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样本条款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4 号)同意注册,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2,8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 民币 56,237,368.4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6,562,631.55 元。募集资 金已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709 号)。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3 号)同意注册,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2.85 元,募 集资金总金额为 424,05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 40,835,548.2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3,214,451.76 元。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第 230Z0051号)。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6 号)核准,公司以 90.55 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50,706,791 股,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4,586,996,374.69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到位,经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453494_B03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4 号),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3,824,730 股新股。 (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02,029,431.14 元。募集资金已经划至公 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8 月 4 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5577 号《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311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690 万股(每股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74 号)核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宁波赛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创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股票 11,005,13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52.8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5,850,348.00 元(不含税金额为 14,972,989.51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4,149,604.84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3 月 6 日出具了会验字[2017]137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1]176 号),同意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伦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77,800,828 股,发行价格为 19.28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63.84 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309,246.07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9,690,717.77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及扣除相关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验证,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56 号)。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26 号)同意注册,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625.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 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6,431.13 万元。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月 16 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110Z0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0 月 1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00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6,180,164 股,募集资金总额 204,382.8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296.64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 201,086.21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526 号”《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由于近期公司在华东地区新能源主机厂热成型产品相关业务发展较快,董事会综合论证了未来 5 年内相关产品在各区域业务订单分布、产能利用率及运输成本等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同意将原投资项目“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以下简称“原投资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3,666 万元(其中项目历年利息收入 253.03 万元),通过增资长春华翔全资子公司——上海华翔和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方式实施“长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经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下表: 序号 变更前投资项目 变更后投资项目 实施单位 (全资子公司) 变更金额 1 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 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 长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 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上海华翔和真汽车 零部件有限公司 13,666.00 合计 13,666.00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8 月 6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发行股票 12,589,935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942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银行借款。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全部到账,缴存银行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 0000000000000000000),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 (2018)8-14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4 日收到《关于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329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