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与赔偿. ㈠ 承运人运输宠物过程发生宠物受伤、死亡情况时,承运人退还旅客已缴纳逾重行李费。
责任与赔偿. 与合同相关的财产和任何人员的人身伤害、死亡或疾病产生的损失与损伤责任应根据适用法律确定。 任一方均不对另一方自身的间接损失承担责任,无 论该等损失系由于疏忽或其他过失所导致,除非间接损失系因披露保密信息或知识产权的责任导致。
责任与赔偿. 1、 甲方不得利用乙方保安人员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事宜,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及不良影响或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由甲方全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确需保安人员协助办理的,甲方须经乙方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对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提出的书面合理化建 议,甲方不予采纳或不予解决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2、 乙方保安人员按照约定范围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工伤(亡)认定、赔偿等事宜。
3、 乙方保安人员执勤中抓获犯罪嫌疑人或被盗物品的,甲方应给予一定表彰奖励。
4、 因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意外因素,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后果,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5、 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保安服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 甲方由于安防设施不到位(以校园安全防范标准为准),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和 赔偿。甲方办公场所不得存放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如丢、损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 任。私人物品丢失被盗乙方不承担责任。如甲方门窗完好(放假期间教室不关门,楼房锁楼门,平房锁教室门),没有明显的被盗痕迹,室内丢失物品,乙方不承担责任和赔偿。
7、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的,属于单方违约,违约者将按照保安服务合同支付拖欠款同时承担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并承担因法律诉讼产生的费用。
责任与赔偿. (一) 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无正当理由,每延时一次按合同总价款2%扣除当期服务费;在收到通知无不正当理由(非不可抗力)拒不到场提供服务的,每次按合同总价总价款3%扣除当期服务费,同一期限内(3个月)超过3次拒不到场提供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取消支付当期及余期服务费。
责任与赔偿. 请仔细阅读本条款)
16.1. 对于整个展会和/或套餐,包括但不限于
(i) 任何参展商、赞助商或展会参加人员的出席、缺席或场所;
(ii) 参展商、赞助商或展会参加人员的人数;和/或
(iii) 客户因参加展会和/或购买套餐的任何项目可能实现的商业或其他利益或 成果,主办方概不作出任何保证。主办方对以下各项亦不作出保证:
(a) 展会场地的状况,或在展会场地提供使用 的任何公用设施的状况;和/或
(b) 任何其他参展商、赞助商或展会参加人员营销、展示或销售的产品和/或服务, 以及客户与其他参展商、赞助商或展会参加人员之间的业务撮合、交易或其他交易/安排所实现的商业或其他利益 或成果。除本条款规定外,在法律许可的最大限度内,主办方排除本条款中没有明确对展会和套餐规定的任何条 款、条件、保证、陈述和承诺。
16.2. 因第三方提供与展会和/或套餐有关的任何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承包商和/或业主提供公用设施、音频和视频资料、安全室/衣帽间、展台/标准展位方案检查/健康安全检测、展台建设、标准展位、图片、货运、物流、运输和交付服务,导致客户和/或其任何工作人员发生或遭受任何损失、损害、费用、索赔或支出,或者该等损失、损害、费用、索赔或支出与前述服务有关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情况下,客户确认并同意,业主和/或主办方授权或推荐的承包商或其官方的承包商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属于客户与相关承包商另行所订协议的调整事项。
16.3. 除第 16.6 条另有规定外,
(i) 客户明确同意承担因客户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和/或出席展会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风险;
(ii) 对于因过失、故意行为、意外事故、天灾或其他原因造成的
(a) 任何间接、特别、附带或惩罚性的损失或损害、实际或预期利润或收入损失、业务损失、商业机会损失、商誉损失、数据丢失或损坏,或任何其他类型的经济损失或损害;或
(b) 客户和/或其工作人员和/或第三方财产遗失(失窃)、伤害、疾病或人身损害,主办方和主办方集团的任何成员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iii) 主办方和主办方集团的任何成员公司根据合同或其他文件对客户及其工作人员承担的与展会和/或套餐有关的最大责任总额(无论无何发生),应当以客户支付的费用总额为限。
16.4. 因以下各项导致主办方和/或主办方集团的任何成员公司遭受或发生任何损失、损害、费用、索赔或支出,或者该等损失、损害、费用、索赔或支出与以下各项有关的,客户应当向主办方赔偿:
(i) 客户和/或其工作人员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任何财产损失、损坏、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
(ii) 任何第三方声称,客户和/或其工作人员在展会中展示展品(包括但不限于假冒商品),和/或接收和/或使用与套餐有关的资料和/或目录内容,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iii) 客户和/或其工作人员违反任何法律;
(iv) 客户收到套餐中的任何数据清单的,其和/或其工作人员未能遵守第 5.2 条;
(v) 客户根据第 6.7 条与任何第三方共用展位的,任何展位共用人和/或其工作人员存在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16.5.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和/或客户在根据合同规定给予合作、履行义务和/或提供批文、同意函、信息和/或资料时存在延迟、违约或错误,导致主办方延期履行或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的,主办方并不违反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为免生疑义,第 16.5 条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免除客户根据合同支付费用的义务。
16.6. 本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限制或排除不能被法律限制或排除的任何责任。
16.7. 客户确认并同意,就费用而言,第 16 条中的规定并没有超过对主办方(作为展会的主办方和套餐的提供者)的合理保护程度。
责任与赔偿. 1. 采购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限制或免除卖方对于欺诈的责任或任何根据适用法律不能限制或免除的责任。
2. 卖方承担的所有由采购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索赔的赔偿总额,无论是对于违约行为、侵权行为(包括疏忽)还是其他行为的赔偿,均不得超过与买方根据采购协议已支付或应支付的同等金额。
3. 卖方承担的所有由采购协议规定的每批产品的交付引起或与之相关的索赔的赔偿总额,无论是对于违约行为、侵权行为(包括疏忽)还是其他行为的赔偿,均不得超过与买方采购协议中该产品交付已支付或应支付的同等金额。
4. 卖方承担的所有由采购协议规定的每次服务的提供引起或与之相关的索赔的赔偿总额,无论是对于违约行为、侵权行为(包括疏忽)还是其他行为的赔偿,均不得超过与买方采购协议中对于该服务已支付或应支付的同等金额。
5. 卖方对于任何盈利或预期盈利的损失、收益或收入的损失、商誉受损、或所有任何性质的间接或后果性的损失概不负责,无论其是否与违约行为、侵权行为(包括疏忽)还是其他行为相关。
6. 买方应向卖方及其附属公司、员工及代理机构赔偿所有由买方对产品的供应或处理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第三方索赔所招致的债务、费用及开支。买方根据要求应针对由任何该等供应或处理产生、或与之相关的第三方索赔购买足够的保险并予以维持。
7. 在超过引发索赔的相关情况发生之日起、或买方理应意识到可引发索赔的情况的 12(十二)个月之后,买方将无权向卖方提出由采购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索赔,无论其是否与违约行为、侵权行为(包括疏忽)还是其他行为相关。
责任与赔偿. 1、 确因保安员玩忽职守或失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2、 对乙方保安员在执勤工作中,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和合理化建议提出后,甲方不予采纳或不予解决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3、 乙方保安员在值勤中抓获犯罪嫌疑人或被盗物品的,甲方应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4、 因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意外情况,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后果,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5、 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保安服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安全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6、 甲方应按时按月支付乙方保安服务费。甲方不得擅自扣除保安费,每迟付保安费一天,乙方则按每月保安服务费的 10%向甲方按日收取滞纳金。
7、 保安员在执勤时发生意外事故,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责任与赔偿.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任何一方(“违约方”)因违反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法律规定的明示或暗示的承诺与保证)而给对方(“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予以全额充分的赔偿。
责任与赔偿. (a) 应根据适用法律确定与合同相关的财产和任何人员的人身伤害、死亡或疾病产生的损失与损伤责任。
(b) 对于一方自身的间接损失,无论由于疏忽或其他过失所导致,另一方均免于承担任何责任。
(c) 任何一方对其责任的排除或限制,都不得超过根据适用法律所规定的排除或限制的程度。
责任与赔偿. 1. 除一方因第三方索赔而承担的赔偿责任,或者因一方故意或者欺诈而引起的损害以外, 本协议一方对任何特殊、偶然性、意外、间接、惩罚性损失,或者类似性质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协议相关的预期收益损失、利润损失、产品滞销、机会丧失,无论该类损失是否已被事先告知。
2.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无论何种情形,丙方在本协议下承担的全部责任最高额应仅限于丙方在本合同下所收取的全部服务费,但因故意或者欺诈而引起的损害赔偿不受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