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款支付方式. 各方均同意,为本次收购之目的及保证本次收购的顺利进行,标的资产完成 交割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如因国家外汇审批原因导致无法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则前述款项支付时间相应顺延,下同),由甲方、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以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向丙方支付本次收购价款。 各方同意,收购方向转让方支付本次收购价款时,自收购价款中先行扣除丙方及其关联方所占用标的公司的款项,该款项用予抵偿其占用标的公司的款项。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首付款应不低于 60%( 含保证金), 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生效日起三个月,同时,意向受让方应同意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自动转为首付款,并同意按照《关于提前划转产权交易价款的申请》中的约定执行提前划款程序。
价款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对价支付方式为现金,各方初步商定,本次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购买价款。
价款支付方式. 1、 经双方友好协商,此次活动金额为 985000 元(大写:玖拾捌万伍仟元整);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活动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尾款;乙方指定甲方的所有款项转入以下帐户: 名称:沁水树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税 号:91140521MA0KJ24U52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新建东街 0000 号开户行: 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本协议的付款周期约定为次月办理结算,即双方在本月结算上月授权运营费用。乙方应在每月 5 日前向相关受托运营方提交请款申请,包括请款申请书和对应金额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托运营方在收到乙方的请款申请并且复核完毕后方安排付款。
价款支付方式. 1、 股权转让价款16,500万元按《股权转让协议》分三次支付,首次支付200万元,第二笔支付股权款15,475万元,过渡期结束1个月内支付尾款825万元。
2、 股权转让余额81,859,342.74元,甲方以2019年12月31日的商业承兑汇票 支付给乙方。
价款支付方式. 1、 本协议签订后 3 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首期定金人民 币 50 万元整(伍拾万元整);甲方负责将目标公司土地围墙全部完成及 围墙内青苗清除后将土地交与乙方,乙方在 3 日内再向甲方指定账户内 支付第二期定金人民币 50 万元整(伍拾万元整)。上述定金共计 100 万元整(壹佰万元整),协议履行后抵作预付款。
2、 甲方将场地移交给乙方后 10 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指定帐户(西 安市新城区信用联社兴庆信用社)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伍佰万元整)。 用作办理“长安国用(97)字第 126 号”目标土地 500 万元抵押贷款的清偿手续,该款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第三期付款。解除担保抵押后,甲方须将该宗土地的使用证交与乙方。
3、 甲乙双方公司交割后 30 日内,甲方办理完成股权转让的所有工 商变更手续后,乙方于 5 日内向甲方支付第四期转让款人民币 1000 万元(壹仟万元整) 。
4、 第四期转让款付清后 15 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转让款
价款支付方式.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低于 30%股权转让款(首笔转让价款),余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将全部股权转让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账户名称: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中行三里河支行。账号:337662181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