 RU (RMS,1RU in SPR=1 pg/mm2=1pm in BLI=1μRIU)
3.5 基线漂移:≤± 0.03 RU/min
*3.6 分子量检测限制:≤50Da
3.7 芯片偶联蛋白消耗量:0.03-3 μg/flow cell
3.8 结合速率常数范围:103 –109 M-1s-1;
3.9 解离速率常数范围:10-6 – 0.5 s-1
*3.10 xx亲和力:103 –1015 M-1
3.11 样品浓度最小检测限:≤ 1 pM
3.12 动力学检测方式:1)多循环(Single Cycle Kinetics);2)单循环(Single Cycle Kinetics);3)2D(2D- Kinetics)4)平行检测(Parallel- Kinetics,多种动力学拟合方式可以适应不同样品的动力学数据分析。
4. 软件性能指标
4.1 软件具有智能数据质量评估系统
4.2 软件数据拟合模型: ≥ 5 种
5. 配套耗材
5.1 传感器芯片:≥ 15 种
5.2 芯片使用重复性:至少 100 次以上,提供文献证明。
*5.5 同时检测 16 通道样品所需要的芯片数量:1 张芯片即可以实现 16 通道的检测,芯片可重复使用。
6. 配置清单
6.1 仪器主机 (包括:样品舱,进样器,信号检测单元及数据采集单元) 1台
6.2 品牌数据工作站 1台
6.3 通用传感芯片 1盒
6.4 再生试剂盒 1盒
6.5 醋酸 PH 4.0-5.5 各1瓶(规格50ml)
6.6 甘氨酸盐酸 PH 1.5-3.0 各1瓶(规格100ml)
6.7 去垢剂 1瓶(规格20ml)
6.8 非特异型吸附抑制剂 1盒
6.9 10倍浓缩PBS-P缓冲液 1瓶(规格1000ml)
6.10 10倍浓缩HBS-EP缓冲液 1瓶(规格1000ml)
6.11 微量离心柱脱盐柱 1包
6.12 偶联试剂盒 1盒
6.13 维护试剂盒 3盒
二、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 保修及维修:设备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2年,终身维修。
2 售后服务本地化,4小时内维修响应,3天内到现场进行维修。
3 每季度免费上门维护1次。
4 培训:仪器到位之后,由工程师完成在位培训,帮助用户掌握仪器的基本操作;每个单位有2个免费名额到厂家进行为期3-4天的课程培训。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 90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运
行,正常运行 1 个月内完成验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支付方式:
国产设备付款方式:
1)中标人在中标后需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中标人完全履行相应义务的,质保期满后1个月退还,不支付利息。
2)采购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并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 40%的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3)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 60%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进口设备付款方式:
4)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进口设备由招标人进出口代理商开具 100%信用证,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后,由银行按进出口代理公司签署同意付款意见(签署同意付款意见必须见四川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和四川大学固定资产设备对帐单),执行信用证兑现。
注:本章中标注*为主要参数,作为评分依据,非实质性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2)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5)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的证据。
2. 评标方法
x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办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4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资格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注:本项目不需要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性检查。
3.3 符合性检查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
(2)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5)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4)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5)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者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除外);
(6)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7)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
3.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7)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际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事项;
(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合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
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2)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xx。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相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1)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2)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以综合评分法为例)
4.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项目符合 181 号文要求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 | 30 |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微型企业)。 |
1.技术指标和参数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 | 技术指标和配置 (主要评分因素) | 50 | 没有负偏离得 50 分。 2.非“*”部分负偏离每一项扣 2 分,但有 10 项以上不满足的,技术最多得 10 分; 3.带“*”部分负偏离每一项扣 5 分,扣完为止。注:此“*”仅为“技术指标和配置”。 | |
3 | 商务要求 | 4 | 商务要求全部满足的得 4 分,低于招标要求的不得分。 | |
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厂商 | ||||
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销售 | ||||
3 | 业绩和履约能力 | 4 | 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厂商提供类似项目销售和履约经验(2016 年-至投标截止日),每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4 分。 | 业绩和履约经验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 项目合同、项目履约验 |
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鲜 | ||||
章。 | ||||
4 | 售后服务 | 8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得 4 分,每 增加 1 年免费质保加 2 分,最多加 4 分,不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不得分。 | |
除强制节能产品外,认定为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
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认 | ||||
证产品的得 1.5 分。非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 | ||||
5 | 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认 证产品 | 1.5 | 产品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的不得分。 注: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认定的为准(最新);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认定的为准(最新); 3.“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财政 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认定的为准(最新); | 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颁布清单为准,政府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除外。(提供清单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
4.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非节能 | ||||
清单内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 ||||
6 |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地区 0.5% | 0.5 | 投标人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 0.5 分。 注: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 |
7 | 投标文件规范性 | 2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 完为止。 |
备注:1.第六章中标注*为主要参数,作为评分依据,非实质性要求。 2.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第六章 六、其他要求中的核心产品如果有多家投标人使用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投标人数量);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6.2. 定标程序
6.2.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6.2.2 招标代理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代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xx地履行职责。
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7.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7.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8.1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须主动提出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在供应商公司中持有股份,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夫妻、直系亲属、三代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招标采购活动中参加招标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外,不得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8.2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执行机构统一保管。
8.3 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8.5 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
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8.6 评审现场服从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8.7 遵守有关xx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执行机构的请托。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国产设备中标按下述条款签订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签订地点:成都
采购人(甲方):四川大学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四川大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就本项目签订的技术协议予以说明,技术协议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甲乙双方
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
设备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随机 配件 | 交货期 |
全自动核酸纯化和体系构建系统 | |||||||
病理大组织全切片扫描系统 | |||||||
全自动微滴 芯片式数字 PCR 仪 | |||||||
高通量蛋白质相互作用 分析仪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 RMB¥元;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技术协议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2.1 验收标准:
以本合同所附的技术协议描述为准。
2.2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2.3 如质量验收合格,用户签订“四川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4、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损失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中标人在中标后需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中标人完全履行相应义务的,质保期满后1个月退还,不支付利息。
2)采购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并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 40%的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3)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 60%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4)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换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
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1%违约金。
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
款总额的 0.3‰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2%
3.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及技术协议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4”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4 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尽快交足货物外,还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5 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肆份、乙方壹份、执行本项目的代理机构壹份。
甲方:四川大学(xx)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技术协议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四川大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四川大学的指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仪器设备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交货时间 |
全自动核酸纯化和体系构建 系统 | ||||||
病理大组织全 切片扫描系统 | ||||||
全自动微滴芯片式数字 PCR 仪 | ||||||
高通量蛋白质 相互作用分析仪 | ||||||
合计 | 大写:小写: |
三、产品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
四、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五、包装方式、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乙方负责提供原厂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方式及标准
1、仪器到达交货地点后由采购人或甲方组织验收。
2、仪器性能参数按本协议中的设备清单规定的厂家仪器说明书进行各项参数检验,未予说明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顺序进行检验。仪器附件按照配置清单进行验收。
3、仪器设备的各项指标必须符合本协议及投标书规定的技术指标。
六、付款方式。
以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约定条款为准。
七、其它约定事项:
八、本技术协议一式陆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甲方肆份、乙方壹份、执行本项目的代理机构壹份。
甲方:四川大学 XX 学院 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用户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610065 邮政编码:
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
进口设备中标,先按下述条款先签订技术协议,随后由中标人与外贸公司另立合同:
进口设备《技术协议》签署复核签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 ||
中标价格 | 币种 | |
大写 | ||
小写 | ||
设备生产厂家 | ||
设备中标单位 | ||
中标单位委托签 订外贸合同的境外公司名称 | ||
用户方委托外贸公司名称 | ||
设备中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
用户单位技术协议审核人及电话 |
注:《技术协议》附后
复核单位(设备处)签章:
年月日
技术协议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中标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仪器设备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在单位的相关单位(部门)委托的外贸公司 与乙方委托的 签订外贸合同。
二、付款方式:进口设备由招标人进出口代理商开具 100%信用证,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后,由银行按进出口代理公司签署同意付款意见(签署同意付款意见必须见四川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和四川大学固定资产设备对帐单),执行信用证兑现。
三、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交货时间 |
全自动核酸纯化和体系构建 系统 | ||||||
病理大组织全 切片扫描系统 | ||||||
全自动微滴芯片式数字 PCR 仪 | ||||||
高通量蛋白质相互作用分析 仪 | ||||||
合计 | 大写:小写: |
四、产品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
五、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六、包装方式、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乙方负责提供原厂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装物不回收。
七、验收方式及标准
1、仪器到达交货地点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2、仪器性能参数按合同规定的厂家仪器说明书进行各项参数检验,未予说明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顺序进行检验。仪器附件按照配置清单进行验收。
3、仪器设备的各项指标必须符合本协议及投标书规定的技术指标。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本技术协议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执行本项目的代理机构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需加盖骑缝章)即生效,本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四川大学 XX 学院 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用户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610065 邮政编码:
时间:年月日 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