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名额. 不超过 20 人/年
协议名额.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30 人/年博士后:20 人/年
协议名额. 博士后:40 人/年
协议名额. 不超过 10 人/年
协议名额. 博士研究生:15 人/年 硕士研究生:10 人/年访问学者:10 人/年 2.留学与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资助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硕博连读人 员资助期限不超过 48 个月。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为 12 个月。
协议名额. 不超过 30 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超过 48 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生:6-24 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协议名额. 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0 人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 人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 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3-10 个月
协议名额. 博士研究生:100 人/年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资助期限不超过 48 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协议名额. 不超过 25 名/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超过 48 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健康科学与技术、医学(临床流行病、放射科、泌尿科、动物医学、神经学、内分泌)、生命科学、医药科学、公共卫生、心理学、金融与银行学、经济学与计量经济学、航海与港口物流科学、工商管理、商业与法律、人文与应用社会科学、环境规划与公共政策、新闻媒体学等。
协议名额. 15 人/年,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0 人/年,联合培养博士生 5 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