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样本条款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12.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12.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推荐四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果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 查的投标人为 3 家时,则无需进行技术和商务及价格的评审,直接推荐这 3 家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23.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22.1 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11.1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节能产品;(2)环保产品;(3)投标报价(由低到高);(4)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和第二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则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作淘汰处理,排名由下一名取代,依此类推)。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12.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各子包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 1 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将按子包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组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本项目包组 1 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第二个包组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包组 2 从具有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中,排名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12.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12.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每个包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包 1 和包 2 不允许同一投标人兼中。按照上述原则排序后,评标委员会按照先包 1,后包 2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包 1 和包 2 排名第一的为同一供应商,则只推荐该供应商为包 1 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取消该供应商包 2 的中标候选资格。包 2 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综合得分第二的供应商取代。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38.1. 采购人可事先授权评委会直接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或在法定时间内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确认。如 非直接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向采购人递交评审推荐意见,采购人依法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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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 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7 月 23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 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 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是中证旅游主题指数。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 工程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健龙小学校校内。

  • 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 锁定期安排 渝富资本和物美津融、深圳步步高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本次 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若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 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渝富资本和物美津融、深圳步步高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商社慧隆、商社慧兴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交易对方不得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对价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交易对方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届时,盈利预测及业绩补偿具体方案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盈利预测补偿的相关规定和有关惯例另行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