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样本条款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906.92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 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5,906.92 万份,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均为公司员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中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9 人,认购总份额不超过 1,495.68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25.32%;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一致行动人认购总份额不超过 27.27 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0.46%;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认购总份额不超过 4,383.98 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74.22%。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1 姚娅 董事、总经理 880,000 11.61% 6,855,200 2 渐倩 副总经理 400,000 5.28% 3,116,000 3 任真真 副总经理 380,000 5.01% 2,960,200 4 万振涛 副总经理 30,000 0.40% 233,700 5 丁志波 副总经理 30,000 0.40% 233,700 6 颜秀 财务总监 50,000 0.66% 389,500 7 王泽京 监事会主席 10,000 0.13% 77,900 8 王全意 监事 120,000 1.58% 934,800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35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 份份额为 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435 万份,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其中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 人,认购总份额不超过 1,303,954 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29.98%;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其他重要人员认购总份额不超过 3,046,046 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 70.02%。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认购份额上限(份) 拟认购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 拟认购份额对应股份数量 (股) 1 黄昌华 董事长 610,000 14.02% 70,115 2 姚新征 董事 14,400 0.33% 1,655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 2,050.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 姓名 职务 拟认购份额上限 (万份) 拟认购份额占本员工 持股计划比例(%) 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初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 241 人,具体参加人 数及份额根据员工实际认购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2,000 万份。持有人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份额以员工实际参与情况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以及其他关键人 员(共 166 人) 2,000 100.00% 1、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2、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3、 若员工出现放弃认购情形,董事会可授权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重新分配后,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 687.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687.00 万份。初始设立时持 姓名 职务 拟持有份额上限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 (万股) 拟持有股数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比例(%) 潘志刚 董事、总裁 30.00 20.00% 钟玲 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11.00 7.33% 黄林香 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 3.00 2.00% 核心技术人员/业务人员 (14 人) 106.00 70.67% 合计 150.00 100.00% 有人总人数不超过 17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认购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1、 参与对象最终认购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2、 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利,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签署《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 1,214.6108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 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1,214.6108 万份。初 姓名 职务 拟持有份额上限对应的 标的股票数量(股) 拟持有份额占本员工持 股计划比例(%) 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 9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认购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参与对象最终认购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龙平的一致行动人为上海龙尔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云学。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徐龙平先生的配偶徐维女士(拟持有份额上限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10 万股,拟持有份额上限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比例为 2.53%)、儿子徐强先生(拟持有份额上限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20 万股,拟持有份额上限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比例为 5.06%)。徐维女士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徐强先生主要负责公司生产业务,均在日常经营管理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前述人员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基于其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的价值认可,有助于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以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公司认为上述人员作为持有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视为持有人自动丧失剩余未按期缴纳部分对应的认购权利,仅享有按期缴纳部分对应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不超过 30%,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签署《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 3,544.4823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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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术规格 3.1 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3.2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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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驗收程序 (由機關擇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 □1. 廠商應於履約標的預定完成履約日前或完成履約當日,將完成履約日期書面通知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機關應於收到該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92 條規定,為 7 日)內會同廠商,依據契約核對完成履約之項目及數量,以確定是否完成履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