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凭证. 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
保险凭证. 13. 任何附属协议或附加合同;
保险凭证. 指保险公司向保险合同中各被保险人签发的凭证。保险凭证应载明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范 围、被保险人在该团体保险合同项下享有的各项权利,以及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基本信息。同一被保险人,在同一团体保险合同中,可以有多个保险凭证,每个保险凭证分别载明前述信息。
保险凭证.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本公司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 如公司提出要求,供应商应当立即向公司提供缔结保险合同的凭证以及支付保费的凭证。
保险凭证. 18.6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保险凭证. 设计人提交保险凭证和保险单副本的时间: 。
保险凭证.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保险生效的凭证和保险单副本。设计人应保证保险合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保险期限内持续有效。
保险凭证. 小保险。机动车辆,团体保险。
保险凭证.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对“新盛世平安卡D 款(电子)”投保的保险仅提供电子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