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样本条款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承包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工程师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对于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5.0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4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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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华泰诺安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599607174W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竺园路00号及竺园路12号院39号楼法定代表人:吴红彦 注册资本:1458.3333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2年07月19日 营业期限:2012年07月19日至2062年07月18日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项目投资;销售机械设备(需要审批的项目除外)、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计算机、计算机软件(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计算机辅助设备;维修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项目);代理进出口;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国内道路货运代理;国内海上货运代理;国际海上货运代理;国际陆路货运代理;国内航空货运代理;国际航空货运代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吴红彦 0,000,000 52.80837% 董紫依 485,000 3.32571% 北京顺迪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1,114,737 7.64391%

  • 附件三 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總結意見 振宇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宇五金或該公司)本次為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000 千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整,合計總金額新台幣 20,000 千元,依法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申報。業經本承銷商採用必要之輔導及評估程序,包括實地了解該公司之營運狀況,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及比較分析相關資料等,予以審慎評估。特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及「證券承銷商受託辦理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序」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該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計畫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陳修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