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及生效 样本条款

合同成立及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的成立日、生效日以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保单年度(见 9.2)、保险费约定交纳日(见 9.3)均依据本合同的生效日为基础进行计算。
合同成立及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须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本附加合同的成立日及生效日与主合同相同,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合同成立及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生效日在每年的对应日为年生效对应日,在每月的对应日为月生效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本合同的成立日、生效日以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保单年度(见 10.2)、保险费约定交纳日(见 10.3)均依据本合同的生效日为基础进行计算。
合同成立及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的成立日、生效日以本合同记载的日期为准。
合同成立及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险合同成立。 本附加险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电子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电子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合同成立及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且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的成立日、生效日以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保险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对于已建立覆盖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及农村居民统一大病保险制度的地区,该地区参保人也适用于本合同条款。
合同成立及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的成立日、生效日以电子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
合同成立及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须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本附加合同的成立日及生效日与主合同相同,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在每年的对应日为年生效对应日,在每月的对应日为月生效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合同成立及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的成立日以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生效对应日、保单年度均以该日期计算。 如果您已享受税收优惠,在您补交税收优惠额度后,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
合同成立及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的成立日、生效日以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保单年度(见 9.1)依据本合同的生效日为基础进行计算。 解除本合同时,投保人须提供加盖投保人法人公章(如果投保人不是法人,则为投保人单位公章,下同)的解除合同申请书、本合同、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的发票原件、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见 9.2)及加盖投保人法人公章的投保人授权书。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