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的情形 样本条款

终止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终止的情形. 用户发起的终止】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一) 在满足【中数藏品】公示的账户注销条件时您通过网站自助服务注销您的账户的;
终止的情形. 用户发起的终止】您有权通过以下仸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1) 在满足平台公示的账户注销条件时,您通过网站自劣服务注销您的账户的; (2) 发更亊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幵明示丌愿接叐发更亊项的; (3) 您明示丌愿继续使用平台服务,丏符合平台终止条件的。 终止本协议: (1) 您违反本协议约定,中为公司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2) 您盗用他人账户、収布违禁信息、骗叏他人财物、售假、扰乱市场秩序、采叏丌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中为公司依据平台觃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3) 除上述情形外,因您多次违反平台觃则相关觃定丏情节严重,中为公司依据平台觃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4) 您的账户被中为公司依据本协议回收的; (5) 您有欺诈、収布戒销售假冎伪劣/侵权商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戒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 (6) 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终止的情形. 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1) 在满足伊藤忠公示的账户注销条件时您通过网站自助服务注销您的账户的; 2) 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3) 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伊藤忠平台服务,且符合伊藤忠商城终止条件的。
终止的情形.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终止后,您将无法继续进行任何店铺经营活动:
终止的情形. 用户发起的终止】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一) 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终止的情形. 波兰民事诉讼法》虽然对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规定地比较笼统,但是有关仲裁协议终止的情形却比较具体,包括如下几种情形:22 ● 在仲裁协议中被提名为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之人,拒绝履行仲裁职责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履行职责的,仲裁协议终止,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 仲裁协议中指定的仲裁庭拒绝审理案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审理的,仲裁协议终止,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 如果针对全部或部分争议事项无法形成一致或多数意见,那么仲裁协议相应终止。
终止的情形. 11.1.1 在交割前任何时候,本协议均可经卖方和买方书面协商一致而终止。 11.1.2 在下述情况下,卖方或买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1.1.2.1 如交割未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即“期满日”)或之前完成。但在期满日之前第五(5)个营业日,未能满足前述第 10.2、10.3、10.4 条确定的交割条件但满足了其他全部交割条件,双方可推迟期满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11.1.2.2 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构禁止本次交易,或没有满足前述第 10.2、 10.3、10.4 条约定的交割条件。 11.1.3 在下述情况下,卖方可终止本协议: 11.1.3.1 买方或渤海金控违反或未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陈述、保证、承诺或其它约定的重要方面,且无法在期满日之前纠正,或未在卖方通知买方后内三十(30)日纠正。 11.1.3.2 如果本次交易完成的交割条件均已经被满足或豁免,卖方书面确认能够完成交割,但买方未在根据本协议确定的交割日期前完成交割的。 11.1.3.3 渤海金控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11.1.3.4 截至托管协议(即保证金协议)约定的买方应支付的 10,000 万美元的后续保证金缴纳日期后第三(3)个营业日纽约当地时间下午 5 时,托管代理人(即摩根大通银行)未从买方全额收到前述保证金的。 11.1.4 在下述情况下,买方可终止本协议: 11.1.4.1 卖方违反或未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陈述、保证、承诺或其它约定的重要方面,且无法在期满日之前被纠正或未在买方通知卖方后三十(30)日内纠正。 11.1.4.2 如卖方未能在 2017 年 1 月 25 日之前向买方提供 C2 公司已审中期财务报表,或卖方未能在 2017 年 1 月 20 日之前完成 C2 公司资产重组,则买方要求卖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 2016 年度已审计财务报表,卖方未在 2017 年 4 月 21 日前向买方提供。
终止的情形. 用户发起的终止】贵方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一) 在满足爱养牛公示的符合注销条件的;
终止的情形. 本协议可在交割日前基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被终止: 6.1.1. 各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6.1.2. 受让方未按照本协议第 1.3 条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且逾期达到三十(30)日的,则转让方和/或标的公司可单方通知受让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前述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6.1.3. 如拟议交易未能于最终截止日或之前完成交割且未能根据本协议第 3.3 条的约定延长最终截止日的,受让方或转让方有权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前述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但 若交割未能在最终截止日或之前发生是由于任一转让方或标的公司的原因造成的,则转让方无权根据本条款终止本协议。 6.1.4. 根据本协议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终止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