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价值权益. 保单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借款。若本合同包 含以身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责任,您申请保单借款应事先经被保险人书面 同意。借款金额加上各项欠款及利息的总和最高不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 80%,每次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在借款期限内,利息按借款期限开始之日时我们最近一次已宣布的本合同约定利率 11.9 计算。借款及利息最迟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日偿还。未能偿还的,利息将于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日并入借款金额中,并以原借款期限为新的借款期限重新开始计 息。在新的借款期限内,利息按原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我们最近一次已宣布的本 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若借款及利息在新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仍未偿还的,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和利率将按前述方法重新确定。
现金价值权益. 5.1 本合同现金价值 本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单年度之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查询。
5.2 保单质押借款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且不存在包含保单质押借款、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在内的未还款项及其利息,经您书面申请且我们审核同意后,您可在犹豫期后向我们办理保单质押借款。借款金额以借款时本合同现金价值的 80%为最高限额,每次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80 日。
现金价值权益. 保单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借款。若本合同包含以身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责任,您申请保单借款应事先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借款金额加上各项欠款及利息的总和最高不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 80%,每次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本附加合同的每个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
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本附加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
现金价值权益. 6.1 保单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借款,但借款金额加上各项欠款及利息的总和最高不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 80%,每次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当借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终止。
6.2 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您在投保时选择保险费自动垫交方式的,分期支付的保险费若超过宽限期仍未支付,如本合同在宽限期开始前一日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付到期应付保险费,我们将为您自动垫交到期应付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所垫交的保险费视同保单借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付保险费的,不进行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当所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终止。
现金价值权益. 现金价值 本主险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
现金价值权益. 6.1 本合同现金价值 本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您可以向本公司咨询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
6.2 保单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保险期间内,您可以书面形式凭保险合同向本公司申请并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但须事先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现金价值权益. 现金价值 本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单年度之内的现金价值可向本公司查询。若本公司已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过保险金,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将根据保险金已给付情况相应减少。
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本附加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
5.2 保单贷款 在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您申请时本附加合同和主合同的现金价值之和扣除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后余额的 80%,且具体的贷款金额以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的约定为准。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80 日,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在办理保单贷款时,您应当取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