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价和赎回价 样本条款

申购价和赎回价. 在香港及其他可行地区内(不包括内地),本基金就 A 类份额每一交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设有两个交易时段(“交易时段”),一个为上午交易时段,一个为下午交易时段。两个交易时段的交易截止时间分别为每个交易日香港时间中午 12 时正(“上 午截止时间”)和香港时间下午 16 时正(“下午截止时间”)。在目前香港与内地无时差的情况下,上述香港时间亦为北京时间。前述交易截止时间也可由基金管理人事先经受托人同意后决定,改为计算基金份额在有关交易时段的资产净值前之其他时间。A 类份额每个交易时段的申购价或赎回价按该交易时段适用的估值点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申购价和赎回价. 本基金在内地销售的份额类别在发售首日将按以下价格发行: 类别 发售首日每份额申购价 1 (不包括申购费) 2X 类(分派)份额(人民币)(美元风 险) 人民币 100.0000 元 2X 类(累积)份额(人民币)(美元风 险) 人民币 100.0000 元 2XA 类(分派)份额(美元) 100.0000 美元 2XA 类(累积)份额(美元) 100.0000 美元 2XB 类(分派)份额(人民币) 人民币 100.0000 元 2XB 类(累积)份额(人民币) 人民币 100.0000 元 1 如在发售首日相关份额类别并无申购,则直至该等份额类别发生第一笔申购当日,方会适用该等申购价。 2 XG 类(分派)份额(美元对冲) 100.0000 美元 2XG 类(累积)份额(美元对冲) 100.0000 美元 其后,本基金各类别于任何交易日的每份额申购价(不包括任何申购费)和赎回价将参照该类别截至与该交易日相关的估值日的估值时间的份额净值计算。 (i) 本基金的投资的最后成交价(或最新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的中 间值)与该项投资的最新卖出价之间的差额及 (ii) 为本基金投资相等于份 额净值的款项时可能发生的财务及购买费用(包括任何印花税、其他税 项、关税或政府收费、经纪费、银行收费、转让费或登记费)。申购价 应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 4 位。该等进位调整后的任何相应款项将归本基 金所有。 (i) 本基金的投资的最后成交价(或最新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的中间值)与该项投资的最新买入价之间的差额及 (ii) 为本基金变现资产或进行平仓以提供资金满足任何赎回申请时可能发生的财务及出售费用(包括印花税、其他税项、关税或政府收费、经纪费、银行收费或转让费)。赎回价应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 4 位。进位调整的任何相应款项将归本基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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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爭議處理小組就爭議所為之決議 除任一方於收受決議後 14 日內以書面向召集委員及他方表示異議外,視為協調成立,有契約之拘束力。惟涉及改變契約內容者,雙方應先辦理契約變更。如有爭議,得再循爭議處理程序辦理。

  • 发行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 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按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40 万份。 2、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 编制说明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 双方的责任 1.1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料金の支払義務 利用料等の支払義務)

  • 附件 3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

  • 七 この項(この号を除く の規定により一般競争に参加できないこととされている者を契約の締結又は契約の履行に当たり、代理人、支配人その他の使用人として使用したと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