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补充事宜. 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其他补充事宜.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免收。
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免收
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江阴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平台的要求,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1) 注册登记流程详见《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及 CA 证书业务线上办理的通知》,具体前往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通知公告”中查看。 (咨询电话:0000-00000000)。
(2) 供应商电子化采购的操作流程详见《江阴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前往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栏目——>“资料下载(供应商)”中下载查看。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不见面)。供应商应登陆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栏目,在“资料下载(供应商)”里下载“无锡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查看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制作。
3、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