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基金管理人也可以委托基金托管人或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基金会计,但该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同时从事本基金的审计业务;
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基金会计政策. 1、 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基金托管人承担复核责任;
2、 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披露;
3、 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 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 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基金服务机构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基金会计政策. 1、 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基金托管人承担复核责任。
2、 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披露;
3、 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 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 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基金会计政策. 1. 本系列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基金首次募集成立的当年少于3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基金会计政策.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 告。
基金会计政策.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首次募 集的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披露;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