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核程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中金公司质控和内核制度,本机构自项目立项后即由项目执行与质量控制委员会组建对应的质控小组,质控小组对项目风险实施过程管理和控制;内核部组建内核工作小组,与内核委员会共同负责实施内核工作,通过公司层面审核的形式对项目进行出口管理和终端风险控制,履行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最终审批决策职责。 本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如下:
内部审核程序. 国泰君安设立了内核委员会作为投资银行类业务非常设内核机构以及内核风控部作为投资银行类业务常设内核机构,履行对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核审议决策职责,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进行独立研判并发表意见。 内核风控部通过公司层面审核的形式对投资银行类项目进行出口管理和终端风险控制,履行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者披露材料和文件的审核决策职责。内核委员会通过内核会议方式履行职责,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进行独立研判并发表意见,决定是否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报送和出具证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根据国泰君安《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内核委员会由内核风控部、投行质控部、法律合规部等部门资深人员以及外聘专家(主要针对股权类项目)组成。参与内核会议审议的内核委员不得少于 7 人,内核委员独立行使表决权,同意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决议应当至少经 2/3以上的参会内核委员表决通过。此外,内核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期为 6 个月。
内部审核程序. 中信证券设内核部,负责本机构投资银行类项目的内核工作。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具体程序如下:
内部审核程序. 信达证券内部审核工作程序如下: 质控团队按照《投资银行业务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项目关键节点视情况派人提前介入项目现场工作,对项目尽职调查工作情况等进行现场核查。 对于需要提交公司内核会议审核的项目,项目组应当首先提交质控审核申请。 质控团队收到项目组提交的质控审核申请材料后,按照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质量控制管理办法》规定,对项目组拟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的材料和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业务人员是否勤勉尽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等进行核查和判断,质控团队验收通过并出具项目尽调工作验收意见、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后,项目组方可将项目申报文件提交内核会议审议程序。 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及项目组通过综合质控部内部质控程序后,按照保荐机构现行《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管理规程》的规定,向内核办公室提交内核会议申请材料,提出内核会议申请。 内核办公室收到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保荐与主承销项目内核会议申请材料后,原则上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内核会议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的审核;对于通过内核预审的项目,按照保荐机构现行《投资银行类业务问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问核程序。 内核办公室对内核申请文件、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进行审核过程中认为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重要事项的,会向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出具“投资银行类项目尽职调查重点问题问核反馈意见”;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及项目组完成投资银行类项目尽职调查重点问题问核反馈意见回复工作,内核办公室对于通过预审的项目履行问核程序,接受问核的人员包括项目组签字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投资银行业务部门负责人。 对于通过问核程序的项目,内核办公室于问核结束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出具 “内核会议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向内核负责人提议召开内核会议。 内核负责人收到内核办公室关于召开内核会议的提议后,决定内核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形式、审议议题、会议主持人。内核办公室负责联系落实参会内核委员,送达“内核会议通知”,原则上至少提前 3 日负责将内核会议材料送达 参会的内核委员进行审核。每次参加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为 7 名(含)以上,其中:来自保荐机构内部控制部门的内核委员人数不得低于参会委员总人数的 1/3,且至少有 1 名合规管理人员参加。
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承销业务的内核审查要求制定了项目内核审查制度。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如下: 投资银行总部立项小组(以下简称“立项小组”)是本保荐机构负责股权融资及并购业务重大项目的立项以及风险控制的机构。
内部审核程序. 华英证券对项目的审核管理依据《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立项工作制度》《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进行。
内部审核程序. 国泰君安设立了内核委员会作为投资银行类业务非常设内核机构,风险管理二部作为投资银行类业务常设内核机构,履行对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核审议决策 职责,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进行独立研判并发表意见。 内核委员会负责对投资银行类项目材料和文件进行审议,确保投资银行类业务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
内部审核程序. 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保荐机构制订了《投资银行业务立项规定》《投资银行业务质量控制管理办法》《投资银行业务问核工作规定》《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工作办法》等作为项目内部审 核流程的常规制度指引。
内部审核程序. 海通证券对本次公司债券项目的内部审核经过了立项评审、申报评审及内核三个阶段。
内部审核程序. 1、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投资银行立项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江苏博云IPO 项目的立项申请;2019 年 1 月 10 日,项目立项申请经质量控制部负责人批准同意,项目立项程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