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 样本条款
内部审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
内部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内部审计.
9.2.1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9.2.2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健全内部审计 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办法。独立监督和评价公司及所属控股公司(含代管公司)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 法性、完整性,经济活动效率和效果,加强内部控制,强化经营管理,实现国 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内部审计. 本行董事会负责建立和维护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体系,确保内部审计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本行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方面,发行人根据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对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职责、内部审计权限、内部审计监督、风险管理范围和内容、内部审计程序、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管理等均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审计范围覆盖例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对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
内部审计. 以“经济责任、内控管理”为重点,持续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公司通过创新审计组织方式,改进审计方法,实施两级总部审计工作上下联动、同步推进,实现了国内项目审计全覆盖,并将内部审计有效延伸到海外项目。通过如实评价经营业绩,真实反映经营效果,深挖经营管理短板,紧盯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有效规避企业运营风险。公司制定了《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任期经济责 任审计实施办法》、《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实施细则》、《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完工项目经济效益审计办法》(试行)》、《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绩效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不断增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管理措施不断丰富。
内部审计. 第 247 条)
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工作是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和规范发行人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促进集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实现企业目标,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沪国资委审计〔2017〕47 号)、《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有关制度规范以及集团章程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了《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内部管理人员的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内部审计是指公司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董事长有权决定内部审计负责人,决定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批准内部审计重要管理制度、中长期规划等、督促管理层保障内部审计部门履行职责所必要的权限、人员配备及工作经费等,通过应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对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监督、审查和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改进,持续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增加企业价值,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检查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内部控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经济责任等有关经济活动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是保障公司健全机制,维护财经纪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经营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的需要;确定了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和被审计单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