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合理性.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报价合理性.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报价合理性. 10 分 报价列项完整、报价依据充分、报价符合行业要求、报价不影响产品质量或不影响诚信履约(10 分); 报价合理的为 8-10 分,一般的为 5-7 分,较差的为 0-4 分;
报价合理性. 是指网下投资者在评价期间所提交报价是否审慎、合理。
报价合理性. 3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 “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报价合理性.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报价合理性.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项目完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 格并交付使用。
报价合理性. 如供应商最终报价比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数平均值低20%或磋商小组认为最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并审核。
报价合理性. 主观分 评审内容:计算依据评审标准:
报价合理性. 4 交接方案或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