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样本条款

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 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 24 时起 60 天之后首次发生的疾病和症状才属于保障疾病;但因为意外伤害住院施行手术不受 60 天的限制。 3.
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责任免除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我方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
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 主合同的共同条款同样适用于本附加合同;如果本附加合同条款与主合同的共同条款有不一致的,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 1.
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 如果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程度未达到或不属于《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所列明的伤残类别与等级,我方将不支付任何意外残疾保险金。 3.
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责任免除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我方不支付保险金。 4.
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 合同生效之日 24 时起 180 天之内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 24 时起 180 天之内,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专科医生诊断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我方将向投保人无息返还本合同及本合同所依附的《招商信诺安然无忧两全保险》累计已交全部保险费。由意外事故导致的重大疾病,则不受上述 180 天的限制.3.
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 对于减轻或者免除保险责任的条款,我们作了显著标识,请注意条款中字体加黑加粗加下划线显示的部分。 3. ⯎ 本合同中还有部分对您的权益可能产生影响的内容,详见本合同共同条款之“年龄的计算与错误处
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 对于减轻或者免除保险责任的条款,我们作了显著标识,请注意条款中字体加黑加粗加下划线显示的部分。 6.7.
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 合同生效之日 24 时起 180 天之内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 24 时起 180 天之内,如果被保险人首次经专科医生诊断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恶性肿瘤,我方将向投保人无息返还本合同累计已交全部保险费,本合同终止。由意外伤害导致的恶性肿瘤,则不受上述 180 天的限制。 3.
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 请您留意每月伙食保险金给付的起始时间和期限。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