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各自网站上。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协议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完整协议 乙方在正保会计网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及网站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联合体协议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投诉及建议 若您对本理财产品有任何投诉或建议,请拨打宁银理财客服热线、拨打代理销售机构客服热线或反馈至代理销售机构营业网点,宁银理财或代理销售机构将对您所反映的情况和建议作及时的处理和反馈。
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由于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本理财产品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发生重大不利情况下有可能造成本 金部分或全部损失及收益全部损失,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