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資格 样本条款

投標資格. (一)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資本額達新臺幣 1000 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X00000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 (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業(X000000)之其中一項。
投標資格. (一) 投標身分:
投標資格. 凡廠商執有政府核發之公司執照或公司登記證明書,公會會員證暨投標比價證明書、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及本行資訊安全部發給之合格證明書者,均可參加投標,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並由本行全權審查。以上各種證明文件請檢附影本各一份裝入證件封。
投標資格. (一) 經政府立案,公司或商工登記資本額新台幣陸仟萬元(含)以上。
投標資格. 1.申請人之基本資格為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的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
投標資格. 凡法律上許可,在中華民國領土內有購置不動產權利之自然人或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 34 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均可參加投標。
投標資格. (一)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500萬元以上(實收資本額說明:由機關於招標時,依案場規模載明,參考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10%計算。實收資本額限定=基本設備設置容量(kW)*3萬元/kWp*10%),且公司營業登記需2 年以上,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代碼:X00000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 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營業項目代碼: D101060)。
投標資格. 以下各種證明文件請檢附影本加蓋印模單印章一份裝入證件封,如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並由本行全權審查:
投標資格. (一)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口名簿或謄本影本(戶政事務所於截止投標日前三個月內所出具)。
投標資格. 一、已成年之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完全行為能力之 人,並須為設籍於臺北市之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