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度面部烧伤 样本条款

轻度面部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面部表面积的30%或者30%以上,但未达到面部表面积的80%。
轻度面部烧伤. 指面部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面部表面积的30%或者30%以上,但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严重面部烧伤”或中症疾病“中度面部烧伤”的给付标准。面部的范围指上至发际、下至下颌下缘、两侧至下颌支后缘之间的区域,包括额部、眼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和腮腺咬肌部。 因酸碱化学品导致的面部烧伤不在保障范围内。 因肝炎病毒感染的肝脏慢性炎症并发展为肝硬化,且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严重慢性肝衰竭”的给付标准。理赔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轻度面部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面部表面积的 30%或者 30%以上,但未达到面部表面积的 80%。且未达到本附加合同重大疾病“严重面部烧伤”或中症疾病 “意外导致的中度面部烧伤”的标准。 48.
轻度面部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面部表面积的 30%或者 30%以上,但未达到面部表面积的 60%。面部的范围指上至发际、下至下颌下缘、两侧至下颌支后缘之间的区域,包括额部、眼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和腮腺咬肌部。 我们对“全身较小面积Ⅲ度烧伤”、“轻度面部烧伤”两项中的其中一项承担保险责任,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后,对另外一项轻症疾病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轻度面部烧伤. 指面部烧伤达到下列程度之一: (1)面部Ⅲ度烧伤且烧伤面积达到面部表面积的1/3或全身体表面积的1%; (2)面部Ⅱ度烧伤且面积达面部表面积的2/3或全身体表面积的2%。 体表面积根据 《中国新九分法》计算,面部总面积为全身体表面积的3%。 面部面积不包括发部和颈部。
轻度面部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面部表面积的 30%或者 3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面部总面积不包括发部和颈部。 对于在确诊时疾病程度已经符合本主险合同附录 2 所列之“严重面部烧伤” 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标准的,本公司不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 29
轻度面部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面部表面积的 30%或 30%以上,但未达到重大疾病“严重面部烧伤”或中症疾病“中度面部烧伤”的给付标准。面部的范围指上至发际、下至下颌下缘、两侧至下颌支后缘之间的区域,包 括额部、眼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和腮腺咬肌部。 因酸碱化学品导致的面部烧伤不在保障范围内。
轻度面部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面部表面积的30%或者30%以上,但未达到面部表面积的80%。 本公司对“较小面积Ⅲ度烧伤(10%)”、“轻度面部烧伤”和“因意外毁容而 施行的面部整形手术”三项中的其中一项承担保险责任,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后,对另两项轻度疾病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22.植入腔静脉过滤器 指患者因反复肺栓塞发作,抗凝血疗法无效而接受手术植入腔静脉过滤器。此项手术需由专科医生认定为医学上必需的情况下进行。 23.
轻度面部烧伤. 指面部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面部表面积的 30%或者 30%以上,但未达到面部表面积的 60%。 我们对“轻度面部烧伤”和“全身较小面积Ⅲ度烧伤”两项中的其中一项承担保险责任,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后,对另一项轻症疾病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17. 轻度弥漫性硬化 是一种罕见的、散发的脱髓鞘疾病。病理为大脑双侧半球白质大片脱髓鞘,以及一些小脱髓鞘病灶。脱髓鞘区轴索相对保留,在病灶中央区轴索可显著破坏。须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且未达到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 “瘫痪”和“弥漫性硬化”的给付标准,并且须遗留下列至少一种障碍: (1)一肢(含)以上肢体肌力为 3 级;(2)自主生活能力严重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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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 明渡し 第 14 条 乙は、本契約が終了する日までに( 第 10 条の規定に基づき本契約が解除された場合にあっては、直ちに)、本物件を明け渡さ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留意事項 入札説明書本文に記載のとおり,一般競争入札参加申請時及び入札時には下記の書類等が必要となります。不備がある場合,失格又は入札無効となる場合がありますのでご注意ください。なお,一般競争入札参加資格認定通知書の再発行は行いません。

  • 首轮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 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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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货款结算 1、甲方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部支付给乙方。

  • 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 四 前 3号に掲げる場合のほか、発注者がこの項の規定による催告をしても履行の追完を受ける見込みがないことが明らかであるとき。 (発注者の任意解除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