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哮喘 样本条款

严重哮喘. 指一种反复发作的严重支气管阻塞性疾病,须符合下列全部标准: (1) 过去两年中有哮喘持续状态病史,并提供完整的治疗记录; (2) 身体活动耐受能力显著且持续下降; (3) 慢性肺部过度膨涨充气导致的胸廓畸形; (4) 在家中需要医生处方的氧气治疗法; (5) 持续日常服用口服类固醇激素治疗持续至少 180 天。
严重哮喘. 指一种反复发作的严重支气管阻塞性疾病,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且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 过去两年中曾因哮喘持续状态(指哮喘持续发作24小时以上不能缓解)住院治疗,并提供完整住院记录; (2) 因慢性过度换气导致胸廓畸形; (3) 在家中需要医生处方的氧气治疗法; (4) 持续日常服用口服类固醇激素治疗持续至少六个月。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年满25周岁之前。
严重哮喘. 二十五周岁前理赔 指一种反复发作的严重支气管阻塞性疾病,经我们认可的专科医生确诊,且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 过去两年中曾因哮喘持续状态住院治疗,并提供完整住院记录; (2) 因慢性过度换气导致胸廓畸形; (3) 在家中需要医生处方的氧气治疗法; (4) 持续日常服用口服类固醇激素治疗持续至少六个月。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年满二十五周岁之前。
严重哮喘. 严重哮喘诊断必须明确诊断,并且满足下列标准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1) 过去两年中有哮喘持续状态(哮喘发作持续 24 小时以上不能缓解)医疗病史; (2) 身体活动耐受能力显著且持续下降(轻微体力活动既有呼吸困难,至少持续 6 个月以上); (3) 慢性肺部过度膨胀充气导致的胸廓畸形; (4) 持续每日口服皮质类固醇激素(至少持续六个月以上)。
严重哮喘. 指一种反复发作的严重支气管阻塞性疾病,经认可的专科医生确诊,且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严重哮喘. 被保险人必须在过去两年内曾发生哮喘持续状态,并满足以下标准中的两项或两项以上标准: (1) 运动耐受力永久并持续地减少并且轻微的运动能引起气促; (2) 长期胸腔过度膨胀而导致胸腔畸形; (3) 在家及在静息状态下需要吸氧; (4) 持续的每天服用类固醇药物(至少持续6个月以上)。
严重哮喘. 指一种反复发作的严重支气管阻塞性疾病,经专科医生确诊。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在年满二十五周岁之前者,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 过去两年中曾因哮喘持续状态住院治疗,并提供完整住院记录; (2) 因慢性过度换气导致胸廓畸形,桶状胸,X 线显示肺野透明度增强,心胸比例<0.35; (3) 在家中需要医生处方的氧气治疗法; (4) 持续日常服用口服类固醇激素治疗持续至少六个月。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在年满二十五周岁之后者,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 过去两年中曾因哮喘持续状态住院治疗,并提供完整住院记录; (2) 在家中需要医生处方的氧气治疗法; (3) 肺功能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占预计值的百分比<30%; (4) 在静息状态、呼吸空气条件下,动脉血氧分压(PaO2)<50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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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包及分包 乙方不得將契約轉包。乙方亦不得以不具備履行契約分包事項能力、未依法登記或設立,或依採購法第 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作為分包廠商之廠商為分包廠商。

  • 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 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基金财产的保管及处分 1、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基金财产。 3、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范围。 4、 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 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 因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给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5) 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 数 量 備 考 1 2 3 4 5 6 7

  • 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 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议后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2、 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 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 法令変更 通知の付与及び協議)

  • 契約價金之給付 契約價金結算方式(由機關擇一於招標時載明): ■總包價法。本案總價金為新臺幣 萬 元整(含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