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概况. 交易形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方案简介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湖南仁联等 19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仁和环境 63%股权。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持有仁和环境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仁和环境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时,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 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不超过 76,828.17 万元,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的 30%。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经深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 套资金金额) 219,681.00 万元 交易标的 名称 仁和环境 63%股权 主营业务 生活垃圾中转处理,餐厨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投 资、建设和运营 所属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 其他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 业或上下游 ☑是 □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具有协同效应 ☑是 □否 交易性质 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是 □否 构成重组上市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是 ☑否 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过渡期损益安排:过渡期内,标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上市公司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享有;如标的公司产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因约定的现金分红导致的净资产减少除外),由交易对方按照其在本次交易中出售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可向其原股东分配不超过 4 亿元(含)的基准日前的留存未分配利润(截至 2023 年 9 月,标的 公司已经完成 4 亿元现金分红);上市公司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交易概况. 为了充分利用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同设立的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与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一年,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上述协议即将届满,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东旭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概况. 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与 Xxxxxxx 签署了许可与商业化协议。根据许可与商业化协议,公司将授予 Xxxxxxx 特瑞普利单抗和两个可选项目(如执行)在美国和加拿大的独占许可,以及两个早期阶段检查点抑制剂抗体药物的优先谈判权,并可获得合计最高达 11.1 亿美元的首付款、可选项目执行费和里程碑付款,其中 Coherus 将向公司一次性支付 1.5 亿美元首付款,款项不可退回。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概况. 2015 年 3 月 24 日,洲际油气与交易对方 INTERNATIONAL MINERAL RESOURCES II B.V.签署了《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洲际油气或其指定的下属公司拟通过在哈萨克斯坦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方式购买 KoZhan 公司 100%股份,对价支付方式为现金。
交易概况. 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恩华和信与 TEVA 在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 湖西路 00 号恩华科技大厦签订了安泰坦产品独家商业化许可和合作协议,协议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22 日至 2029 年 2 月 22 日。恩华和信获得 TEVA 安泰坦于中国大陆(以下简称“许可区域”)的独家商业化权益。 公司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决策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签署本次交易有关协议及具体履行协议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交易概况. 公司与藤济医药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签署了《技术许可与开发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有偿获得藤济医药 NM6606 及相关知识产权,在中国(包括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开发、注册、商业化含有许可化 合物且用于治疗肝脂肪代谢及肝纤维化相关疾病的任何品规和剂型的单药产品的独占许可。公司将在协议生效后按约定向藤济医药支付 1000 万元人民币首付 款,最高不超过 1.35 亿元人民币的开发及销售里程碑款,以及按年净销售额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概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于 2016 年 1月 8 日与 JMF Company(以下简称“JMF”或“目标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 《Stock Purchase Agreement》(以下简称“股权购买协议”或“协议”)收购 JMF100%股权。本次收购初始交易金额为 3,000 万美金,最终交易金额根据交割后 JMF 最终运营资本净额与最终债务净额对初始交易金额进行调整确定。 本次交易已于 2016 年 1 月 8 日经海亮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的发展,整合优化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将部分资产剥离后的广东九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极生物”、“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广州淡水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淡水泉”)。为此,公司与广州淡水泉签署了《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淡水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广东九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部分资产剥离后的九极生物 100%股权 (以下简称“交易标的”)以 9,000 万元转让给广州淡水泉。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概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韩国B-PS 公司签署协议引进JBPOS0101 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与 B-PS公司签署《许可、开发、商业化和供应协议》,独家引进癫痫 1 类新药 JBPOS0101。根据协议约定,公司获得 B-PS 公司在研产品—JBPOS0101 两个临床适应症(婴儿痉挛症处于美国 II 期临床中,局灶性癫痫已完成美国 I 期临床)在中国大陆地区(含香港、澳门)的独家临床研发、生产及商业化权益。公司向 B-PS 公司支付首付款 500 万美元、最高不超过 3500 万美元的里程碑付款、以及按产品销售总额提成的特许权使用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协议签署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裁后续签署相关文件。
交易概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株式会社名幸电子签署<合作意向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株式会社名幸电子(株式会社メイコー)(以下简称“Meiko”)分别通过现金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 JIARUIAN PTE. LTD.(以下简称“JIARUIAN”)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 JIARUIAN 不低于 85.1%的股权,Meiko 持有 JIARUIAN不超过 14.9%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签署的《合作意向协议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