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主体. 甲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签约主体. 买方: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卖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签约主体. (1) 天齐智利,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直接持有 SQM23.77%的股权。
(2) PAMPA 集团,合计持有 SQM30.95%的股权,系 SQM 第一大股东。
签约主体. 9.1 双方在此接受和同意,对且仅对APIs协议项下的华为服务,《华为开发者服务 协议》第14.1条(分发区域和签约主体)将替换为以下约定:
14.1 您在使用华为服务时,可以选择您的产品的展示和/或分发的国家和/或地区 (“业务区域”)。如果您在使用华为服务时,尚未展示和/或分发产品,则您在实名认证时登记的所在地区将被视为您的业务区域。但如果您在使用特定华为服务时,被要求在华为平台选择因使用该特定华为服务产生的数据的指定存储地,则您选择的指定存储地将被视为您使用该特定华为服务时的业务区域。”
9.2 为免疑义,非与APIs协议项下APIs相关的其它华为服务,以《华为开发者服务协议》第14条原文为准。
签约主体. 平等主体:本协议由您与华润通平台经营者共同缔结,本协议对您与华润通平台经营者均具有合同效力。
签约主体. 本服务条款是您因使用瑞云青椒云服务与深圳瑞云科技有限公司所订立的有效合约(以下也称 “本协议”)。
签约主体. 1.2.1 购销平台服务条款是贵方与我们就使用购销平台服务(包含为贵方提供页面信息发布及浏览、账号注册服务及为贵方发布采购需求及其在线交易等提供综合技术服务等)而订立的有效合约。
签约主体. 1、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或“投资方”。
签约主体. 2.1 本协议由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云”)与用户签署。
签约主体. 2.1. 本协议由您与喜鹊到自营店共同签署, 对您和喜鹊到自营店均具有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