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 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偿付安全性很强,受不利经济环 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无法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本公司不能从预 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声明
x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期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作出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将登载于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上述文件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三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区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向专业投资者中披露。
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请参照《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二、由于市场利率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国家的经济政策、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由于本次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使本次公司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 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偿付安全性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无法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本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考虑到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受评主体的信用状况。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和跟踪评级报告等相关信息将在上海新
世纪网站(xxxx://xxx.xxxxx.xxx/)和上交所网站(xxxx://xxx.xxx.xxx.xx/)予以公告。
四、2017-2019 年末及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包含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的有息负债分别为 917,207.20 万元、844,236.99 万元、862,908.67 万元和 1,022,190.30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65.86%、53.97%、49.12%和 49.89%,有息负债规模呈上升趋势,占比有所下降。较高的有息负债水平使发行人的经营存在一定的偿付风险,若发行人持续融资能力受到限制或者未能及时、有效地做好偿债安排,可能面临的偿债压力或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此外,若发行人融资规模不断扩大,以有息负债为主的总负债规模增长较快,公司未来面临一定的还本付息压力。
五、2017-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6,184.14 万元、 42,625.36 万元、71,648.00 万元和-17,430.26 万元。2017-2019 年度,发行人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 0.06%、1.89%和 2.57%;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52%、 3.08%和 4.43%,近三年呈上升态势。2017 年度及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主要盈利指标为负,主要系当期净利润水平较低所致。近年来,发行人净利润呈波动趋势,若未来盈利能力波动下降,可能会给公司未来的偿债能力带来一定风险。
六、发行人是上海市奉贤区公用事业运营核心主体,承担了上海市奉贤区公用事业管理经营等职能。随着上海市奉贤区公用事业运营的推进、发展,公司未来资本性投资支出较大。根据发行人主要在建和拟建项目未来投资情况统计,公司存在未来资金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七、2017-2019 年度,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16,739.41 万元、43,817.47 万元和 54,399.65 万元,规模较大且呈上升趋势。发行人补贴收入主要为新能源车运营补贴、油价补贴和公交线路补贴等。在可预见的未来一段时间,发行人补贴收入占比较大的风险将持续存在。发行人对政府补助的依赖性较强,未来如果政府补助下降,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八、2017-2019 年末及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22,002.83万元、-79,300.84 万元、-8,782.04 万元和-26,734.76 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
分别为-10.23%、-5.03%、-0.53%和-1.63%。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未分配利润持 续为负,主要系发行人收购奉贤轨交支付的对价大于取得净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在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后,不足冲减的部分继续冲减未分配利润所致。未 来,若发行人未分配利润持续为负,对净资产整体规模有一定影响,可能对偿债 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九、2017-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55,420.18 万元、143,714.32 万元、869.88 万元和-30,528.67 万元,呈波动趋势。
2017 年度为负值,2018 年度起由负转正。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包含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的有息负债为 1,022,190.30 万元,有息负债规模较大。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无法对规模较大的有息债务形成覆盖,公司未来面临经营性现金流对债务的保障能力较弱的风险。
十、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积极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注册,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十一、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二、2017-2019 年度,发行人分别收到财政项目建设拨款 67.61 亿元、24.46亿元和 12.01 亿元。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中财政项目建设拨款
余额为 22.83 亿元,不存在付款方应付未付金额较大、逾期支付时间较长等情形。未来,若付款方应付未付金额较大、逾期支付时间较长,发行人可能面临未按约定收到相关款项的风险。
十三、由于跨年分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名称变更为“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目 录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0
一、备查文件内容 100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00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10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奉贤交能/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本部/母公司 | 指 |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债券 | 指 | 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
x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 指 |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的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次发行 | 指 | x期债券的发行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承销团 | 指 |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 | 指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奉贤区国资委 | 指 | 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董事会 | 指 |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
指 |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专业投资者)》 |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专业投资者)》 |
《承销协议》 | 指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本期债券发行承销签订的《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而签署的《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上海奉贤交通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 |
《公司章程》 | 指 |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
最近三年及一期/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 |
最近三年 | 指 |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 | 指 |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9 月末 |
最近三年末 | 指 |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奉贤燃气 | 指 | 上海奉贤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申龙燃气 | 指 | 上海奉贤申龙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
自来水公司 | 指 | 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 |
给排水公司 | 指 | 上海奉贤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
贤达水务 | 指 | 上海奉贤贤达水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排水运营公司 | 指 |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
奉贤巴士 | 指 | 上海奉贤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南桥客运站 | 指 | 上海南桥客运汽车站有限公司 |
奉贤轨交 | 指 | 上海市奉贤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奉通置业 | 指 | 上海奉通置业有限公司 |
缘贤资产 | 指 | 上海缘贤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贤誉建设 | 指 | 上海贤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交能建管 | 指 |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xx投资 | 指 | 上海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贤通建设 | 指 | 上海贤通快速公交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奉贤停车 | 指 | 上海奉贤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务川基地 | 指 | 务川自治县青少年研学旅行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
贤浦开发 | 指 | 上海贤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资贤投资 | 指 | 上海资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轨交五号线南延发展 公司 | 指 | 上海轨道交通五号线南延伸发展有限公司 |
x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
设立日期:2013 年 4 月 12 日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 0 x
联系地址:xxxxxxxxxx 0000 x 00 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65991706M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37537786
邮政编码:201499
经营范围:奉贤区的铁路、公路、市政道路、公共交通、区域快速公交、城市轨道交通、交通枢纽场站、燃气管道、燃气供给、商住房和旧城改造等投资开发,水利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注册情况及注册规模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审议并同意公司申报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期限不超过 5 年
(含 5 年)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0 年 6 月 17 日,发行人股东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
《关于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同意公司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2020 年 11 月 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66 号文注册,本公司获
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在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简称为“21 奉通 01”,债券代码为“000000.XX”。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确定,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
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
/减)以及调整幅度的通知。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
(加/减)以及调整幅度的通知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面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4 月 6 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2021 年 4 月 6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3 年末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4 月 6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
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询价配售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详见发行公告。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等法律允许的用途。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银行账户:121912207910618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1 年 3 月 31 日。
发行首日:2021 年 4 月 2 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1 年 4 月 2 日至 2021 年 4 月 6 日,共 2 个工作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城乡路 333 号 5 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 7198 号 10 楼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37537786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3 楼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时光、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38670666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 15 层、16 层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 15 层、16 层负责人:xxx
联系人:xxx、应仕海、xxx、xxx、顾方舟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58786866
(四)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0 号 11 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0 号 11 层执行事务合伙人:xx和
注册会计师:xxx、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61195859
(五)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xx区控江路 1555 号 A 座 103 室 K-22联系地址:上海市xx区汉口路 398 号华盛大厦 14 楼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传真:021-63500872
(六)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00000000000000000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309290000107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 9777 号
负责人:xxx联系人:唐群英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57410095
邮政编码:201400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总经理: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68804868
邮政编码:200120
(九)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负责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68870311
邮政编码:200120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债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债券的偿付安全性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主要优势
(1)外部发展环境良好。近年来奉贤区经济实力稳步提升,能够为奉贤交能的经营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股东支持力度大。奉贤交能作为奉贤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运营平台,区域地位较为突出,可持续获得股东在业务经营、专项建设资金、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支持。
2、主要风险
(1)投融资压力大。奉贤交能承担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任务,后续仍有较大规模的投建计划,将面临较大的投融资压力。
(2)债务偿付压力。随着在建项目持续推进,奉贤交能刚性债务维持较大规模,面临一定债务集中偿付压力。
(3)资产流动性欠佳。奉贤交能资产主要沉淀于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在建工程,流动性欠佳。
(4)盈利能力弱。奉贤交能部分业务具有公益性质,其中交通和水务业务经营亏损。公司主业盈利能力弱,利润对政府补助依赖度高。
(5)子公司管控风险。奉贤交能下属子公司众多,且行业跨度较大,对于划拨的子公司,本部不参与直接管理,对其经营管控能力有待加强。
(6)疫情影响。受疫情影响,受疫情影响,2020 年前三季度,奉贤交能燃气业务、交通、自来水等业务收入均有不同程度下滑,需持续关注疫情对公司业务运营的影响。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次公司债存续期(本次公司债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上海新世纪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 2 个月内出具,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上海新世纪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上海新世纪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上海新世纪相应事项并提供相应资料。
上海新世纪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 5 个工作日内,上海新世纪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上海新世纪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要求和上海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
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
行人合并口径银行授信总额为 124.83 亿元,已使用授信 92.23 亿元,未使用授信
额度 32.60 亿元,具有很强的外部融资能力。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发行人未曾有严重违约现象。
(三)发行人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历史情况
表 3-1:发行人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历史情况
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 | 起息日期 | 到期日期 | 期限 | 发行 规模 | 当前 余额 | 当前 利率 | 偿还情况 |
19 奉贤交通CP001 | 2019-8-14 | 2020-8-14 | 366 天 | 3.00 | 3.00 | 3.28 | 截至募集说 明书签署日已兑付 |
19 奉贤交通MTN001 | 2019-8-21 | 2024-8-21 | 3+2 年 | 10.00 | 10.00 | 3.77 | 尚未兑付 |
20 奉交 01 | 2020-12-17 | 2025-12-17 | 3+2 年 | 8.00 | 8.00 | 4.10 | 尚未兑付 |
21 奉贤交通MTN001 | 2021-3-12 | 2026-3-12 | 3+2 年 | 5.00 | 5.00 | 3.82 | 尚未兑付 |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未出现过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未偿付情形。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表 3-2: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 年 9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流动比率(倍) | 2.62 | 2.68 | 2.94 | 3.45 |
速动比率(倍) | 1.48 | 1.55 | 1.83 | 2.31 |
资产负债率 | 55.57% | 51.48 | 49.81 | 53.87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 - | 2.09 | 1.66 | 0.33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除特别注明外,以上财务指标均按照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
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Fengxian Traffic&Energy Group Co., Ltd.
法定代表人:xxx
设立日期:2013 年 4 月 12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65991706M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城乡路 333 号 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 7198 号 10 楼邮政编码:201499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xx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37537786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工程业
互联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电子信箱:无
经营范围:奉贤区的铁路、公路、市政道路、公共交通、区域快速公交、城市轨道交通、交通枢纽场站、燃气管道、燃气供给、商住房和旧城改造等投资开发,水利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发行人设立情况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上海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3年 4 月 2 日,根据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设立上海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3 年 4 月 3 日,上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勤内验字[2013]第 00024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上海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由股东在公司成立时认缴注册资本一次到位,所投入货币资金已经上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核实,投入资金已到位。2013 年 4 月 12 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贤分局核准,上海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登记设立,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
2014 年 12 月 9 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同意组建上海奉贤发展集团等公司的批复》(沪奉府批[2014]121 号),批复同意组建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5 年 2 月 27 日,根据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股东决定》,同意“上海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5 年 3 月 16 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迁入登记,“上海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
表 4-1: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0,000 | 100.00 |
2、发行人历次变更情况
2015 年 8 月 5 日,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上海奉贤
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决定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0,000 万
元增加到人民币 150,000 万元,以货币资金出资,增加的 120,000 万元在 2035 年
前完成缴纳。2015 年 9 月 24 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贤分局核准,上海
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50,000 万元。
表 4-2:变更后的股东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50,000.00 | 100.00 |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065991706M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为 3,412,806.87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655,909.1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1.48%;2019 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总收入 340,180.2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518.81 万元,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69.88 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为 3,686,960.78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637,985.2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5.57%;2020 年 1-9 月公司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总收入 146,536.5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952.7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528.67 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9月末,发行人股东名册及股权结构如下:
表 4-3:发行人股东名册及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50,000.00 | 100.00 |
奉贤交能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比例占发行人注册资本的100%。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2020年9月末,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图 4-1:公司股权结构图
(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公司在内部控制及对外投资筹资等方面制定了比较健全的规章制度,并注重日常考核管理,公司运作机制合理、规范。截至2020年9月末,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如下:
图 4-2:公司组织结构图
发行人内设机构8个,即党群工作部、效能监察部、行政事务部、计划财务部、规划发展部、风险管控部、公共事业部、资产管理部。各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党群工作部
负责党务工作、党员干部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人员招聘、员工培训、薪酬体系的制定、
绩效考核、员工档案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
2、效能监察部
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内部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企业管理效能、效率和效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纠正和处理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负责对下属企业内部财务审计。
3、行政事务部
负责文件起草、档案管理、重大活动筹备、外事办理与接待、公司证照印章管理、协调并督查各部门工作、法务、后勤保障等事宜。
4、计划财务部
负责财务部管理、核算,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指导,融资担保;负责财政性资产管理监督和对下属企业资金预算安排。
5、规划发展部
对接区规土局、交通委、水务局,负责轨道交通站点综合开发地块的控详规划编制,参与交通、能源、水务专项规划的研究和编制;负责集团各类市政、公建、居住和商业地产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审核;对接区发改委、重大办、统计局,负责集团建设项目计划和进度的汇总、上报。负责轨道交通站点综合开发地块土地推介和收储出让,配合落户企业推进项目建设前期手续。
6、风险管控部
负责建立并完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管理流程,制定风险管理制度,通过法务、合同、审计、风险控制的管理,有效防范风险;负责审核工程招标文件,参与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的论证分析。
7、公共事业部
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属公共事业类公司的日常运营工作,参与公共事业类建设项目的协调、沟通和联系工作;负责集团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协助处理集团社会信
访案件,协助处理区大联动案件等工作。
8、资产管理部
负责拟定集团资产管理方式和管理办法;负责集团产权收购、转让、对外投资、重组、租赁等资产经营的研究、策划和实施;参与公共事业类重大投资;负责集团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的技术鉴定、评估,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三)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如下表所示:
1、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表 4-4: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奉贤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 | 40,000.00 | 70.00 | |
上海奉贤申龙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 | 600.00 | 50.00 | 35.00 |
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 | 上海 | 62,412.52 | 100.00 | |
上海奉贤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 | 3,000.00 | 100.00 | |
上海奉贤贤达水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0 | 100.00 | |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 | 3,000.00 | 100.00 | |
上海奉贤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上海 | 2,500.00 | 100.00 | |
上海南桥客运汽车站有限公司 | 上海 | 1,711.00 | 90.00 | |
上海市奉贤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 | 150,000.00 | 100.00 | |
上海奉通置业有限公司 | 上海 | 5,000.00 | 100.00 | |
上海缘贤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0 | 100.00 | |
上海贤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0.00 | 100.00 | |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200.00 | 100.00 | |
上海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 | 30,000.00 | 90.00 | |
上海贤通快速公交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0.00 | 100.00 | |
上海奉贤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00 | 100.00 | |
务川自治县青少年研学旅行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 贵州务川 | 3,000.00 | 80.00 | |
上海泽港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 | 200.00 | 70.00 | |
上海庄行郊野公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 | 2000.00 | 80.00 | |
上海贤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上海 | 30,000.00 | 70.00 |
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1)上海奉贤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奉贤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11 月 5 日,注册资本为 40,000.00万元。奉贤燃气经营范围为: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销售,燃气经营,管道工程,燃气器具、厨房设备、管道配件、阀门、五金交电批发、零售,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会务服务,物业管理,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奉贤燃气主要承担奉贤区范围内天然气销售、液化气销售和工程建设业务。
截至 2019 年末,上海奉贤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133,434.19
万元,净资产 69,501.34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 86,066.95 万元,净利润 4,612.8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上海奉贤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131,183.33 万元,净资产 69,335.83 万元,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 52,640.48 万
元,净利润 2,300.60 万元。
(2)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
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 8 日,注册资本为 62,412.52万元。自来水公司主要承担奉贤区自来水制造、销售、输配、安装等业务。自来水公司经营范围为:原水、自来水的制造、输配、销售、服务及设施的建设安装、工程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末,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312,160.77
万元,净资产 100,688.48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 54,140.69 万元,净利润 19,096.62
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 385,042.25
万元,净资产 95,336.75 万元,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 31,861.63 万元,净利润
-5,351.73 万元,主要系自来水业务毛利率较低所致。
自来水居民和非居民水价是由奉贤区物价局制定,目前价格处于限价水平,而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产生的成本费用是市场化定价,由此自来水业务产
生收入成本剪刀差,形成政策性亏损。
(3)上海奉贤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上海奉贤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 27 日,注册资本为
2,500.00 万元。奉贤巴士经营范围为:市内公共交通汽车客运、出租,埠际汽车客运、出租,汽车配件批发、零售,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奉贤巴士线路涵盖奉贤、青浦、闵行、浦东等区域,负责区域内公交客运业务。
截至 2019 年末,上海奉贤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52,062.33 万元,净资产 4,564.94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 10,964.07 万元,净利润
3,716.62 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上海奉贤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
61,691.61 万元,净资产-9,903.96 万元。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 5,363.01 万元,净利润-14,468.91 万元。上海奉贤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近一期呈现亏损状态,主要系受到城市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私家车、共享单车和网约车冲击所致。
(4)上海市奉贤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4 月 20 日,注册资
本为 150,000.00 万元。奉贤轨交经营范围为:轨道交通投资项目整体开发、投资咨询、资金运行、项目评审及协调,基础设施建设,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奉贤轨交主要承担轨道交通五号线延伸段项目。
截至 2019 年末,上海市奉贤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
产 666,557.02 万元,净资产 235,284.50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 166,957.31 万元,
净利润 61,328.12 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上海市奉贤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
总资产698,447.51 万元,净资产245,447.46 万元,2020 年1-9 月营业收入36,008.00
万元,净利润 30,162.96 万元。
(5)上海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注册资本为 30,000.00万元。xx投资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地基与基础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管理,房地产经纪,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市场营销策划,资产管理,建筑装潢材料、钢材、金属材料批发、零售,从事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xx投资主要承担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业务。
截至 2019 年末,上海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 483,078.11 万元,净资产 232,677.72 万元,2019 年未产生营业收入,净利润-159.20 万元,主要系项目尚在建设期,日常运营发生管理费用所致。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上海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 531,239.31万元,净资产 232,577.89 万元,2020 年 1-9 月未产生营业收入,净利润-99.83 万元,主要系项目尚在建设期,日常运营发生管理费用所致。
(6)上海贤通快速公交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贤通快速公交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5 月 3 日,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贤通建设经营范围为:快速公交、公共交通的建设与管理,投资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的投资与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贤通建设主要承担奉贤区范围内快速公交建设运营业务。
截至 2019 年末,上海贤通快速公交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
8,620.84 万元,净资产 6,297.20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 1,015.47 万元,净利润-
2,169.50 万元,主要系投入运营时间不久,收入尚未覆盖营运成本所致。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上海贤通快速公交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
5,915.73 万元,净资产 4,560.87 万元,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 599.58 万元,净利润-1,736.32 万元,主要系投入运营时间不久,收入尚未覆盖营运成本所致。
(7)上海奉贤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奉贤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 年6 月12 日,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给排水公司经营范围为:为用户提供自来水、污水工程施工、安装业务,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为自来水、污水生产调试、设备管理及修理检测,从事节水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五金交电、净化设备及辅助材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日用杂品、电机产品、水泵、纺织品批发、零售,空调机安装,水电安装,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河湖整治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给排水公司主要承担承担自来水公司对外承接的工程施工建设业务。
截至 2019 年末,上海奉贤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 39,383.69 万
元,净资产 10,263.67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 26,336.66 万元,净利润 1,176.24
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上海奉贤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
71,342.25 万元,净资产 10,555.26 万元,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 7,594.91 万元,
净利润 291.59 万元。
(8)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排水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2 月 24 日,注册资
本为 3,000.00 万元。排水运营公司经营范围为:排水运营,排水设备维修、养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排水运营公司负责污水输送、管道养护、污水泵站的运行、泵站设备的维护、污泥的处理等工作。
截至 2019 年末,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排水运营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
3,843.05 万元,净资产 2,788.00 万元,2019 年度未产生营业收入,净利润-84.50万元,主要系投入运营时间不久,收入尚未覆盖营运成本所致。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排水运营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
资产 6,907.71 万元,净资产 3,088.56 万元,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 322.18 万
元,净利润为 300.56 万元。
(9)上海奉通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奉通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8 月 24 日,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奉通置业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奉通置业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服务,拥有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前期开发连城商业广场和xx雅苑项目。
截至 2019 年末,上海奉通置业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 57,032.34 万元,净资产 12,857.13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为 1,435.28 万元,净利润-2,231.10 万元,主要系当期经营收益未覆盖期间费用所致。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上海奉通置业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 58,324.47 万
元,净资产 13,397.22 万元,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2.930.20 万元,净利润
540.09 万元。
(10)上海贤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贤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3 月 8 日,注册资本为 10,000.00万元。贤誉建设经营范围为:土地前期开发整理,房屋动迁,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建筑材料批发和销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河湖整治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机电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末,上海贤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 18,254.87 万
元,净资产 11,076.86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为 14,272.33 万元,净利润 27.29 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上海贤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 18,087.11
万元,净资产 11,239.30 万元,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3,649.20 万元,净利润
162.44 万元。
2、发行人其他有重要影响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表 4-5: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1 | 上海资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5.00 | 35,100.00 |
2 | 上海轨道交通五号线南延伸发展有限公司 | 38.24 | 392,400.00 |
发行人重要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资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资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22日,注册资本为35,10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末,上海资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68,286.04万元,净资产
63,084.0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718.02万元,净利润3,510.65万元。
(2)上海轨道交通五号线南延伸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五号线南延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4日,注册资本为392,40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上海轨道交通五号线南延伸项目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沿线站区的综合开发,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管理,经济信息咨询,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设计、制作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轨道交通五号线延伸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上海市奉贤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持股比例38.24%。
截至2019 年末, 上海轨道交通五号线南延伸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 1,081,526.06万元,净资产671,358.00万元,2019年度未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该公司仅负责轨道交通5号线投资建设,尚未产生收入利润。
六、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9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奉贤区国资委”),持有公司100%股权。
上海市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出资企业国有(集体)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2、建立和完善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评价标准,通过规划、预决算、审计、统计、稽核等,对所监管企业国有(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集体)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3、指导推进奉贤区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制和重组,研究编制奉贤区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发展规划,推进奉贤区国有(集体)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区管国有(集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
5、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开展对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者、董事、监事等人员的业务培训。
6、对所监管企业实施分类考核和薪酬管理,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7、负责编制奉贤区国有(集体)资本经营预算及组织实施收益收缴,强化所监管企业国有(集体)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
8、研究制定奉贤区国有(集体)企业资产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对所出资企业的国有(集体)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9、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截至2020年9月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二)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作出业务经营、战略规划和投资等方面的决策。
1、资产的独立性
公司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的营运资产和配套设施,资产产权清晰,管理有序。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资金、资产等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将持有的发行人股权用于质押的情况。
2、人员的独立性
发行人在人员、劳动、社保等各个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建立了完善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发行人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发行人具有人员方面独立性。
3、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人事等均设有自己的独立机构,与出资人完全独立。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置了相关的综合管理和业务经营部门及子公司,公司各部门和各岗位均有明确的职责与经营管理权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行使对机构的管理与决策。
4、财务的独立性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系统,进行独立核算,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建立了健全的财务制度,对年度内各项财务活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5、业务的独立性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自主做出战略规划、对外投资等经营决策。
七、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如下:
1、出资人
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依法单独行使以下职权:
(1)审议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年度投资计划;
(2)任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及奖惩事项;任免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监督董事会、监事会行使职权;提名公司总经理;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决定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8)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具有债券性质的证券;
(9)决定公司出资转让、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事宜;
(10)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11)决定公司单项投资额在 300 万元以下(不含 300 万元)的非主业投资
项目和单项投资额在 2,000 万元以下(不含 2,000 万元)的主业投资项目的备案;
决定公司单项投资额在 300 万元以上(含 300 万元)的非主业投资项目和单项投
资额在 2,000 万元以上(含 2,000 万元)的主业投资项目的核准;
(12)批准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改革重组、股份制改造方案、重要子公司重大事项;
(13)决定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要时决定对公司重要经济活动和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审计;
(14)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15)公司章程其他条款规定应当由出资人行使的职权。
出资人行使上述职权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及时通知公司,保障决策的透明度和时效性。
2、党的组织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规定,设立公司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
公司党委书记、专职党务干部、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党章》等有关规定产生。
党委工作:
(1)制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议事的原则、范围、组织、执行和监督,形成党组织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的体制机制;
(2)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形成党的优势与现代公司治理优势有机融合的工作机制;
(3)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
(4)支持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依法行使职权;
(5)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6)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xx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7)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8)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纪委工作: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法规;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公司的执行情况:
(3)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4)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
(5)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6)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7)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8)研究其他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3、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一名。董事由出资人委派,但董事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获得连续委派或者连续当选可以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由出资人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董事会的职权如下:
(1)向出资人报告工作;
(2)执行出资人的决定;
(3)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确定应由董事会决定的对外投资、融资事项额度,批准对管理层授权额度以上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以及融资事项,并批准出资人规定限额以下的资产处置;
(7)确定对公司所投资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原则;
(8)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的方案;
(9)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12)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以及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规章制度;
(13)公司章程其他条款规定的职权;
(14)出资人依据公司章程及奉贤区国资委其他规范性文件授予的职权。
(15)董事会对“三重一大”事项作出决策时,应事先与公司党委沟通,且听取公司党委会的意见。
4、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应包括职工代表 2 名。
监事由出资人委派。但监事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贯彻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制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的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包括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其相关资料,检查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效益、利润分配等情况,对公司重大风险、重大问题提出预警和报告;
(3)检查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预算、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经营责任合同的执行情况,加强后评估工作;
(4)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体系、产权监督网络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惩处和罢免的建议;
(6)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7)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
(8)向出资人报告其认为出资人有必要知晓的事项;
(9)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出资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会议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并在必要时聘请会计、法律专业中介机构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5、日常经营管理机构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资人可以决定公司其他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出资人的推荐,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可由董事兼任,聘任期每届三年,获连续受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之外的其他规章制度,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
(6)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7)决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录用和辞退;
(8)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处理日常经营中的事务;
(9)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非由董事兼任的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是董事会讨论该总经理的薪酬待遇和奖惩聘用等个人事项时除外。
总经理须按照其职责要求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其工作情况,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八、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任职情况如下所示:
表 4-6: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期 | 是否有海外永久居住权 |
董事会成员 | |||||
xxx | 董事长 | 男 | 1962 年 7 月 | 2018 年 8 月至今 | 否 |
xxx | 董事、总经理 | 男 | 1964 年 2 月 | 2018 年 8 月至今 | 否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期 | 是否有海外 永久居住权 |
xx | 外派董事 | 男 | 1964 年 1 月 | 2019 年 12 月至今 | 否 |
xx | 董事 | 男 | 1968 年 9 月 | 2020 年 5 月至今 | 否 |
xx | 董事 | 男 | 1968 年 11 月 | 2020 年 5 月至今 | 否 |
监事会成员 | |||||
xxx | 监事会主席 | 男 | 1963 年 5 月 | 2020 年 5 月至今 | 否 |
xxx | 监事 | 男 | 1969 年 12 月 | 2020 年 5 月至今 | 否 |
xxx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1977 年 12 月 | 2017 年 6 月至今 | 否 |
xxx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1987 年 7 月 | 2017 年 6 月至今 | 否 |
xxx | 外部监事 | 男 | 1975 年 11 月 | 2020 年 5 月至今 | 否 |
高级管理人员 | |||||
xxx | xx、总经理 | 男 | 1964 年 2 月 | 2018 年 8 月至今 | 否 |
xxx | 副总经理 | 男 | 1977 年 10 月 | 2015 年 7 月至今 | 否 |
xx | 副总经理 | 女 | 1980 年 12 月 | 2017 年 7 月至今 | 否 |
xxx | 总经济师 | 男 | 1969 年 7 月 | 2017 年 9 月至今 | 否 |
xxx | 总工程师 | 男 | 1966 年 7 月 | 2017 年 9 月至今 | 否 |
xxx | 总会计师 | 男 | 1965 年 10 月 | 2018 年 8 月至今 | 否 |
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任产生,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及董事会
xxx,男,1962 年生,研究生学历。1982 年 12 月参加工作,1982 年 12
月至 1990 年 10 月历任奉贤县头桥乡专职团干部、党委宣传干事、科技助理,
1990 年 10 月至 1992 年 9 月任奉贤县村建工作指挥小组泰日组副组长,1992 年
9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奉贤县泰日镇党委委员,1995 年 10 月至 1998 年 7 月任
奉贤县泰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奉贤海湾旅游区
党工委委员,1999 年 6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奉贤海湾旅游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
副主任,2003 年 3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奉贤海湾旅游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
副主任,2003 年 11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上海工业综合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
委会副主任,2011 年 9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上海奉贤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上海奉贤轨道交通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上海奉贤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以及上海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
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5 年 9 月至今,任发行人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董事长。
xxx,男,1964 年生,研究生学历。1985 年 7 月参加工作,1985 年 7 月至 1987 年 3 月任职于奉贤机械厂、轻机二厂,1987 年 3 月至 1990 年 11 月任奉
贤机械厂车间主任,1990 年 11 月至 1996 年 1 月任奉贤县工业局技校教师、校
办厂厂长,1996 年 1 月至 2001 x 00 xxxxxxxxxxx,0000 x 00 月至
2003 x 00 xxxxxxxxxxx,0000 x 00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奉贤区四团
镇副镇长,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奉贤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区重
大办副主任,2011 年 8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奉贤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区
重大办副主任、调研员,2011 年 9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奉贤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副主任、区重大办常务副主任、调研员,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上海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
xx,男,1964 年 1 月生,本科学历,1982 年 7 月参加工作,1982 年 7 月至 1987 年 10 月任地矿部第三海洋地质调查大队勘探二号班长,1987 年 10 月至
1990 年 9 月任地矿部第三海洋地质调查大队总工办技术员,1990 年 9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地矿部第三海洋地质调查大队勘探二号队长,1993 年 9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上海奉贤建筑设计院地质队副队长、工程师,1998 年 8 月至 1998 年 11 月
任奉贤县南桥污水处理厂副厂长,1998 年 11 月至 2000 x 00 xxxxxxxx
xx,0000 x 00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上海古华公园党支部副书记、主任,2003
年 5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上海奉贤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经理,
2008 年 4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上海古越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
经理,2010 年 6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上海奉贤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2015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奉贤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6 年 12 月至今,兼任发行人董事。
xx,男,1968 年生,研究生学历。1991 年 8 月参加工作,1991 年 8 月至
1996 年 8 月任奉贤县政府企经办科员,1996 年 8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奉贤县政
府企经办副主任科员,1999 年 3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奉贤县国资办综合行政科科
长,2002 年 4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奉贤区国资办行政文秘科科长,2005 年 8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奉贤县国资办综合行政科科长,2007 年 4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奉贤
区国资委党委委员,2011 年 9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上海市奉贤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5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20 年 5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xx,董事,1986 年生,本科学历。2006 年 7 月参加工作,2006 年 7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管理中心融资部职员,2012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规划建设部业务主管,2013 年 1 月
至 2015 年 8 月任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开发部副部长,2015 年 8 月
至 2017 年 9 月任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事务部副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上海贤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上海贤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 年 1 月
至 2019 年 5 月任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事务部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事务部经理、机关党支部书记。2020 年 5 月至今,兼任发行人董事。
2、监事和监事会
xxx,男,1963 年生,中央党校大专学历。1995 年 3 月参加工作,1995年 3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奉贤县xx镇镇长助理、政府办公室主任,1995 年 10
月至 1998 年 9 月任奉贤县xx镇副镇长,1998 年 9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奉贤县
邵厂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1 年 11 月至 2002 x 00 xxxxxxxxx,
0000 x 00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奉贤区信访办主任、区委政法委委员,2008 年 1
月月至 2009 年 2 月任奉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2009 年 2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奉贤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副局长,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奉贤
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委政法委委员,2014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奉贤
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区委政法委委员,2016 年 3 月至 2019 年 9 月奉贤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委政法委委员,2019 年 9 月至今任奉贤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委政法委委员、区司法局一级调研员。2020 年 5 月至今,任区司法局一级调研员,兼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xxx,男,1969 年生,专科学历。1997 年 12 月参加工作,1997 年 12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奉贤县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00 年 5 月至 2006 年 2 月
任奉贤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秘书,2006 年 2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奉贤区政府合
作交流办公室合作交流科科长,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奉贤区政府办公室综合督xx科长,2015 年 3 月至今任奉贤区政府督查室主任。2020 年 5 月至今,兼任发行人监事。
xxx,女,1977 年生,本科学历。1997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3 月任西渡镇合作基金会财务人员,1998 年 3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职于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奉贤支行,2003 年 4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上海银行奉贤支
行资深高级客户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上海银行奉贤支行团队负责人,2015 年 1 月至今,任发行人计划财务部副经理、2017 年 6 月至今兼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
xxx,女,1987 年生,本科学历,2011 年 4 月参加工作,2011 年 4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职于奉城镇绿化和市容服务中心办公室,2013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 月于塘外社区大门村挂职锻炼,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职于塘外社区办
事处办公室,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借调奉城镇人民政府兼奉城中心镇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处置办公室,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上海奉贤交通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管,2017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副主任。2017 年 6 月至今,兼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
xxx,男,1975 年生,专科学历。1999 年 10 月参加工作,1999 年 10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有限公司党务行政,2001 年 10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上海营巢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9 月至今历任于上海金融产业服务基地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东方金融小镇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2020 年 5 月至今,兼任发行人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xxx,参见“董事会成员”部分。
xxx,男,1977 年生。2000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奉贤区钱桥镇党委办公室、上海奉贤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2015 年 7 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xx,女,1980 年生。2005 年 12 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奉贤区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上海奉贤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单位。2017 年 7 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xxx,男,1969 年生,大专学历。1986 年 11 月参加工作,1986 年 11 月至 1988 年 11 月任奉贤县农房建材供应公司出纳,1988 年 11 月至 1990 年 2 月
任奉贤县房管所车队会计,1990 年 2 月至 1990 年 4 月任奉贤县南桥房管所业务
科管理员,1990 年 4 月至 1992 年 4 月任奉贤县xx房管所财务科科长,1992 年
4 月至 1993 年 2 月任奉贤县住宅办财务科科长,1993 年 2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
奉贤县房地产交易市场财务科科长,2000 年 4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上海伟立房地
产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3 年 3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上海伟立房地产有限公
司财务部经理,2007 年 6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上海市奉贤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
管理中心财务科科长,2007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上海市奉贤区轨道交通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2011 年 12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上海市奉贤区轨道
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上海市奉贤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部部长,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师室副总会计师、上海市
奉贤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上海市奉贤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今,任发行人总经济师。
xxx,男,1966 年生,大专学历。1988 年 7 月参加工作,1988 年 7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职于奉贤教育技术装备站,1996 年 12 月至 2005 年 2 月任上海
教苑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工程科长,2005 年 2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奉贤工
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筑部副经理、副总工程师,2011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上海市奉贤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规划建设部业务主管,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上海市奉贤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室副主
任,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上海市奉贤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
工程师室主任,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控部经理,2017 年 9 月至今,任发行人总工程师。
xxx,男,1965 年生,大专学历。1987 年 7 月参加工作,1987 年 7 月至
1994 年 9 月任上海第二建筑公司财务部成本会计,1994 年 9 月至 2001 年 3 月
任上海申标建筑设计研究院财务部经理,2001 年 3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上海阳光投资集团委派(中国阳光投资集团、北京阳光鑫地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2004 年 8 月至 2005 年 1 月待业,2005 年 1 月至 2007 年 7 月xxx集团总部财
务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上海业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
2008 年 10 月至 2013 年 4 月xxx集团上海古越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
总会计师,2013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上海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15 年 8 月至今,任发行人总会计师、计划财务部经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表 4-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姓名 | 兼职单位名称 | 担任职务 | 是否为关联 单位 | 是否兼职领 薪 |
xxx | 上海轨道交通五号线南延伸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是 | 否 |
xx | 上海奉贤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否 |
上海奉贤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否 | |
xxx | 奉贤区司法局 | 一级调研员 | 否 | 否 |
xxx | 奉贤区政府督查室 | 主任 | 否 | 否 |
xxx | 上海东方金融小镇开发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部副部长 | 否 | 否 |
xxx | 上海资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是 | 否 |
上海奉贤南桥新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否 | |
xxx | 上海轨道交通五号线南延伸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是 | 否 |
xxx | 东方美谷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否 |
(四)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权和债券的情况。
九、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
1、城市燃气行业现状和前景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城市燃气行业,主要为城市终端客户提供常规天然气以及液化气,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公共事业,具有固定成本大、沉淀成本高、资产专用性强、投资周期长的特点。其主要原材料天然气广泛应用于城镇燃气、发电、石油化工和机械制造、玻璃陶瓷、汽车燃料等领域。由于城市燃气行业的自然垄断性,燃气管道的接入价格以及燃气居民消费价格等均受到政府的管制。
伴随着环保驱动下的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和 2016 年国际原油价格复苏,天然气的清洁性及经济性优势显现,我国天然气消费需求增速明显提升。近年来,我国受雾霾等空气污染影响严重,而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在城市供暖、清洁运输、燃气发电和燃气化工等方面的应用将更加广泛。根据 2016 年 12 月发布的《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我国加快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东北地区为重点,推进重点城市“煤改气”工程,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大力推进天然气应用步伐,替代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燃煤设施用煤和散煤。
根据“国际燃气网”,2018 年,我国 GDP 增速将维持在 6.5%左右,天然气需求随经济增长预计将增加约 145 亿立方米。煤改气 2018 年仍将继续推进,预
计新增完成农村居民煤改气 300 万户左右,带来新增需求约 30 亿立方米。燃煤
锅炉改造预计将新完成 5 万蒸吨左右,增加燃气需求 100 亿立方米。预计 2018
年新增燃气机组投产 1000 万千瓦,新增燃气需求 45 亿立方米。预计 2018 年我
国天然气消费总需求增长 320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约 13.5%。x 2018 年实际需求大幅超过供给能力,则供给还将成为需求增长的制约因素。
天然气供给从渠道主要分为国产气和进口气两部分。目前,我国已经形成常规、非常规多元供气局面和“西气东输、川气东送、海气登陆、就近供应”的供应格局。我国 2017 年天然气生产量 1,487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8.54%;全年天然气进口量 920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27.6%,其中进口 LNG x 503 亿立方米,同
比增长 48.9%,进口管道气 417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8.78%。总体来看,2017 年我国天然气总供给量(自产+进口)同比增加 316 亿立方米,其中自产气增加 117
亿立方米,进口气增加 199 亿立方米,进口气是增量供给的主力。进入到供暖季以后,部分地区出现了短时间的“气荒”情况,主要原因是冬季每日最大用气需求高增的情况下,自产气源增速有限、中亚线土库曼xx进口气意外减量、以及国内储气调峰设施不足。2017 年我国天然气供给增量为 316 亿立方米,实际消费量增量为 315 亿立方米。我国天然气供给能力不足限制了需求的全面释放。
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廉价且能与生物质联动的优质能源,是替代煤炭的重要能源之一。随着城镇化水平提高与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的推进,我国天然气消费量有望实现持续增长。根据《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和
《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显示,到 2020 年和 2030 年一次能源
消费总量控制在 48 亿和 60 亿吨标准煤左右,据此测算到 2020 年和 2030 年我国
天然气消费量将最高分别达到 3,600 和 6,750 亿立方米以上,“十三五”期间天然气消费复合增长率可达 13.27%,这将对我国燃气相关产业将带来显著拉动效应。
“十三五”期间,国家层面的能源结构优化和环境污染治理将成为天然气消费最主要的推动力。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到 2020 年我国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 4,000 亿立方米,力争达到
4,200 亿立方米。《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进一步提出,到 2020
年国产常规气达到 1,850 亿立方米,页岩气产量力争超过 300 亿立方米,煤层气
产量力争达到 300 亿立方米,并积极稳妥地实施煤制气示范工程。整体来说,“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形成国产常规气、非常规气、煤制气、进口 LNG、进口管道气等多元化的供气来源和“西气东输、北气南下、海气登陆、就近供应”的供气格局,预计实现总规模在 3,750 亿~4,300 亿立方米。其中常规天然气供应将保持平稳增长,按照“十三五”期间常规天然气产量年均增加 60 亿~80 亿立方米计算,2020 年全国常规天然气产量为 1,650 亿~1,750 亿立方米。
天然气价格在我国受到国家发改委的监管,涉及天然气产业链上中下游多个环节,包括气源价格(也称井口价)放开、管道运输环节成本改革和天然气销售端价格(也称天然气门站价格)改革。随着天然气价格改革不断推进,天然气价
格目前表现为井口价和门站价已较为市场化,管道运输环节成本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
2015 年 11 月 18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
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自 2015 年 11 月 20 号起非居民用气最
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调 0.7 元,并推出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即将现行的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价后的门站价格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下浮不限、上浮 2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该机制自 2016
年 11 月 20 日允许上浮)。
2016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先后发布《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和《关于明确储气设施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明确储气设施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三个文件涉及到管道价格、成本核定及储气设施价格,反映了我国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方向步伐加快。以上三个文件的出台进一步体现了我国监管“放开两头,关注中间”的天然气价改大原则。《办法》明确管道投资回报率不超过 8%,同时收益与负荷率挂钩,企业想要获得准许收益率必须提高运输管道实际负荷率,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管道运输行业投资。管道运输价格及成本的改革将统一管道运输企业不同管道的运价率,有利于天然气气源归属商品属性,降低下游城市燃气的购气成本,促进上游企业根据天然气市场供求情况对外销售。
综合来看,城市燃气企业业务需要特许经营,业务具有明显区域垄断性。城市燃气企业受益于门站价格的下调,销售气量持续增长,企业盈利能力提升,偿债能力继续改善,整体信用风险很低。自 2015 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下调燃气门站
价格 0.7 元/立方米后,城市燃气企业购气成本下降,考虑到城市燃气企业管道气销售毛利率变化不大,销售气量持续增加,城市燃气企业营业收入保持增长。
2、城市交通行业现状和前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交通拥挤问题越来越严重。巴黎、东京、上海等国内外发达城市的经验表明,只有以大运量的公共交通尤其是地铁作为城市交通的骨干,才能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提高城市交通效率。
“十三五”时期,我国交通运输发展正处于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优化网络布局的关键期、提质增效升级的转型期,将进入现代化建设新阶段;要突出对“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提升运输服务的协同性和均等化水平;要更加注重提高交通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提升绿色、低碳、集约发展水平。
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到 2020 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部分地区和领域率先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规划中指出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和城市配送领域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节能减排成效显著,交通运输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发展多层次城市客运服务,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进公交都市建设,进一步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强化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公交等运输服务有机衔接,支持发展个性化、定制化运输服务,因地制宜建设多样化城市客运服务体系;推进交通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专项规划,鼓励交通基础设施与地上、地下、xx空间综合利用,融合交通与商业、商务、会展、休闲等功能。打造依托综合交通枢纽的城市综合体和产业综合区,推动高铁、地铁等轨道交通站场、停车设施与xx空间的联动开发;重点推进地下空间分层开发,拓展地下纵深空间,统筹城市轨道交通、地下道路等交通设施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布局,研究大城市地下快速路建设。规划中还明确指出要加快制定完善先进适用的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联程联运、综合性交通枢纽等技术标准。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装备标准规范体系,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装备认证。完善优化超大、特大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推进城区常住人口 300 万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成网,优化城市内外交通,完善城市交通路网结构,提高路网密度。
城市人口的增长使得大中城市的交通形势日趋xx,中国传统的公共交通方 式主要采用运量较小的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无法有效的缓解客流高峰,此外,大城市道路设计不合理,行人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等原因也诱发了交通阻塞问题。近年来,随着中国城市汽车保有量的急剧上升,特别是私家车拥有率的不断提高,城市交通体系越来越难以承受庞大的重负。2004 年与 2000 年前相比,公共交通 承担的运量从 35%下降到 26.5%;小轿车承担的运量从 6%上升到 23.2%,城市 交通拥挤现已成为城市发展的“瓶颈”。为了解决交通拥堵,提高环境质量,“十
五”期间,国家首次把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列入计划发展纲要,并作为拉动国民经济,特别是大城市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
相对于地面交通,轨道交通建设成本xx,具有投资额巨大的经济特性,且投资回收期比较长。目前,中国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投资主要采取政府提供一定比例资本金、由政府与企业共建的模式。在项目资金的筹集上,一般由政府投入部分资本金,并由政府实际控制的、代政府行使投融资建设职能的企业通过贷款、发债等方式或运作政府给予的相关资源(如:沿线土地等)筹措另外部分资金,未来政府通过每年向该公司拨付专项资金来偿付到期债务本息。此外,也有少部分地铁线路采用特许经营权的模式,引进各方面投资主体。
中国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业的快速发展,2010-2020 年将是中国城市交通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提高、机动化发展加速的环境下,公共交通运输压力日益增大,轨道交通需求空间巨大。
目前,中国轨道交通在建项目和规划中待建项目主要位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其城市化水平均在不断提高,总体供给缺口仍然较大。未来轨道交通需求和供给均处于增长状态,但需求增长较平稳,而供给将呈爆发式增长趋势,供给缺口将逐步被弥补,在建和规划中待建项目在建成后将逐步达到供求xx。
在寸土寸金的大都市里,地铁已经成为占用土地和空间最少,运输能量最大、运行速度最快、环境污染最小、乘客最安全舒适的理想交通方式,因此越来越被国际大都市所选用。50 多年来我国的地铁建设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在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城市基础设施主要发展指标中,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超大、特大城市达到 40%以上,大城市达到 30%以上,积极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为我国地铁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
现代化的发展使得农村人口急速流向城镇,使得大中城市的交通拥挤情况日趋严重,政府在解决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特别是交通需求方面的任务异常艰巨和繁重。城市轨道交通,特别是地铁运输,在运力、环保、经济、舒适和空间利用等方面有着其他交通手段无可替代的优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城区总人口 700 万以上,城区人口 300 万
人以上。规划线路的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每小时 3 万人以上的城市可以申报建设地铁,实际上达到或接近这个标准的城市已有很多,地铁和轨道交通规划总长度已超过 3,000km。况且其他大中城市的膨胀趋势也相当惊人,公共交通需求急剧上升,修建地铁和轻轨已是各大城市基础建设的必要内容,是现代化大都市的标志。因此可以预测,未来 5 到 10 年将是中国城市地铁大发展的黄金时期。
3、土地动迁行业现状和前景
城市土地开发与运营是通过对城市土地进行勘测、设计、拆迁、维护、整治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对城市国有土地进行开发和再开发的经营活动,包括新城区的土地开发和旧城区土地的再开发。通过使用权转让或出租,土地开发企业可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同时,城市土地开发与运营盘活了存量土地,增加了城市土地的经济供给。围绕城市的总体发展目标,结合城市发展的特殊机遇,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城市土地开发与运营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掘城市土地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利用和综合效益最大化、最优化,谋求资本的流动和增值,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2017 中国土地矿产海洋资源统计公报》,2017 年,出让国有建设用地
22.54 万公顷,同比增长 6.4%;出让合同价款 44.99 万亿元,同比增长 36.7%。
2016 年至 2020 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工业生产增长、改善人民居住环境将对工业和民用建筑产生巨大需求。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土地作为不可再生性稀缺资源,长期内将保持升值趋势。总体上,我国房地产行业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引和市场供求作用下,仍将保持稳定发展的趋势,使得土地开发与运营行业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
2017 年上海土地市场回归理性,运行总体平稳。2017 年上海经营性土地成交 374.3 万平方米,同比增加 25.4%,成交金额 1,132.99 亿元,同比减少 20.2%。宅地(包括纯宅地、商住、租赁用地)成交 259 万平方米,同比增加 48.5%;成交金额 729.2 亿元,同比减少 30.8%。住宅平均成交楼面地价 18,272 元/平方米,比上年下降 37.8%;商办平均成交楼面地价 15,721 元/平方米,比上年上升 31.3%;工业平均成交楼面地价 1,280 元/平方米,下降 14.7%。商办用地楼板价呈增长趋势,住宅、工业楼板价呈下降趋势。
《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正式发布提出,“十三五”期间上海城镇住房供应总量以及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将显著增加,预计供应 5,500 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稳中有升,租赁住房用地大幅增加,保障性住房用地确保供应。城镇住房供应总量也将显著增加,预计新增供应各类住房约 170 万套。其中,商品
住房约 45 万套,以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租赁住房约 70 万套;各类保障
性住房约 55 万套。此外,以市场为主,新增代理经租房源 30 万套(间)左右。按照“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的原则,用城市更新理念推进旧区改造,中心城区完成二级旧里为主的房屋改造 240 万平方米,实施约 5,000 万平方米的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
4、城市水务行业现状和前景
水务行业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最核心的城市基础设施之一,日常的生产、生活一刻都离不开城市供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务行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已经形成政府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水务市场投资和运营主体多元化、水工程技术水平提升,供水管网分布日益科学合理、供水能力大幅增强,水务行业市场化、产业化程度加深,水务投资和经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局面。
我国的水资源总量占全球的 6%,而我国人口却占全球的 23%左右,因人口众多,我国人均水资源量只有世界平均值的 1/4,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统计的 153 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在第 121 位,并且还被列为了世界 13 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而且,受自然环境以及人口的自然增长,中国的人均淡水在今年已进一步下降。
当前,工业化、城镇化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人民生活和社会生产对水的需求日益增长。目前我国仍有 3.5 亿人饮用水不安全,400 多座城市严重缺水。全国水资源的基本现状普遍表现为水资源短缺,加之开发利用不合理、水环境普遍污染、水生态退化,中国水务面临挑战。
上世纪 90 年代,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促使了我国城市供水行业改革。面对不断增长的供水需求,巨大的投资压力使得政府开放了水业投资市场,引入了大量资本,水业投资主体多元化。1998 年以来以水价改革和引入竞
争机制为核心的改革加速了其市场化进程。至今,我国供水行业正逐步向产业化发展,并最终达到提高水业运营效率的目的。具体而言,我国供水行业共经历了两次重大变革:(1)1998 年的国有企业改革,使得供水行业企业数量大幅减少,幅度达到 55%。企业数量和冗员大量减少极大提高了行业的竞争力。但此时供水行业仍然是国家管制,市场化程度较低。(2)2002 年,国家对于市政公用事业进行放开,允许非国有资本进入,并逐步通过 BOT、TOT 等方式实现了供水行业市场化。
在“十二五”期间,我国的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得到了持续的发展,供水设施改造稳步推进,供水应急体系建设全面启动,供水行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供水水质监测和监管体系初步形成,供水行业的科技支撑力度不断加大。尽管我国城市供水行业发展迅速,但是当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包括:水厂升级改造相对较慢,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问题突出,水质检测能力比较薄弱,供水应急能力建设滞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供水行业的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张,管网建设继续推进,以期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其次,转型升级成为行业的重要任务,城市供水行业将进一步加大投资,促进生产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从定价情况来看,我国水价制度经历了公益性无偿供水、政策性低价供水、按成本核算计收水费、按商品价格管理四个阶段。总体来看,水价改革呈现价格不断上涨、价格分类不断简化、逐渐推行阶梯式水价等特征。我国水价仍然由各地物价局决定,但是自来水价格正在逐步实现市场化调整。水价上涨的预期是明确的,但考虑到供水对于居民生活影响加大,水价的调整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考虑到近年来通胀压力较大,水价上调步伐可能放缓。供水行业对于水价变动十分敏感,长期来看,水务行业将受益于自来水价格上调和水价的市场化改革。
水务行业除了在水处理工厂的建安工程以外的各个环节普通具有典型的天然垄断性。按照目前的政策和法律体系,水务行业属于市政公用设施,地方政府是水务业服务的最终责任主体,使得我国水务行业长期以来以地方垄断为主。
我国的用水结构近几年变动不大,农业、工业和生活用水三者合计占比在 98%
左右。长期地看,居民用水将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呈现出逐年稳定增长
的趋势。根据中国工程院《中国可持续发展水资源战略研究报告》,随着人口增长,城市化发展和经济发展,中国供水行业将保持稳定增长,到 2030 年,中国
国民经济用水需求量将达到 7,000 亿至 8,000 亿立方米,其中,城市供水需求增长将领先于其他用水需求量的增长。此外,供水行业的需求弹性较小、水价格受政府统一调控,所以在未来若干年内,供水行业也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的发展。
随着市政公用事业的逐步放开,我国水务行业开始由政府高度垄断过渡到逐渐开放的市场化发展阶段。2002 年以来,我国水务行业产业政策已经允许多元资本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公用企业经营,并结合特许经营的模式从事城市供排水业务经营。随着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水务市场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结构。水务市场竞争主体包括以北控水务集团、首创股份、中国水务投资、中环水务为代表的国有企业,以桑德环境、国祯环保为代表的民营企业及以威立雅水务、xxx水务为代表的外资企业。国有水务企业,主要包括城建局、自来水公司、排水公司等,原国有公共事业单位通过改制而形成的公司,将在一定的阶段内拥有其原有的资源优势和垄断优势与政府部门的公共关系优势,对其当地的区域市场有其他企业不可比拟的优势。但在跨地域经营、规模经济方面与全国性的集团相比,有一定的差距。
(二)公司行业地位分析
发行人是上海市奉贤区公用事业类运营核心主体,主要职能覆盖了上海市奉贤区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的主要方面,经过多年发展,公司规模逐渐扩大,形成了以燃气业务、水务业务、交通业务投资和建设为核心,以土地动迁为支撑的战略布局。公司持续获得政府在财政补贴、项目建设资金提前拨付、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政策等多方面的支持;同时,公司可动迁土地规模大,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发行人综合竞争优势
1、稳固的区域垄断地位
作为上海市奉贤区城市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承担者,公司经营领
域和投资范围涵盖了城市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各主要领域,基本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市场相对稳定,具有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随着上海市奉贤区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将持续稳定地增长,公司的业务规模将迅速扩大,市场地位将进一步加强。
2、发行人拥有稳定有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优势
近年来,由于公司在上海市奉贤区城市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处于主导地位,政府对其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不断提升公司经营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持续获得政府在财政补贴、项目建设资金提前拨付、土地出让收益分成政策等多方面的支持。
3、较强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能力
公司业务优势明显,以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优良的业绩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在长期城建投资建设与运营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在现有体制下降低投资成本、保证项目质量、缩短工期的高效管理程序。在管理、运营项目较多的情况下,还能较好的控制项目的工期、质量以及成本。
4、良好的区域经济环境
奉贤区属于上海市市辖区,位于长江三角洲东南端,杭州湾北部,上海市南 端;北临xx江,东与浦东新区接壤,西与金山区、松江区相邻。奉贤区下辖 8 镇、2 街道。奉贤区 2019 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173.20 亿元,可比增长 5.2%, 二三产业实现协同增长。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 11.31 亿元,可比下降 15.4%;第二产业增加值 748.25 亿元,可比增长 2.3%,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为 13.7%;第三产业增加值 413.64 亿元,可比增长 12.1%,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为 90.8%。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 1.0:63.8:35.2,其中第一产业比重比上年下降 0.2 个百分点, 第二产业比重下降 2.4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上升 2.6 个百分点。上海市政府 出台《关于推进上海美丽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奉贤定位为全市大健康 产业核心承载区,全国唯一的“中国化妆品产业之都”也花落奉贤,奉贤东方美 谷产业品牌得到广泛认可,其影响力和对区域经济的拉动作用将不断增强。区域
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增院士工作站 8 家、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 9 家、x
x技术企业 42 家,国家级、市级孵化器累计达到 9 家。上市和挂牌企业达到 212
家,其中新增 A 股上市企业 3 家,累计达到 16 家。
(四)公司经营方针及战略
发行人以城市建设为基础,商业开发为辅助,燃气交通运营为支撑的发展理念,运用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的现代管理模式,致力于投资、开发、管理模式的相互结合与创新。
(一)市政基础设施和能源的投资建设。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域交通路网,加快新能源投资建设,形成能源板块管道天然气与 LNG 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二)公共事业的运营和管理。以“重管理、优服务”的服务理念,为区域公共交通、自来水供水、排水运营及燃气供应、停车管理平稳运行,提升城市形象奠定基础。
(三)轨交沿线站点综合开发和城市建设。积极推进轨道交通 5 号线建设,通过沿线综合站点开发进行资本运作,发挥资产盈利能力,积极参与城市开发建设,通过城中村项目改造,与国内外知名开发商、运营商合作开发,提升开发理念,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五)公司业务介绍
1、发行人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发行人的业务范围包括:奉贤区的铁路、公路、市政道路、公共交通、区域快速公交、城市轨道交通、交通枢纽场站、燃气管道、燃气供给、商住房和旧城改造等投资开发,水利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是上海市奉贤区公用事业运营核心主体,承担了上海市奉贤区公用事业管理经营等职能。目前,公司在上海市奉贤区公用事业运营领域中处于区域领先地位。
2、公司报告期内业务情况
表 4-8:2017-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成本、xxx、xxx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燃气业务 | 51,923.43 | 35.43 | 87,648.08 | 25.77 | 77,486.64 | 30.26 | 82,850.07 | 43.71 |
交通业务 | 6,875.40 | 4.69 | 13,091.14 | 3.85 | 15,171.55 | 5.92 | 15,308.83 | 8.08 |
自来水业务 | 30,922.96 | 21.10 | 21,544.65 | 6.33 | 59,518.29 | 23.24 | 59,814.96 | 31.56 |
土地动迁业务 | 36,008.00 | 24.57 | 166,957.31 | 49.08 | 77,957.21 | 30.44 | 0.00 | 0.00 |
其他 | 20,806.77 | 14.20 | 50,939.11 | 14.97 | 25,947.59 | 10.14 | 31,569.72 | 16.65 |
营业收入合计 | 146,536.56 | 100.00 | 340,180.29 | 100.00 | 256,081.28 | 100.00 | 189,543.58 | 100.00 |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燃气业务 | 45,084.23 | 32.02 | 73,958.99 | 28.60 | 67,618.82 | 32.41 | 63,666.92 | 37.58 |
交通业务 | 26,631.77 | 18.92 | 23,466.21 | 9.08 | 28,806.77 | 13.81 | 24,125.44 | 14.24 |
自来水业务 | 31,192.19 | 22.15 | 28,874.44 | 11.17 | 65,783.02 | 31.53 | 61,543.32 | 36.32 |
土地动迁业务 | 15,460.22 | 10.98 | 104,561.78 | 40.44 | 25,355.09 | 12.15 | 0.00 | 0.00 |
其他 | 22,424.49 | 15.93 | 27,692.45 | 10.71 | 21,080.75 | 10.10 | 20,100.92 | 11.86 |
营业成本合计 | 140,792.90 | 100.00 | 258,553.87 | 100.00 | 208,644.45 | 100.00 | 169,436.60 | 100.00 |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毛利润 | 毛利率 | |
燃气业务 | 6,839.20 | 13.17 | 13,689.09 | 15.62 | 9,867.82 | 12.73 | 19,183.15 | 23.15 |
交通业务 | -19,756.37 | -287.35 | -10,375.07 | -79.25 | -13,635.23 | -89.87 | -8,816.61 | -57.59 |
自来水业务 | -269.23 | -0.87 | -7,329.79 | -34.02 | -6,264.73 | -10.53 | -1,728.36 | -2.89 |
土地动迁业务 | 20,547.78 | 57.06 | 62,395.53 | 37.37 | 52,602.12 | 67.48 | 0.00 | - |
其他 | -1,617.72 | -7.77 | 23,246.66 | 45.64 | 4,866.84 | 18.76 | 11,468.80 | 36.33 |
合计 | 5,743.66 | 3.92 | 81,626.42 | 24.00 | 47,436.83 | 18.52 | 20,106.98 | 10.61 |
2017-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89,543.58 万元、256,081.28 万元、340,180.29 万元和 146,536.56 万元,呈稳定上升趋势。2017- 2019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由燃气业务收入、交通业务收入、自来水业务、
土地动迁和其他收入组成。其中,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营业收入增加 66,537.70万元,发行人营业收入结构新增动迁收入,主要系出让地块所致。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营业收入增加 84,099.01 万元,增幅 32.84%,主要系土地动迁收入增加所致。
2017-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 169,436.60 万元、
208,644.45 万元、258,553.87 万元和 140,792.90 万元。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营
业成本增加 39,207.90 万元,增幅为 23.14%,主要系动迁成本和交通业务结转成
本增加所致。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营业成本增加 49,909.42 万元,增幅为 23.92%,主要系土地动迁业务成本结转增加所致。
2017-2019 年度,发行人毛利润分别为 20,106.98 万元、47,436.83 万元和
81,626.42 万元,毛利润均为正,且呈上升趋势。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发行人因土地动迁业务收入有所增长,毛利润金额较大。
2017-2019 年度及2020 年1-9 月,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0.61%、18.52%、
24.00%和 3.92%,呈现上升趋势,与营业毛利润变化趋势一致。分业务板块来看,
2017-2019 年度,发行人燃气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3.15%、12.73%和 15.62%,呈现波动趋势。2017-2019 年度,发行人交通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6.40%、-89.87%和-79.25%,持续为负。2017-2019 年度,发行人土地动迁业务毛利率分别为0.00%、 67.48%和 37.37%,呈波动态势。土地动迁收入为发行人自 2018 年起新增收入板块,收入逐年上升,且毛利率相对较高。
2017 年度造成发行人利润水平较低的板块主要为公共交通板块,该板块车辆折旧成本较高,导致营业利润亏损;2018 年度,发行人新增土地动迁收入,同时政府补助金额的大幅增加使合并净利润扭亏为盈。2019 年度土地动迁收入进一步增加,推动净利润大幅度上升。发行人一般于年末收到政府补贴,因此出现季节性亏损。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燃气业务
发行人燃气业务主要由上海奉贤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贤燃气”)承担。奉贤燃气成立于 1996 年 11 月 5 日,注册资本为 40,000.00 万元,是由发行人持股 70%、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持股 30%组成的国有企业。奉贤燃气主要承担奉贤区范围内天然气销售、液化气销售和工程建设业务,其中主要以天然气销售为主。2019 年度,发行人燃气业务营业收入 87,648.08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 10,161.44 万元,增幅为 13.11%。
(1)燃气销售
天然气供应及定价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 4-3:天然气供应及定价流程图
在采购方面,发行人主要采购燃气和燃气工程材料、设备。燃气包括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发行人拥有稳定的气源供应,主要向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签订了《天然气购销合同》,该合同为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具体的购气数量由实际需求决定。公司与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且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子公司奉贤燃气股东之一大众燃气的股东;同时其作为申能集团下属 100%国资公司,也承担有持续稳定供应天然气的社会责任。公司将与其进一步签订未来几年的天然气供应协议以保障气源的稳定供应。在确定实际购气需求时,发行人与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将签订
《补充协议》,以列表形式,明确约定时期内的年合同量、平均日合同量、日最大合同量、月最大合同量和下游交付点等要素。发行人燃气工程采购材料主要包括钢管、PE 管、燃气专用阀门和报警器等。发行人筛选评比出一批供应商名录,对相关材料、设备在供应商名录中进行选择、采购。
天然气采购定价方面,2017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公司天然气采购均价(不含税)分别为 2.634 元/立方米、2.286 元/立方米、2.558 元/立方米和 2.409元/立方米,整体呈波动趋势。
天然气采购结算方面,发行人每月月中按合同规定根据《天然气预结算通知单》预付 50%天然气采购款,月底根据现场核实确认的《SCADA 系统抄表确认书》中实际提取月用气量进行结算,形成应付天然气款于下月初支付。
天然气采购量方面,2017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天然气采购
量分别为 18,992 万立方米、24,464 万立方米、24,743 万立方米和 16,106 万立方米。发行人天然气采购量逐年增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特许经营项目成熟度提高所致。
天然气交割方面,天然气采购的交割包括付款结算与管道运输两个环节。公司于当月向上游企业提出下月购气需求,上游企业按照公司需求通过长输管网向各地分输站门站输送天然气,公司再通过自有管网运输到终端用户。公司每月会根据上游企业结算单与上游企业进行结算,在付款方式上一般采取银行转账付款等方式。
从集中度来看,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奉贤燃气为奉贤区管道燃气供应业务的主要经营商。目前在区域内面临的主要竞争对手是一些零散的液化天然气 LNG 供应商,公司在气源保障程度和行业规范程度上处于绝对优势。
表 4-9:报告期内天然气采购情况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采购量(万立方米) | 16,106 | 24,743 | 24,464 | 18,992 |
采购均价(元/立方米) | 2.409 | 2.558 | 2.286 | 2.634 |
采购总价(亿元) | 3.88 | 6.33 | 5.59 | 5.00 |
表 4-10:报告期内液化气采购情况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采购量(万立方米) | 1,332.78 | 2,504.76 | 3,411.38 | 3,880.12 |
采购均价(元/立方米) | 3,133.53 | 3,782.49 | 4,333.84 | 3,970.85 |
采购总价(亿元) | 417.63 | 947.42 | 1,478.44 | 1,540.74 |
发行人销售的燃气分为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天然气部分,发行人通过高高压调压站接收上游公司气源,经过滤、调压、计量、加臭后进入城市次高压和中压管线,次高压管线经高中压调压站调压至 0.4MPa 进入城市中压管线。居民用户经过调压箱再次调压后以 2KPa 的灶前压力供应,非居民用户则根据用气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通过专用调压装置再次调压后向用气设备供气。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累计通气管网长度 1,297 千米,拥有居民用户 250,860 户和非居
民用户 1,330 户。
液化气部分,发行人通过槽车从气源单位运输至液化气储配站,并经卸液后
储存至储罐内。根据生产计划,将储罐内的液化气通过烃泵、管道、充装设备将液化气充装至液化气钢瓶内。根据各供应站点需求,安排危险品运输车辆将钢瓶运送至供应站,并将空瓶装车返回储配站。由供应站向用户销售瓶装液化气。
供应量方面,2017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天然气供应量分别为 18,506 万立方米、23,670 万立方米、24,529 万立方米和 15,854 万立方米,其中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供应量分别为 15,843 万立方米、20,559 万立方米、20,964 万立方米和 12,951 万立方米,占比分别为 85.61%、86.86%、85.47%和 81.69%。
表 4-11:报告期内燃气供应情况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累计通气管网长度(千米) | 1,297 | 1,232 | 1,118 | 1,074 |
居民用户数(户) | 250,860 | 231,291 | 202,679 | 187,528 |
非居民用户数(户) | 1,330 | 1,182 | 1,061 | 933 |
供气量(万立方米) | 15,854 | 24,529 | 23,670 | 18,506 |
其中:居民用户(万立方米) | 2,903 | 3,565 | 3,111 | 2,663 |
非居民用户(万立方米) | 12,951 | 20,964 | 20,559 | 15,843 |
天然气销售方面,对于工业用户、大型商业用户、房地产开发商等,由发行人的项目管理人员上门与用户进行接入方案洽谈,在技术、经济上为其设计可行方案,与其签订天然气工程配套合同,然后施工安装燃气管线,为其供应天然气;对于居民用户、小型商业用户等,发行人通过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扩大燃气管网供气范围,发展潜在客户;用户办理完燃气安装手续及签订合同并安装燃气管线后,为其供应天然气。液化气销售方面,由发行人液化气站点工作人员确认客户用气条件、办理开户手续后供应瓶装液化气石油气。
天然气销售定价方面,一般采取政府定价模式,发行人天然气销售定价单位为上海市发改委。其中,居民用户和一般非居民用户均实行阶梯气价模式。
表 4-12:发行人燃气业务居民用户定价
类型 | 用量 | 销售基准价(元/立方米) |
发改委指导价 | 0-310 立方米(含) | 3.00 |
310-520 立方米(含) | 3.30 | |
520 立方米以上 | 4.20 |
表 4-13:发行人燃气业务非居民用户定价
类型 | 用量 | 销售基准价(元/立方米) |
发改委指导价 | 120 万立方米以下 | 3.82 |
120-500 万立方米 | 3.65 | |
500 万立方米以上 | 3.17 | |
协议价 | 1,000-1,500 万立方米 | 2.98 |
1,500-2,000 万立方米 | 2.93 | |
2,000-2,500 万立方米 | 2.88 | |
2,500-3,000 万立方米 | 2.78 | |
3,000-3,500 万立方米 | 2.73 | |
3,500-4,000 万立方米 | 2.63 | |
4,000-4,500 万立方米 | 2.53 | |
4,500 万立方米以上 | 2.73 |
在销售结算方面,居民用户一般以提前缴费的方式支付购气款项,也有一部分居民用户采用抄表结算方式;对于一般的工商企业用户,公司采用月末抄表再收取费用的方式结算,并且企业用户通常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购气款。
(2)发行人特许经营资质
发行人燃气业务主营天然气销售、液化气销售以及相关工程建设。以上业务属于政府特许经营项目,需要获得特许经营权才可以开展业务。奉贤燃气均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就其经营业务办理相关行业经营资质证书。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奉贤燃气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表 4-14:发行人燃气经营资质情况
序号 | 证书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资质内容 | 颁布单位 | 有效期限 |
1 | 燃气经营许可证 | 沪 2014-0016-0007G (t)P(y) | 管道燃气(天然气)、瓶装燃气 (液化石油气) | 上海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2016/4/17-2024/4/16 |
2 | 上海市燃气供气 站点许可证(奉城供应站) | 2017052010531 | 供气种类:液化石 油气,供气方式:瓶装供应站 | 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2018/1/4-2021/1/3 |
3 | 上海市燃气供气站点许可证(西 渡供应站) | 2017052010532 | 供气种类:液化石油气,供气方式: 瓶装供应站 | 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2018/1/4-2021/1/3 |
4 | 上海市燃气供气 站点许可证(青村供应站) | 2017052010525 | 供气种类:液化石 油气,供气方式:瓶装供应站 | 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2018/1/4-2021/1/3 |
5 | 上海市燃气供气站点许可证(南 桥储配站) | 2017052020528 | 供气种类:液化石油气,供气方式: 燃气储存储装站 | 上海市燃气管理处 | 2018/1/4-2021/1/3 |
序号 | 证书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资质内容 | 颁布单位 | 有效期限 |
6 | 气瓶充装许可证 | TS4231188-2023 | 液化石油气 | 上海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 | 2019/10/14-2023/10/14 |
7 | 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堂) | JY33101200006638 | 单位食堂,热食类 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 |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7/2/14-2022/2/13 |
注:发行人取得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该证有效期限为 8
年,经营许可到期前将提前申请换证。下属液化气供应站点取得由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颁发的
《上海市燃气供气站点许可证》,该证有效期限为 3 年,经营许可到期前将提前申请换证。考虑到燃气管网均归属奉贤燃气,到期不续发证件的可能性较小。
(3)工程建设业务
发行人燃气工程业务经营主体为下属子公司奉贤燃气,相关业务均发生在奉贤区域内,主要为燃气用户提供入户安装服务,即用户在公司营业网点提出用气申请后,与公司签订燃气安装及供气协议。公司根据不同类型用户的用气规模、地理位置等与客户洽谈接气方案,然后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后,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燃气管道施工安装公司组织管道安装施工,完工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展燃气供应和销售业务。
发行人燃气工程业务主要分为三类,各自盈利模式如下:
A.住宅配套业务
公司在征询阶段为意向用户信息登记。住宅项目可直接根据配套面积签订配套燃气合同。奉贤燃气计划财务部根据建设管理部与住宅开发商签订配套合同的付款计划表进行收款。公司进行现场项目监管。工程具备通气条件后即可将管道拨交燃气营运部、客户服务部进行管理。
B.道路排管工程业务
对于道路排管工程,公司通知客户签订合同为正式受理工程。计划财务部根据建设管理部与委托人签订配套合同的付款计划表进行收款。公司对施工情况进行现场监管。对于需要审价的项目,由建设管理部对接审价单位进行。工程具备通气条件后即可将管道拨交燃气营运部进行管理。
C.非居民业务
发行人通知客户签订合同时正式受理工程。发行人对施工情况进行现场监管,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现场变更较大或者发生施工费用变更的,需联系设计单位出图追加或追减预算。完工后对接审价单位对部分需要审价的项目进行审定。工程具备通气条件后即可将管道拨交奉贤燃气营运部进行管理。工程款项根据奉贤燃气建设管理部与委托人签订的配套合同付款计划表进行收取。
表 4-15:报告期内发行人燃气工程新签约合同情况
单位:万元
燃气工程建设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新签合同个数 | 202 | 304 | 264 | 319 |
新签合同金额 | 12,307.00 | 12,533.59 | 15,247.20 | 29,366.18 |
项目回款金额 | 9,907.45 | 9,303.77 | 12,401.90 | 22,326.15 |
公司主要由奉贤燃气建设管理部来保障燃气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并进行从实施到拨交全过程管理,包括燃气实施规划、方案设计、建设过程中现场管理等,保证工期按进度要求完成,并根据工程类型选派监理单位,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建设管理部项目管理员全程跟踪管理用户受理项目,配合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公司会委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管理,包括质量和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制定抽检制度;全面协调施工进度;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时,奉贤燃气制定了包括《建设管理部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建设管理部安全检查制度》、《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内部制度,并严格按照《城市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城市煤气、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DGJ08-10-2004)、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标准设计图集》(SRS98B)、《城镇燃气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G/TJ08- 2031-2007)、设计图纸要求等各项标准作为工程检查和监管的依据,以加强和确保燃气工程的质量。
(4)生产安全和综合安全
发行人对液化气储配站及天然气重要调压站的生产运行情况进行 24 小时实时远程视频及数据监控,并对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处置巡检中发现的故障和隐患,同时负责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
发行人对燃气(天然气及液化气)用户进行安检及检修工作,及时处理安检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安全隐患,按期完成到期表具等设备的检测、更换工作。发
行人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技术要求》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燃气用户的用气安全,维护燃气用户、燃气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发行人由奉贤燃气技术安全部负责运营中安全标准、操作规范的确定及监督,协助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2、交通业务
发行人交通业务板块主要负责轨交 5 号线南延伸工程等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实施及道路公共客运业务,由上海市奉贤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贤轨交”)和上海奉贤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贤巴士”)运营。
(1)轨道交通建设业务
①业务模式
轨交 5 号线南延伸工程北起xx二桥落地处,南至金海公路-新林公路交叉
口,全长 19.505 公里,分地上段及地下段,沿线计划设计 7 个轨交站点,其中
包括 3 座地上车站和 4 座地下车站,此外还有 1 座轻轨车辆检修站。轨交 5 号线
南延伸工程计划总投资 98 亿元,该工程 2014 年正式开始施工,已于 2018 年底试运行。
发行人负责轨交 5 号线南延伸工程xx前期工程和配套工程施工,不负责轨道站点建筑及线路建设,不负责轨交线路运营。轨道交通xx前期工程和配套工程建设不直接确认收入,相关收入通过动迁轨交xx地块,出让土地实现。根据
《关于同意奉贤区轨道交通 5 号线南延伸工程以及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性投融资方案的批复》(沪奉府批[2016]33 号),发行人负责轨交xx地块动迁业务,待土地出让后,全部用于重大项目建设。
此外,奉贤轨交还负责南桥新城站地下通道工程、沪杭公路大修工程等交通基建工程。
②项目情况
发行人承建的交通类基建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表 4-16:发行人主要在建及拟建交通基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期间 | 总投 资额 | 已投 资额 | 未来三年投资计划 | ||
2020 | 2021 | 2022 | |||||
1 | 轨交五号线南延伸工程 | 2014.6-2018.12 | 98.00 | 71.43 | 0.00 | 0.00 | 0.00 |
2 | 南桥新城站地下通道新建工程 | 2017.11-2018.9 | 0.68 | 0.56 | 0.12 | 0.00 | 0.00 |
3 | 沪杭公路通信架空线入地搬迁 工程 | 2018.6-2018.9 | 0.65 | 0.36 | 0.09 | 0.20 | 0.00 |
4 | 站点xx临时配套设施工程 | 2018.6-2018.10 | 0.34 | 0.20 | 0.14 | 0.00 | 0.00 |
5 | 沪杭公路大修工程 | 2014.4-2018.12 | 2.26 | 0.94 | 1.13 | 0.19 | 0.00 |
合计 | 101.93 | 73.49 | 1.48 | 0.39 | 0.00 |
注:发行人部分在建工程已完成施工,但尚未出具最终财务决算结果,故仍在在建项目进行披露。
(2)道路公共交通业务
奉贤巴士主要负责奉贤区内公交、快速公交系统(BRT)运营。截至 2019 年
末,奉贤巴士共拥有各类常规运营车辆 617 辆,分别是油电混合车 55 辆、纯电
动车 344 辆、柴油车 217 辆。目前,奉贤巴士营运路线 63 条,涵盖奉贤、青浦、
闵行、浦东等区域。奉贤巴士 2018 年以后购入新车全部为新能源车,计划于 2020
年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2017-2019 年度,奉贤巴士分别完成营运行驶里程 0.40亿公里、0.39 亿公里和 0.37 亿公里,完成客运量超过 0.59 亿人次、0.53 亿人次和 0.45 亿人次。
表 4-17:发行人公交业务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累计折旧 | 15,132.84 | 17,447.49 | 19,591.57 |
购置新车数量(辆) | 208 | 68 | 47 |
受到城市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私家车、共享单车和网约车冲击,奉贤巴士公交客运业务目前呈现亏损状态。公司一方面建立快速公交系统(BRT),打通南桥汽车站到浦东的通道,吸引客流;另一方面得到政府购车、油价、冷僻线路补贴支持。
表 4-18:近三年发行人道路运营情况表
项目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公路客运量(万人次) | 0.45 | 0.53 | 0.59 |
公路客运xx量(亿人公里) | 0.17 | 0.21 | 0.24 |
3、土地动迁业务
(1)业务模式
发行人xx地块动迁业务依托于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开展。奉贤轨交负责轨道交通 5 号线南延伸工程奉贤段的征地、动拆迁等相关前期工作,具体如下:
①工作范围、内容、要求
动拆迁范围:包括上海轨道交通 5 号线南延伸工程奉贤段规划红线内及工程施工范围线内。
动拆迁内容:在动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建物及地上地下附属物,包括:居民、农民房屋动迁、安置和房屋拆迁、个体户的安置补偿、征地补偿、单位房屋动迁安置补偿和房屋拆除,地下人防设施补偿和拆除、环卫设施的迁建等。以及绿化搬迁、行道树的迁移、施工临时借地及停业补偿等相关前期工作(如需,含恢复)。做好养老、吸劳、征地补偿等所有征地安置工作。
交地要求:前期工程交地时,须做到场地内无建筑垃圾,基本平整。原建筑场地标高拆至为室外自然地坪的标高为准。交地工作由奉贤轨交负责会同项目公司、动迁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交地验收工作,在各方认可后正式办理土地移交手续,且在移交单上各方签字盖章,移交手续办完后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
②征地动拆迁补偿费用的支付
上海轨道交通 5 号线南延伸工程奉贤段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动拆迁、安置、征地、养老、吸劳、施工临时借地、绿化搬迁等费用由奉贤轨交先行支付。轨道交通 5 号线南延伸工程前期动拆迁费用暂定为 18 亿,最终以国家审计金额为准。
项目公司同意奉贤轨交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相关文件,计取上述工作的管理
x。
根据《关于同意奉贤区轨道交通 5 号线南延伸工程以及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性投融资方案的批复》(沪奉府批[2016]33 号),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同
意执行相关土地及财政结算支持政策。奉贤轨交 845 亩土地出让后,溢价收入全部用于重大项目建设。
轨道交通 5 号线沿线地块的动迁业务由发行人负责征迁工作,完成后,由发行人将土地移交土地储备中心,实现“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后,由土地储备中心通过“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财政将拨付给发行人土地动迁的全部成本,并支付相应的开发管理费用,计入公司营业收入。
(2)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出让地块包括奉浦站 07F-01 地块、奉贤新城站 07A-02地块、奉贤新城站 07B-02 地块、金海湖站 02-05、02-08 地块。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如下:
表 4-19: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主要已完工土地动迁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 地块名称 | 总投 资额 | 面积 (亩) | 土地成交价 格 | 已确认收入 金额 | 已回款金额 |
1 | 奉浦站 07F-01 地块 | 1.86 | 79 | 7.30 | 5.08 | 5.08 |
2 | 奉贤新城站 07A-02 地块 | 6.70 | 44 | 14.14 | 9.42 | 9.42 |
3 | 奉贤新城站 07B-02 | 3.58 | 100 | 16.48 | 10.00 | 10.00 |
4 | 金海湖站 02-05、02-08 地 块 | 0.80 | 108 | 5.72 | 3.60 | 3.60 |
合计 | 12.94 | 331.00 | 43.64 | 28.10 | 28.10 |
目前公司正在进行的动迁项目主要包括奉浦站E09C-02 地块、望园路站01B- 01、05-01、06-02 地块。相关地块基本已完成整理,未来三年不存在投资计划。
表 4-20: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土地动迁项目经营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 地块名称 | 总投 资额 | 已投 资额 | 面积 (亩) | 整理期间 | 拟回款期间 |
1 | 奉浦站E09C-02 | 1.0 | 1.0 | 00 | 0000-0000 年 | 2021 年 |
2 | 望园路站 01B-01、05-01、06-02 | 1.5 | 1.5 | 000 | 0000-0000 年 | 2021 年 |
3 | 其他 | 8.0 | 7.0 | 209 | 2016 年以来 | 2021 年及以后 |
合计 | 10.50 | 9.50 | 515 |
4、水务业务
2019 年度,发行人水务业务营业收入为21,544.65 万元,营业成本为28,874.44万元,xxx为-7,329.79 万元。2020 年 1-9 月,发行人水务业务营业收入为 30,922.96 万元,营业成本为 31,192.19 万元,xxx为-269.23 万元。
(1)业务模式
发行人水务业务主要由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负责经营。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同意授予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公共供 水企业特许经营权的函》(沪水务[2005])1224 号),同意按规定程序授予自来水 公司特许经营权,明确自来水公司经营范围为:原水、自来水的制造、输配、销 售、服务及设施的建设安装、工程管理。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自来水公司共拥有供水管网总长 2,171.68 千米,平均
供水能力 50 万吨/日。自来水公司于 2018 年划入发行人合并范围。2019 年度,发行人水务业务收入为 21,544.65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为 6.33%。公司的供水业务在奉贤区处于基本垄断状态,公司在奉贤地区自来水市场占有率在 90%左右,其余市场竞争者主要系历史原因形成:奉贤头桥社区由南汇自来水公司供水,奉贤海湾地区由中法合资的上海星火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供水。随着奉贤区新城建设的快速推进,公司的供水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从供水水源来说,发行人供水水源地为青浦金泽水库。双方签订《金泽原水系统原水供应销售结算合同》(合同有效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原水结算价格为 0.63 元/立方米(含水资源费用),结算方式为每月 5 日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财务部根据提供的上一个月奉贤受水点调节池出口的两台电磁流量结算仪表抄见数,出具原水费账单,通知奉贤自来水公司进行结算。
表 4-21:发行人自来水业务 2019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 金额 |
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 10,716.80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2,841.27 |
上海熊猫供水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192.70 |
上海凝波水表销售有限公司 | 753.05 |
上海明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17.62 |
从生产能力来说,发行人属于区域内大型供水企业,承担约 108 万人的生产、
生活和消防供水任务,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每日平均供水能力 50.00 万吨;
2019 年度,每日平均供水量 30.31 万吨,2020 年 1-9 月,每日平均供水量 28.49
万吨;2019 年度供水量 11,062.18 万吨,2020 年 1-9 月供水量 7,805.80 万吨;截
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水务管网长度 2,171.68 公里。公司近年来生产经营稳定,通过大力发展用户以及拓展城市管网供水覆盖区,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确保奉贤区城市供水水量、水质、水压的稳定,加大原水及自用水回收的管理力度,提高水源利用率,供水、售水总量、用户总数逐年上升。自来水在通过管道的过程中,通常会有一定的漏损,2017-2019 年度,发行人管网漏损率分别为 17.45%、 18.79%和 15.80%,呈现较为平稳状态。
表 4-22:供水业务运营情况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平均供水能力(万吨/日) | 50.00 | 50.00 | 50.00 | 40.00 |
平均供水量(万吨/日) | 28.49 | 30.31 | 31.15 | 31.87 |
年供水量(万立方米) | 7,805.80 | 11,062.18 | 11,370.43 | 11,633.68 |
管网长度(公里) | 2,171.68 | 1,996.24 | 2,006.48 | 1,981.00 |
管网漏损率(%) | 14.90 | 15.80 | 18.79 | 17.45 |
目前,发行人销售的居民用水单价按照上海市奉贤区物价局《关于奉贤区居民水价与中心城区接轨的批复》(沪奉价[2016]4 号)文件执行,奉贤区供排水服务区域内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行阶梯水,居民合表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水价按照第一阶梯水平执行。
表 4-23:奉贤区居民用户阶梯水价表
项目 | 户年用水量 (立方米) | 自来水价格 (元/立方米) | 污水处理费 (元/立方米) | 综合水价 (元/立方米) |
第一阶梯 | 0-220(含) | 1.92 | 1.70 | 3.45 |
第二阶梯 | 220-300(含) | 3.30 | 1.70 | 4.83 |
第三阶梯 | 300 以上 | 4.30 | 1.70 | 5.83 |
非居民用水单价按照上海市奉贤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区非居民用户水价的复函》(沪奉价[2014]13 号)文件执行。
表 4-24:奉贤区非居民用户综合水价表
项目 | 自来水价格 (元/立方米) | 排水 (元/立方米) | 综合水价 (元/立方米) |
工商业 | 3.04 | 2.18 | 5.00 |
行政事业 | 3.04 | 2.07 | 4.90 |
发行人自来水供应板块主要是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在自来水水费结算方面,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公司主要采用上门抄表、出具账单、收取水费的流程确认水 x销售收入。公司上门抄表出具账单后,居民用户可以通过线上缴费或线下营业 厅缴费方式缴纳水费;签订协议的非居民用户直接通过银行托收方式划扣水费,未签订协议的非居民用户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直接付款。水费收取后将水资源费 上缴给各相关部门,水价中的自来水价格属于公司收入来源,公司对于此部分收 入自收自支,符合相关行业政策规定。2017-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 下属自来水公司平均售水量分别为 24.11 万吨/日、23.81 万吨/日、23.47 万吨/日 和 22.67 万吨/日,年售水量分别为 8,798.50 万立方米、8,689.09 万立方米、8,567.15
万立方米和 6,212.30 万立方米,其中 2019 年度生活用水占比 46.62%,工业用水占比 28.43%,营业用水占比 18.43%,其他用水占比 6.52%。
表 4-25:发行人售水情况表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自来水销售收入(亿元) | 1.51 | 2.13 | 2.16 | 2.19 |
平均售水量(万吨/日) | 22.67 | 23.47 | 23.81 | 24.11 |
年售水量(万立方米) | 6,212.30 | 8,567.15 | 8,689.09 | 8,798.50 |
其中:生活用水(万吨) | 2,939.99 | 3,993.98 | 3,360.51 | 4,020.52 |
工业用水(万吨) | 1,729.69 | 2,435.38 | 2,587.61 | 2,678.58 |
营业用水(万吨) | 1,052.69 | 1,578.77 | 1,556.38 | 1560.53 |
表 4-26:发行人自来水业务 2019 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金额 |
上海化学工业区中法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547.37 |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67.11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 146.53 |
华东理工大学 | 143.83 |
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 | 136.94 |
除自来水销售业务外,发行人目前还负责奉贤区内水管排管工程、水务建设工程以及二次供水改造设施改造工作。
水管排管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小区排管、新建道路排管和水管搬迁工程等。发行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土地一级开发主体签署协议,由委托方预付款项至发行
人,发行人不垫资,项目收入根据工程进度结算,同时结转成本。
(2)项目情况
发行人主要在建水务工程为水厂深度处理工程、新建及配套工程、二次供水工程,相关工程自建形成固定资产,用于日常经营,不存在建设资金回款情况,具体如下:
表 4-27: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水务工程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 工程地点 | 建设期间 | 总投 资额 | 已投 资额 | 立项 | 环评 | 土地 |
奉贤第一水厂新建工程 | 西闸公路南 侧、金汇港西 侧 | 2016.4- 2018.6 | 4.39 | 3.67 | 沪发改环资 [2013]67 号 | 沪环保许评 [2013]87 号 | 沪规土资预 [2013]第 0001 号 |
奉贤第一水厂新建工程配套原水管、 清水管工程 | 西闸公路南 侧、金汇港西 侧 | 2017.2- 2018.6 | 2.60 | 1.57 | 沪发改环资 [2013]120 号 | 沪环保许评 [2012]756 号 | 沪规土资预 [2013]第 0001 号 |
二次供水工程 | 奉贤区域 | 2017.8- 2018.12 | 3.36 | 2.28 | 沪奉府办 [2017]53 号 | - | - |
2018-2019 年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 奉贤区域 | 2018.9- 2020.3 | 4.23 | 2.28 | 沪奉发改 [2018]260-263 号、沪奉发改 [2019]99、 100、108 号 | - | - |
合计 | 14.58 | 9.80 |
注:发行人部分在建水务工程已竣工,但尚未出具最终财务决算结果,部分款项待财政拨款后支付,故已投资额未达到总投资额数字。
5、城中村改造业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 号)、201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交委等十一部门《关于本市开展“城中村”地块改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2014〕24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上海市在 2015 年前,启动 35 个“城中村”地块改造。
《实施意见》明确了城中村改造范围,指导思想、改造方式、主要目标、政策措施、组织保障等,为上海市城中村改造提供了政策指导。
根据沪建管函〔2015〕544 号文件批准,发行人作为合作单位,参与xx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该项目是上海市十一个城中村首批改造试点项目之一。
(1)运营模式
根据《实施意见》,城中村改造方式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改造主体,引入合作单位共同改造开发。发行人参与xx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采用合作改造模式实施改造。
发行人、上海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南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按照 90%: 7%:3%的出资比例,共同成立项目公司——上海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xx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2)盈利模式
项目公司负责城中村改造地块的建设工作,开展一、二级联动改造,现处于一级土地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阶段。
根据《实施意见》,城中村改造地块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建设,或引入合作单位开发建设的,经营性土地形成“净地”后,可采取定向挂牌方式出让,由受让人按照规划开发建设。农民动迁安置房建设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采取定向挂牌方式供地。因此,项目公司后期可采用定向挂牌方式拿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经营性住宅、经营性商办用房等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通过指定的用房单位收购,实现回款;经营性住宅、经营性商办通过销售实现回款。
(3)主要项目的建设进度及结算回款安排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xx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在建及拟建项目计划总
投资 67.42 亿元,已投资 56.98 亿元,包括xx新苑一期动迁安置房项目、xx
新苑二期动迁安置房项目、奉贤新城 18 单元 02-10 地块安置房项目、南桥新城
18 单元 02-04 地块项目、南桥新城 18 单元 15-04 地块项目,目前均未产生收入。待竣工后根据奉贤区政府安排采用定向销售、对外销售、对外出租模式实现资金回笼。
6、其他业务
除经营上述业务外,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贤誉建设经营施工业务、上海奉贤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还负责区域内停车场管理等业务。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31,569.72 万元、25,947.59 万元、50,939.11 万元和 20,806.77
万元。其中 2017-2019 年度由贤誉建设产生的施工业务收入分别为 6,197.31 万元、7,746.58 万元和 14,272.33 万元,处于稳步上升趋势。
贤誉建设系发行人施工板块重要主体,背靠奉贤交能,贤誉建设项目量充足,
目前贤誉建设施工项目,主要来自于奉贤交能,其他还有来自奉贤区绿化局、农委等单位。贤誉建设施工方式以外包为主,公司建立施工队名单数据库,通过报价、内部竞标的方式选择施工队,并根据施工进度进行结算。
7、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先后承担了一批奉贤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其中主要为市政道路代建工程、河道水利治理工程等。
(1)业务模式
发行人承担的市政道路代建工程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上海市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批复;承担的河道水利治理工程由上海市水务局进行批复,明确发行人作为项目法人。发行人根据批复文件开展相关业务。发行人在该模式下从事的市政道路代建工程、河道水利治理工程建设资金由市、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以拨款的方式解决,发行人不涉及垫资情形。发行人在建设过程中不收取管理费用。项目建设完成,进行完工决算后移交有关部门或由发行人进行管理。
(2)会计处理
发行人在收到拨付的财政专项建设资金时根据核算完工决算后是否移交,借 记“货币资金”,贷记“专项应付款”或“资本公积”。其中,核算完工决算后进行移 交的项目贷记“专项应付款”,核算完工决算后不进行移交的项目贷记“资本公积”。
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款项支付,借记“在建工程”,贷记“货币资金”。由于发行人该业务不涉及垫资情形,因此不涉及应收类科目。
(3)主要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无已建项目。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总投资规模超过 5 亿元的主要市政道路代建工
程项目,和总投资规模超过 1 亿元的主要河道水利治理工程情况如下:
表 4-28: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基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开工时间 | 总投资额 | 已投资额 | 后续投资资金需求 | ||
2020 | 2021 | 2022 | |||||
金海公路(大叶公路—浦南运河) | 市政道路代建工程 | 2017.5 | 12.31 | 7.82 | 0.58 | 2.91 | 1.00 |
金海公路(浦南运河-平庄公路) | 2017.3 | 9.63 | 5.47 | 0.07 | 3.79 | 0.30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开工时间 | 总投资额 | 已投资额 | 后续投资资金需求 | ||
2020 | 2021 | 2022 | |||||
浦卫南路(平庄公路-xx公路) | 2017.6 | 7.03 | 4.36 | 0.08 | 1.59 | 1.00 | |
浦卫北路(闵浦三桥-南亭公路) | 2016.12 | 14.46 | 9.32 | 0.32 | 3.82 | 1.00 | |
大叶公路东段(航塘公路-新奉公路) | 2018.12 | 7.04 | 3.24 | 0.86 | 2.10 | 0.80 | |
大叶公路东段(新奉公路-浦东区界) | 2018.12 | 8.95 | 5.19 | 0.09 | 1.60 | 2.04 | |
大叶公路西段(沪杭公路改线段—松江区界) | 2018.12 | 21.66 | 12.67 | 0.00 | 5.90 | 3.08 | |
大叶公路中段(沪杭公路改线-环城东路) | 2018.12 | 8.46 | 2.59 | 0.43 | 3.10 | 2.30 | |
大叶公路中段(环城东路-金闸公路) | 2018.12 | 28.63 | 6.89 | 0.36 | 13.20 | 8.15 | |
大叶公路中段(金闸公路-林海公路) | 2018.12 | 14.58 | 4.14 | 0.05 | 5.90 | 4.50 | |
金庄公路(金钱公路-金海公路) | 2017.3 | 5.73 | 4.02 | 0.19 | 1.00 | 0.51 | |
六奉公路(浦东区界-团青公路) | 2017.9 | 9.58 | 2.68 | 0.81 | 3.10 | 3.00 | |
新林公路(浦卫公路-金山区界) | 2017.9 | 8.25 | 3.75 | 0.40 | 2.10 | 2.00 | |
金汇镇新强村、光辉村、梅园村、资福村都市现代化农业示 范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 | 河道水利治理工程 | 2018.8 | 1.13 | 0.52 | 0.30 | 0.31 | 0.00 |
金汇镇xxx、资福村都市现代化农业示范区河道配套整治 工程 | 2018.11 | 1.48 | 0.66 | 0.44 | 0.38 | 0.00 | |
金汇镇新强村、光辉村、梅园村、资福村都市现代化农业示 范区河道配套整治工程 | 2018.11 | 1.54 | 0.39 | 0.02 | 1.13 | 0.00 | |
南竹港(北闸-浦南运河)河道整治工程 | 2018.11 | 2.95 | 0.96 | 0.04 | 1.95 | 0.00 | |
南沙港(南沙港北闸~前进港)河道整治工程 | 2018.11 | 1.78 | 0.62 | 0.03 | 1.13 | 0.00 | |
淹港河道整治工程 | 2018.11 | 1.62 | 0.51 | 0.13 | 0.98 | 0.00 | |
金汇镇xx港河道整治二期工程 | 2018.11 | 1.44 | 0.45 | 0.02 | 0.97 | 0.00 | |
奉贤区青村镇李窑村美丽乡村配套河道整治工程 | 2018.11 | 1.28 | 0.35 | 0.24 | 0.69 | 0.00 | |
xx港(南沙港~南竹港)河道整治工程 | 2018.11 | 1.26 | 0.34 | 0.08 | 0.84 | 0.00 | |
2018 年水系沟通工程(东片区) | 2018.11 | 1.93 | 0.63 | 0.00 | 0.67 | 0.63 | |
南排污水总管及附属设施修复工程 | 2018.10 | 3.19 | 0.64 | 0.00 | 2.55 | 0.00 | |
奉贤区南竹港(浦南运河-下横泾)河道整治工程 | 2020.3 | 1.89 | 0.00 | 0.00 | 1.89 | 0.00 | |
奉贤区金汇镇梅园村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河道整治配套工 程 | 2020.3 | 2.76 | 0.51 | 0.11 | 1.74 | 0.40 | |
奉贤区金汇镇墩头村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河道整治配套工 程 | 2020.3 | 1.57 | 0.33 | 0.27 | 0.97 | 0.00 | |
奉贤区青村镇陶宅村、工农村消除劣V 类河道整治工程 | 2020.3 | 2.06 | 0.40 | 0.40 | 1.26 | 0.00 | |
奉贤区四团镇新桥村、长堰村、小荡村、大桥村、夏家村都 市现代农业示范区配套河道整治工程 | 2020.3 | 2.22 | 0.45 | 0.00 | 1.77 | 0.00 | |
奉贤区金汇镇南陈村、北丁村和xxx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 河道整治配套工程 | 2020.3 | 3.55 | 0.74 | 0.00 | 2.77 | 0.04 | |
奉贤区柘xxx胜村、华亭村消除劣V 类河道整治工程 | 2020.3 | 1.36 | 0.23 | 0.00 | 1.13 | 0.00 | |
奉贤区奉城镇协新村、大门村消除劣V 类河道整治工程 | 2020.3 | 2.24 | 0.00 | 0.00 | 2.24 | 0.00 | |
奉贤区南桥镇江海村、沈陆村消除劣V 类河道整治工程 | 2020.3 | 1.49 | 0.07 | 0.01 | 1.41 | 0.00 | |
南沙港(奉庄公路-上横泾)河道整治工程 | 2020.3 | 5.27 | 0.00 | 0.00 | 3.27 | 2.00 |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总投资规模超过 1 亿元的主要拟建项目情况如
下:
表 4-29: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主要拟建基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开工时间 | 总投资额 | 已投资额 | 后续投资资金需求 | ||
2020 | 2021 | 2022 | |||||
西闸公路(环城东路-金海公路) | 市政道路 x建工程 | 2018.10 | 8.43 | 1.80 | 0.60 | 4.04 | 1.99 |
注:由于拟建项目需要投入前期成本,存在已投资额。
(4)收入确认情况
根据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模式,发行人通过主管机关批复的形式承担建设任务,相关建设资金全部由市、区财政拨付,不涉及与委托方签订回购合同、不涉及回购及结算安排。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收取项目管理费用,不涉及垫资情形,无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收入,因此不涉及预期收益情况、收入确认方式、已确定的收入金额和实际到账金额等。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信息主要摘自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本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9 月财务报告。本 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指标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载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9 月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勤
信审字【2018】第 1497 号”、“勤信审字【2019】第 1053 号”和“勤信审字【2020】
第 1382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1、2017 年度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
施。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 年 5 月 28 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前,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2017 年修订)》之后,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2018 年度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适用于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的编制。
3、2019 年度
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9 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表 5-1: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9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20,060.25 | 533,962.08 | 678,429.52 | 689,892.1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43.03 | 101.24 | 93.81 | 132.79 |
应收账款 | 27,488.42 | 24,082.21 | 16,232.49 | 18,758.06 |
预付款项 | 35,906.47 | 27,633.51 | 4,453.65 | 2,877.45 |
其他应收款 | 466,552.47 | 431,557.00 | 390,057.04 | 318,733.60 |
存货 | 808,779.43 | 746,712.65 | 674,660.91 | 535,434.06 |
其他流动资产 | 1,370.19 | 7,593.21 | 29,650.43 | 49,581.48 |
流动资产合计 | 1,860,300.26 | 1,771,641.91 | 1,793,577.85 | 1,615,409.62 |
非流动资产: | - | - |
项目 | 2020 年 9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21,100.00 | 119,300.00 | 119,300.00 | 119,3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16,580.04 | 16,459.94 | 21,943.98 | 21,299.29 |
投资性房地产 | 1,537.76 | 1,894.04 | 2,007.68 | 2,136.51 |
固定资产 | 264,168.34 | 249,316.91 | 204,051.86 | 202,765.98 |
在建工程 | 1,373,877.11 | 1,220,656.18 | 975,171.46 | 605,422.80 |
无形资产 | 16,709.03 | 5,259.48 | 5,457.26 | 6,566.02 |
长期待摊费用 | 8,512.89 | 5,055.49 | 5,055.30 | 3,347.7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254.93 | 7,450.07 | 6,996.39 | 6,707.0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920.42 | 15,772.86 | 6,961.43 | 2,327.6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26,660.52 | 1,641,164.96 | 1,346,945.36 | 969,873.09 |
资产总计 | 3,686,960.78 | 3,412,806.87 | 3,140,523.21 | 2,585,282.7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4,581.28 | 123,991.22 | 68,106.46 | 63,500.00 |
应付账款 | 81,086.37 | 71,362.72 | 69,204.66 | 57,889.20 |
预收款项 | 171,268.99 | 146,919.01 | 135,156.79 | 133,583.09 |
应付职工薪酬 | 1,771.45 | 3,598.56 | 3,606.50 | 2,956.23 |
应交税费 | 3,883.49 | 6,152.27 | 7,150.22 | 16,163.62 |
其他应付款 | 256,919.95 | 244,686.46 | 251,026.70 | 173,684.9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9,556.00 | 35,500.00 | 75,600.00 | 20,267.46 |
其他流动负债 | 29,940.82 | |||
流动负债合计 | 709,067.54 | 662,151.05 | 609,851.33 | 468,044.5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54,106.24 | 574,113.24 | 700,530.53 | 833,439.74 |
应付债券 | 99,714.35 | 99,363.39 | - | - |
长期应付款 | 525,730.20 | 371,300.00 | 207,336.97 | 47,903.90 |
递延收益 | 60,326.93 | 49,950.20 | 46,593.95 | 43,150.3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28 | 19.84 | 17.98 | 27.7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39,908.00 | 1,094,746.66 | 954,479.44 | 924,521.74 |
负债合计 | 2,048,975.54 | 1,756,897.71 | 1,564,330.77 | 1,392,566.29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 | 140,472.87 | 140,472.87 | 139,872.87 | 139,372.87 |
资本公积 | 1,476,114.67 | 1,476,242.23 | 1,467,111.51 | 1,139,771.19 |
专项储备 | 2,862.39 | 2,328.50 | 2,850.51 | 2,850.51 |
盈余公积 | - | - | -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26,734.76 | -8,782.04 | -79,300.84 | -122,002.8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92,715.18 | 1,610,261.55 | 1,530,534.03 | 1,159,991.73 |
少数股东权益 | 45,270.06 | 45,647.61 | 45,658.41 | 32,724.7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637,985.24 | 1,655,909.16 | 1,576,192.45 | 1,192,716.4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686,960.78 | 3,412,806.87 | 3,140,523.21 | 2,585,282.72 |
注:发行人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发行人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为使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具有可比性,上表中 2017、2018 年财务报表部分科目根据最新会计准则进行列示。
表 5-2: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46,536.56 | 340,180.29 | 256,081.28 | 189,543.58 |
其中:营业收入 | 146,536.56 | 340,180.29 | 256,081.28 | 189,543.58 |
二、营业总成本 | 178,690.97 | 300,118.46 | 243,417.06 | 210,410.89 |
其中:营业成本 | 140,792.90 | 258,553.87 | 208,644.45 | 169,436.60 |
税金及附加 | 404.74 | 675.44 | 811.05 | 4,545.95 |
销售费用 | 5,732.37 | 8,325.27 | 8,057.59 | 11,712.59 |
管理费用 | 14,659.49 | 22,523.07 | 19,054.76 | 16,169.24 |
研发费用 | - | - | - | |
财务费用 | 17,101.48 | 6,969.94 | 4,574.26 | 7,531.71 |
资产减值损失 | 3,070.87 | 2,274.95 | 1,014.80 | |
加:其他收益 | 15,371.16 | 32,267.95 | 33,267.43 | 7,212.5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72.66 | 779.23 | 1,049.88 | 8,219.8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 765.96 | 644.69 | 8,219.89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41.79 | 7.43 | -38.98 | -74.7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 -271.0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0.09 | 71.66 | 138.48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 -16,239.72 | 73,188.09 | 47,081.03 | -5,509.62 |
加:营业外收入 | 631.47 | 1,143.47 | 336.61 | 3,540.33 |
减:营业外支出 | 683.80 | 969.19 | 673.93 | 1,026.9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 -16,292.05 | 73,362.37 | 46,743.71 | -2,996.24 |
减:所得税费用 | 1,138.22 | 1,714.36 | 4,118.35 | 3,187.9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17,430.26 | 71,648.00 | 42,625.36 | -6,184.1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17,430.26 | 71,648.00 | 42,625.36 | -6,184.14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1.少数股东损益 | 522.45 | 1,129.20 | -76.62 | 2,888.50 |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952.72 | 70,518.81 | 42,701.98 | -9,072.64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7,430.26 | 71,648.00 | 42,625.36 | -6,184.1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 -17,952.72 | 70,518.81 | 42,701.98 | -9,072.6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22.45 | 1,129.20 | -76.62 | 2,888.50 |
注:发行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为使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具有可比性,上表中 2017 年财务报表部分科目根据最新会计准则进行合并列示,具体如下:
1、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2、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科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为使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具有可比性,上表中 2017、2018 年财务报表部分科目根据最新会计准则进行列示。
表 5-3: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4,450.47 | 296,050.59 | 288,834.58 | 253,196.2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34.62 | 220.92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5,365.56 | 360,629.37 | 837,885.42 | 223,971.3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0,650.65 | 656,900.89 | 1,126,719.99 | 477,167.58 |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1,614.98 | 246,646.86 | 440,823.49 | 281,638.6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8,786.14 | 55,834.99 | 49,581.23 | 46,017.2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314.15 | 8,171.74 | 20,898.45 | 11,902.9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6,464.05 | 345,377.41 | 471,702.50 | 193,028.9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1,179.33 | 656,031.01 | 983,005.67 | 532,587.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528.67 | 869.88 | 143,714.32 | -55,420.1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1,000.00 | 3.3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21.97 | 405.1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9.68 | 156.97 | 315.13 | 511.47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 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3.8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035.51 | 156.97 | 720.31 | 514.8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149,829.15 | 189,814.97 | 271,371.72 | 267,070.4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8,160.00 | 500.00 | 11,060.65 | 400.00 |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1.2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7,989.15 | 195,316.18 | 282,432.37 | 267,470.4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953.64 | -195,159.21 | -281,712.06 | -266,955.6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60.00 | 500.00 | 27,595.73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到的现金 | 60.00 | 500.00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282,560.32 | 388,878.00 | 235,706.46 | 295,4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142.61 | 70,463.60 | 242,452.05 | 659,354.5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3,702.93 | 460,001.60 | 478,658.50 | 982,350.24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198,135.23 | 370,407.75 | 308,676.67 | 186,988.6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 的现金 | 32,074.96 | 36,916.12 | 46,803.15 | 45,921.1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 900.00 | 900.00 | 3,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00.00 | 72.06 | - | 1,487.7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2,610.19 | 407,395.93 | 355,479.82 | 234,397.5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092.74 | 52,605.68 | 123,178.68 | 747,952.6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 -0.0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389.57 | -141,683.68 | -14,819.05 | 425,576.8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3,339.43 | 675,023.11 | 689,842.16 | 264,265.3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7,949.86 | 533,339.43 | 675,023.11 | 689,842.16 |
注:为使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具有可比性,上表中 2017、2018 年财务报表部分科目根据最新会计准则进行列示。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9 月 30 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9 月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表 5-4: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9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58,770.24 | 390,097.43 | 525,917.04 | 478,153.46 |
预付款项 | 5.00 | 3.00 | 2.00 | - |
项目 | 2020 年 9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其他应收款 | 315,859.63 | 270,666.71 | 104,400.48 | 51,629.62 |
存货 | 60,438.10 | 60,438.04 | 81,578.50 | 140,483.35 |
其他流动资产 | 29,000.00 | 43,0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735,072.96 | 721,205.19 | 740,898.02 | 713,266.42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373,259.93 | 368,719.01 | 369,033.44 | 143,027.63 |
投资性房地产 | 1,856.94 | 1,894.04 | 2,007.68 | 2,136.51 |
固定资产 | 46.13 | 55.44 | 42.38 | 47.38 |
在建工程 | 1,084,268.28 | 926,779.34 | 709,872.15 | 422,833.04 |
无形资产 | 97.58 | 81.45 | 107.25 | 114.7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0.20 | 280.20 | 20.05 | 0.6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38.73 | 1,292.15 | 320.42 | 64.8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60,847.79 | 1,299,101.62 | 1,081,403.36 | 568,224.83 |
资产总计 | 2,195,920.76 | 2,020,306.81 | 1,822,301.38 | 1,281,491.2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8,521.28 | 87,891.22 | 20,000.00 | 20,000.00 |
应付账款 | 6,279.90 | 3,087.96 | 2,978.03 | 3,796.61 |
应付职工薪酬 | 358.51 | 337.39 | 273.51 | |
应交税费 | 4.33 | 4.04 | 7.35 | 4.13 |
其他应付款 | 122,202.24 | 126,898.21 | 178,247.67 | 117.6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106.00 | 23,000.00 | 26,000.00 | 4,2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29,940.82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0,113.75 | 271,180.76 | 227,570.43 | 28,391.87 |
非流动负债: | - | - | ||
长期借款 | 202,627.00 | 139,734.00 | 197,710.53 | 245,194.74 |
应付债券 | 99,714.35 | 99,363.39 | ||
长期应付款 | 472,251.97 | 327,483.82 | 207,336.97 | 47,903.9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74,593.32 | 566,581.21 | 405,047.50 | 293,098.64 |
负债合计 | 1,014,707.07 | 837,761.97 | 632,617.93 | 321,490.51 |
所有者权益: | - | - | ||
实收资本 | 140,472.87 | 140,472.87 | 139,872.87 | 139,372.87 |
资本公积 | 1,098,328.18 | 1,098,455.73 | 1,100,850.20 | 868,464.91 |
未分配利润 | -57,587.36 | -56,383.76 | -51,039.61 | -47,837.0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81,213.69 | 1,182,544.84 | 1,189,683.45 | 960,000.7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195,920.76 | 2,020,306.81 | 1,822,301.38 | 1,281,491.26 |
注:发行人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发行人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为使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具有可比性,上表中 2017、2018 年财务报表部分科目根据最新会计准则进行列示。
表 5-5: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32.28 | 94.48 | 73.17 | 52.26 |
减:营业成本 | 289.47 | 113.64 | 128.83 | 125.73 |
税金及附加 | 9.88 | 2.24 | 0.96 | 3.39 |
销售费用 | - | - | - | |
管理费用 | 2,063.23 | 3,227.01 | 2,757.03 | 2,129.76 |
财务费用 | 20,869.60 | 3,857.78 | 2,265.61 | 3,235.83 |
资产减值损失 | 1,040.60 | 77.70 | 2.50 | |
加:其他收益 | 5.63 | 4.04 | 2.86 | 0.8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263.97 | 2,745.57 | 1,987.77 | 6,999.5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 -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填列) | -830.30 | -5,397.19 | -3,166.33 | 1,555.46 |
加:营业外收入 | 4.11 | -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377.41 | 207.12 | 55.69 | 69.0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 -1,203.60 | -5,604.30 | -3,222.01 | 1,486.44 |
减:所得税费用 | -260.15 | -19.42 | -0.6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 -1,203.60 | -5,344.15 | -3,202.59 | 1,487.06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1,203.60 | -5,344.15 | -3,202.59 | 1,487.06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03.60 | -5,344.15 | -3,202.59 | 1,487.06 |
注:发行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为使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具有可比性,上表中 2017 年财务报表部分科目根据最新会计准则进行合并列示,具体如下:
1、 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2、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科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为使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具有可比性,上表中 2017、2018 年财务报表部分科目根据最新会计准则进行列示。
表 5-6: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54.5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148.72 | 194,892.33 | 512,694.39 | 89,841.42 |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148.72 | 194,892.33 | 512,694.39 | 89,896.01 |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 842.36 | 9,689.1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30.66 | 2,033.92 | 1,765.10 | 1,411.7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15 | 4.57 | 4.54 | 152.0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20.39 | 192,389.34 | 270,471.45 | 21,313.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77.20 | 194,427.82 | 273,083.44 | 32,566.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071.52 | 464.50 | 239,610.95 | 57,329.2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100.00 | 2,800.00 | 2,100.00 | 7,0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3.87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03.87 | 2,800.00 | 2,100.00 | 7,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112,001.75 | 166,306.07 | 236,220.14 | 252,805.7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100.00 | 2,140.00 | 98,819.07 | 21,126.54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7,101.75 | 168,446.07 | 335,039.22 | 273,932.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597.88 | -165,646.07 | -332,939.22 | -266,932.2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0 | 500.00 | 19,372.87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166,360.32 | 274,928.00 | 82,000.00 | 6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741.38 | 157,663.00 | 542,261.29 | 752,929.9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2,101.70 | 433,191.00 | 624,761.29 | 832,302.86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132,945.23 | 138,910.53 | 107,684.21 | 84,805.2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 的现金 | 14,466.12 | 5,925.86 | 12,726.93 | 13,399.8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491.17 | 258,992.63 | 363,248.30 | 130,8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4,902.53 | 403,829.01 | 483,659.45 | 229,005.1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199.17 | 29,361.99 | 141,101.84 | 603,297.7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 -0.03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327.20 | -135,819.60 | 47,773.58 | 393,694.7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0,097.43 | 525,917.04 | 478,143.46 | 84,448.7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8,770.24 | 390,097.43 | 525,917.04 | 478,143.46 |
注:为使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具有可比性,上表中 2017、2018 年财务报表部分科目根据最新会计准则进行列示。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2020 年 1-9 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及原因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纳入当期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 20 家,与 2019
年末相比,增加 1 家,变更情况及理由如下:
表 5-7:公司 2020 年 1-9 月合并范围变化及原因
变动情况 | 子公司名称 | 变动原因 |
增加 | 上海贤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新设 |
(二)2019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及原因
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纳入当期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 19 家,与 2018 年末
相比,增加 2 家,变更情况及理由如下:
表 5-8:公司 2019 年度合并范围变化及原因
变动情况 | 子公司名称 | 变动原因 |
增加 | 上海泽港实业有限公司 | 新设 |
增加 | 上海庄行郊野公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新设 |
(三)2018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及原因
截至 2018 年末,发行人纳入当年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 17 家,与 2017 年末
相比,增加 4 家,减少 0 家,变更情况及理由如下:
表 5-9:公司 2018 年度合并范围变化及原因
变动情况 | 子公司名称 | 变动原因 |
增加 | 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 | 新增合并 |
增加 | 上海奉贤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 新增合并 |
增加 | 上海奉贤贤达水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新增合并 |
增加 |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 新增合并 |
(四)2017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及原因
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纳入当年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 13 家,与 2016 年末
相比,增加 2 家,减少 0 家,变更情况及理由如下:
表 5-10:公司 2017 年度合并范围变化及原因
变动情况 | 子公司名称 | 变动原因 |
增加 | 上海奉贤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新设 |
增加 | 务川自治县青少年研学旅行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 新设 |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末)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末)主要财务指标
表 5-11: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末)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0 年 9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全部债务(亿元) | 102.22 | 86.29 | 84.42 | 91.72 |
流动比率(倍) | 2.62 | 2.68 | 2.94 | 3.45 |
速动比率(倍) | 1.48 | 1.55 | 1.83 | 2.31 |
资产负债率(%) | 55.57 | 51.48 | 49.81 | 53.87 |
债务资本比率(%) | 38.43 | 34.26 | 34.88 | 43.47 |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营业毛利率(%) | 3.92 | 24.00 | 18.52 | 10.61 |
平均总资产报酬率(%) | - | 2.57 | 1.89 | 0.06 |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4.43 | 3.08 | -0.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2.56 | 0.78 | -1.93 |
EBITDA(亿元) | - | 10.82 | 7.72 | 1.45 |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 | 12.54 | 9.14 | 1.58 |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 2.09 | 1.66 | 0.33 |
应收账款xx率(次) | 7.58(年化) | 16.88 | 14.64 | 10.88 |
存货xx率(次) | 0.24(年化) | 0.36 | 0.34 | 0.36 |
(二)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含长期应付融资租赁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
/2〕;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出);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
应收账款xx率=营业收入〔/ (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存货xx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2020 年 1-9 月数据已年化;
2017 年期初数使用期末数代替;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四、有息债务情况
公司合并口径有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计息部分)、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公司有息债务分别为 862,908.67 万元和
1,022,190.30 万元。
其中,截至 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一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分别为
189,432.04 万元和 194,137.28 万元,占合计有息债务的比重分别为 21.95%和
18.99%;一年以上到期的有息债务分别为 673,476.63 万元和 828,053.02 万元,占合计有息债务的比重分别为 78.05%和 81.01%,可见一年以上到期的有息债务比重均高于一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且比重逐年增加。
表 5-12: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9 月末 | 2019 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短期借款 | 134,581.28 | 13.17 | 123,991.22 | 14.3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9,556.00 | 5.83 | 35,500.00 | 4.11 |
其他流动负债(计息部分) | 0.00 | 0.00 | 29,940.82 | 3.47 |
长期借款 | 654,106.24 | 63.99 | 574,113.24 | 66.53 |
应付债券 | 99,714.35 | 9.75 | 99,363.39 | 11.51 |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 74,232.43 | 7.26 | 0.00 | 0.00 |
合计 | 1,022,190.30 | 100.00 | 862,908.67 | 100.00 |
(一)间接融资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为 134,581.28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59,556.00 万元,长期借款 654,106.24 万元,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74,232.43 万元,其具体构成如下:
表 5-13: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间接融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9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短期借款 | 134,581.28 | 14.59% | 123,991.22 | 16.90% | 68,106.46 | 8.07% | 63,500.00 | 6.9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9,556.00 | 6.46% | 35,500.00 | 4.84% | 75,600.00 | 8.95% | 20,267.46 | 2.21% |
长期借款 | 654,106.24 | 70.91% | 574,113.24 | 78.26% | 700,530.53 | 82.98% | 833,439.74 | 90.87% |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 74,232.43 | 8.0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922,475.95 | 100.00% | 733,604.46 | 100.00% | 844,236.99 | 100.00% | 917,207.20 | 100.00% |
表 5-14:近三年末发行人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信用借款 | 128,420.46 | 17.51% | 79,629.24 | 9.43% | 81,466.74 | 8.88% |
保证借款 | 357,184.00 | 48.69% | 439,216.98 | 52.03% | 635,740.47 | 69.31% |
抵押借款 | 248,000.00 | 33.81% | 246,890.77 | 29.24% | 132,000.00 | 14.39% |
质押借款 | - | - | 78,500.00 | 9.30% | 68,000.00 | 7.41% |
合计 | 733,604.46 | 100.00% | 844,236.99 | 100.00% | 917,207.20 | 100.00% |
(二)直接融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5-15: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 | 起息日期 | 到期日期 | 期限 | 发行 规模 | 当前 余额 | 当前 利率 | 偿还情况 |
19 奉贤交通MTN001 | 2019-8-21 | 2024-8-21 | 3+2 年 | 10.00 | 10.00 | 3.77 | 尚未兑付 |
20 奉交 01 | 2020-12-17 | 2025-12-17 | 3+2 年 | 8.00 | 8.00 | 4.10 | 尚未兑付 |
21 奉贤交通MTN001 | 2021-3-12 | 2026-3-12 | 3+2 年 | 5.00 | 5.00 | 3.82 | 尚未兑付 |
除上表所列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无其他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务融资工具。
五、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x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
2、假设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0 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10 亿元计入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本期募集资金的用途为 4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6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该划分仅作测算用);
4、假设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完成发行。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表 5-16: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之资产负债结构变化
单位:万元
项目 | 债券发行前 | 债券发行后(模拟) | 模拟变动额 |
流动资产合计 | 1,860,300.26 | 1,920,300.26 | 6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26,660.52 | 1,826,660.52 | 0.00 |
资产总计 | 3,686,960.78 | 3,746,960.78 | 6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709,067.54 | 669,067.54 | -4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39,908.00 | 1,439,908.00 | 100,000.00 |
项目 | 债券发行前 | 债券发行后(模拟) | 模拟变动额 |
负债合计 | 2,048,975.54 | 2,108,975.54 | 60,000.00 |
资产负债率 | 55.57% | 56.28% | 0.71% |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总体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经公司股东批复、董事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二)本次募集募集资金投向
x期债券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不超过 6 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的具体金额。
1、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 6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测算如下:
公司拟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企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税费(所得税费用及营业税金及附加)、支付工程款、购买原材料等。公司将根据每年具体经营情况合理分配用于补充支付期间费用及税费的资金。为了落实公司战略协同发展目标,实现集团资源配置价值的最大化,发行人需要较大规模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发行人通过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契合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
2、偿还公司债务
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除补充流动资金以外剩余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金额。
本期债券拟偿还的公司有息债务具体明细如下:
表 6-1: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明细表
单位:万元
借款主体 | 贷款机构名称 | 贷款到期时间 | 贷款余额 | 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奉贤交能 | 工商银行 | 2023.3.15 | 50,000.00 | 5,000.00 |
xx投资 | 农业发展银行 | 2028.5.12 | 283,000.00 | 39,500.00 |
合计 | 44,500.00 |
注:1、上表中“贷款到期时间”为整个贷款合同项下到期时间,虽然部分贷款到期时间较晚,但存在期间还款需求。2、针对部分到期时间较晚的款项,发行人将协调银行提前还款。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因本期债券的审批和发行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待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资金使用需要,进一步调整具体偿还计划。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x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如下:
1、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
2、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公益性项目投资;
3、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列入中国银监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单(监管类)的子公司xxxxxxxxxxxxxxxxxx;
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非生产性支出;
5、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购置土地,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
6、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二级市场投资。
发行人承诺将按照公司债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如上述承诺
与实际用途可能存在冲突的情形,将以主管机关最新的指导意见为准。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假设本期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0 亿元中有 4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6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由 55.57%升至 56.28%,上升 0.71 个百分点;合并财务报表的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由发行前的 65.39%增至发行后的 68.28%。发行人长期债务融资比例有所提高,可降低短期偿债压力,提升发行人债务结构稳健性。
(二)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假设本期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0 亿元中有 4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6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 2.62 增加至发行后的 2.87,速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 1.48 增加至发行后的 1.66。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将有一定的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期债券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使用。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银行账户:121912207910618
发行人将聘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担任本期债券专项账户的监管人,在监管银行处开立本期债券专项账户,并与监管银行和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公司债券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1)专项账户专项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公司承诺募集资金的使用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不得挪做其他事项使用。
(2)监管银行应按照《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用途的要求,审核发行人提出的资金使用申请和支付材料,合规办理募集资金的划拨支付手续,保障专项账户资金专项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监管银行如发现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使用不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应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管银行应当指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管银行应当依据协议的规定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用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发行人应当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管银行的调查和查询。
发行人将建立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管机制,并采取相应措施,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披露的用途。
四、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使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具体安排如下:
1、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在其中
详细披露该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本年度中期报告,在其中详细披露本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每个季度末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本季度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和相关证据及凭证,配合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募集资金流向进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协议、银行对账单、支付凭证等文件,相关材料作为存续期管理底稿在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留档备查。
3、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 6 月 30 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在其中明确披露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日常核查中发现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