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CA 样本条款

FATCA. 美國頒佈海外賬戶合規法案(「FATCA」),旨在加強擁有美國境外金融資產或擁有非美國金融機構賬戶的美國人士的資料申報及合規制度。 根據FATCA,非美國基金(「基金」)(符合若干特徵可根據FATCT分類為外國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及直接或間接投資於美國)將就向其支付的源自美國的收入的若干付款(包括源自美國的固定或可確定的年度或定期收入(「FDAP」)(如股息及利息)及銷售或處置可產生源自美國的利息或股息的財產的所得款項總額)繳納 30%的預扣稅,惟外國金融機構與美國國家稅務局(「國稅局」)訂立協議(「外國金融機構協議」)或另行遵守與美國政府訂立的跨政府間協議(「跨政府間協議」) (如適用)則不在此限。 一般而言,外國金融機構協議及跨政府間協議要求基金同意對基金的投資者進行盡職審查,對不合規的投資者作出 30%的預扣(如需要),並每年申報美國賬戶。基金投資者可能須要提供若干文件證明其美國或非美國人士的地位,而未能提供有關文件可能導致投資者被分類為不合規,因而對向其作出的若干付款預扣30%。 愛爾蘭政府與美國政府於2012年12月21日簽訂跨政府間協議(「愛爾蘭跨政府間協議」),旨在簡化遵守FATCA的程序,減輕愛爾蘭基金遵例的負擔。根據愛爾蘭跨政府間協議,各愛爾蘭基金(除非基金獲豁免遵守FATCA的規定)每年將直接向愛爾蘭稅務局局長提供相關美國投資者的資料,之後愛爾蘭稅務局局長會向國稅局提供有關資料。根據愛爾蘭跨政府間協議,基金一般無須繳付30%的預扣稅。 如基金因投資者未能遵守FATCA或愛爾蘭跨政府間協議的規定而須繳納美國預扣稅,則董事可對投資者於基金的投資採取任何行動,以確保有關預扣款項在經濟上由相關投資者承擔。儘管基金經理將盡力履行基金應付的任何義務以避免繳納FATCA預扣稅,但概不確保基金經理能滿足有關義務。如基金因FATCA的制度而須繳納預扣稅,單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單位的價值可能產生重大虧損。有意投資者應就FATCA是否適用於有關投資,以及可能就須向基金提供有關文件一事諮詢自己的稅務顧問。
FATCA. Under the U.S.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or FATCA, all non-United States entities in a broadly defined class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Is), are required to comply with an expansive documentation and reporting regime, or, beginning from July 1, 2014, be subject to a 30% United States withholding tax on certain U.S. payments constituting "withholdable payments" (beginning in 2017, a 30% withholding tax applies to gross proceeds from the sale of assets which could produce withholdable payments and foreign passthru payments). Certain passive non-U.S. entities which are not FIs are required to either certify they have no substantial U.S. beneficial ownership or report certain information with respect to their substantial U.S. beneficial ownership, or, beginning from July 1, 2014, become subject to the same 30% U.S. withholding tax as described above. The reporting obligations imposed under FATCA generally require FIs to obtain and disclose information about certain Customers to the United States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RS). The impact of FATCA on FIs in a specific country may be modified by an intergovernmental agreement (IGA)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at country. The United States has not currently entered into an IGA with the Cook Islands. However, Metis has registered as reporting FI in respect to FATCA. Metis is obligated to apply prescribed due diligence procedures, and report “U.S. Accounts” and account information with respect to “Nonparticipating 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FI)” to the IRS. You may be requested to provide a self-certification or other documentation to Metis in order to establish their tax residence. Furthermore, if there is any change in circumstances that would affect your tax residence statuses or there is reason for us to know that the self-certification is incorrect or unreliable, a new self-certification and/or additional documentation may be required from you.
FATCA. 具美國稅務居民身分 *CRS: 不是或不僅是中華民國稅務居民 非中華民國稅務居民 1.例如: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或居留非中華民國天數達一定標準者(例如:當年度居留美國183天或當年度居留美國/外國達30 天且三年加權平均達183 天)美國居留日計算公式: 居留日=(當年停留日數*100%)+(去年停留日數* 1/3)+(前年停留日數*1/6)。 2.
FATCA. 具美國指標 *CRS: 具外國指標(中華民國以外之國家) 出生地是美國 (提供右列1-3項) 1.
FATCA. 帳戶持有人及實質受益人是特定美國人士(例:註冊地在美國、有美國稅籍) *CRS: 帳戶持有人及實質受益人不是不僅是中華民國之稅務居民 金融機構
FATCA. 理人在隨後兩個月內將單位轉售,則該項出售或轉讓亦毋須繳納香港印花稅。 根據香港庫務局局長於 1999 年 10 月 20 日發出的減免令,若將香港證券轉讓予本系列╱基金以換取認購單位或由本系列╱基金轉讓香港證券以作為贖回單位的代價,經申請減免後,可減免香港印花稅。 單位持有人若進行其他類型的單位出售或買入或轉讓,則須就代價款額或市場價值兩者中較高者按 0.26%的稅率(買賣雙方各按 0.13%均等承擔)繳納香港印花稅。此外,目前須就任何單位轉讓文件繳納 5.00 港元的定額稅款。 根據美國外國賬戶稅務遵從法(「FATCA」),除非本系列及基金遵從(或獲視作遵從)廣泛的申報及預扣規定,否則本系列及基金將須就某些獲支付的款項(「可預扣付款」)繳納美國聯邦預扣稅(稅率為百分之三十(30%))。可預扣付款一般包括利息(包括原有發行折扣)、股息、地租、年金及其他固定或可釐定的每年或定期收益、溢利或收入(若該等付款源自美國來源)。然而,實際上與經營美國貿易或業務有關的收入並不包括在此定義範圍內。 除非已獲視作遵從,否則為避免預扣稅,本系列及╱或基金將須與美國訂立協議,以確定及披露每位對本系列及╱或基金作出投資的美國納稅人(或由美國人擁有大量股權的外國實體)的身份識別及財務資訊,並(按百分之三十(30%))的稅率就任何未能提供所要求資料的投資者所獲支付的可預扣付款及相關付款而預扣稅項,以履行其在協議下的適用責任。某些類別的美國投資者 (一般包括(但不限於)稅務豁免投資者、公眾上市企業、銀行、受監管投資公司、房地產投資信託、共同信託基金、經紀、交易商及中間人、以及州及聯邦政府機構)均獲豁免該項申報。有關此項申報及預扣制度的機制及範圍的詳盡指引仍在繼續發展當中。概不就該等指引何時發表及對本公司未來業務運作的影響作出任何保證。 於 2014 年 11 月 13 日香港政府已與美國就實施 FATCA 訂立跨政府協議(「IGA」),採納「版本 2」IGA 安排。根據此項「版本 2」IGA 安排,在香港的 FFI(例如本系列及各基金)將須與美國稅務局訂立 FFI 協議,向美國稅務局登記並遵從 FFI 協議的條款。否則,彼等將須就向其支付的可預扣付款繳納 30%預扣稅。
FATCA. 理人在隨後兩個月內將單位轉售,則該項出售或轉讓亦毋須繳納香港印花稅。 (一般包括(但不限於)稅務豁免投資者、公眾上市企業、銀行、受監管投資公司、房地產投資信託、共同信託基金、經紀、交易商及中間人、以及州及聯邦政府機構)均獲豁免該項申報。有關此項申報及預扣制度的機制及範圍的詳盡指引仍在繼續發展當中。概不就該等指引何時發表及對本公司未來業務運作的影響作出任何保證。
FATCA.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の略。 *米国居住者 一般的に米国での滞在日数が183日以上の方をいいます。滞在日数は、対象年度(1月から12月を1年度とし、自己申告される年月日が属する年度を対象年度とします。)の滞在日数にその前年の滞在日数の3分の1に相当する日数と前々年の滞在日数の6分の1に相当する日数を加えて計算します。また、永住権所有者は米国居住者に含まれます。 *米国人所有の外国事業体 米国市民(米国籍)または米国居住者に該当する実質的支配者(個人)が一人以上いる事業体をいいます。例えば、法人において米国市民(米国籍)または米国居住者に該当する個人が、 25%を超える議決権または価値を有する場合をいいます。なお、過年度の総所得のうち、投資所得が50%未満の事業体等一定の条件を満たす事業体は報告が免除されています。 ●「非居住者に係る金融口座情報の自動的交換のための報告制度」に基づく確認について <非居住者に係る金融口座情報の自動的交換のための報告制度と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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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对方介绍 ( 1 ) 公司名称: 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 一般競争 指名競争)参加資格の認定を受けていない者を構成員に含む共同体の取扱い

  • 廠商依公司法、企業併購法分割,受讓契約之公司(以受讓營業者為限),其資格條件應符合原招標文件規定 且應提出下列文件之一: 1.原訂約廠商分割後存續者,其同意負連帶履行本契約責任之文件;

  • 一般規格 無人機應用-3D 實景建模(含禁航區飛行) 本品項提供透過無人機空拍建置精準3D實景模型服務。成果需可於加值品項:地球4D GIS(時空地理資訊系統)雲端平台展示,具備模型與圖資資料展示、儲存與下載等功能。 其服務與產出項目規格包含: 1. 無人機航拍與 3D 實景建模服務: 1-1 提供空拍與精準 3D 實景建模作業服務面積 50 公頃(含)以下。 1-2 依據空拍成果進行 3D 實景建模,細緻度須達到國際 Open Geospatial Consortium (OGC) CityGML 模型規範定義之 LOD3(Level of Detail 3)層次,可呈現如細緻牆垣、屋頂結構、陽臺和雨遮等凸出物之細緻建築模型。 1-3 服務內容與品質條件: 1-3-1 影像地元尺寸(GSD,地面解析度)須達到 4 cm(含)以內。 1-3-2 水平精度標準差 5 cm(含)以內,高程精度標準差 10cm(含)以內。 1-4 交付成果內容: 1-4-1 空拍原始影像照片檔案(格式:JPEG) 。 1-4-2 3D 實景建模模型檔案(格式:OBJ) 。 1-4-3 精度驗證報告,內容須包含: 1-4-3-1 拍攝圖資面積大小。 1-4-3-2 地面解析度(GSD)大小(單位:cm)。 1-4-3-3 與地面檢核點之水平與高程誤差範圍需小於規格規範。 2. 服務備註: 2-1 空拍建模面域如為非連續性,則視為不同服務場域案件,需另訂購加值品項採購套數來符合服務場域數量。 2-2 本服務費用不包含至離島作業所產生之交通及運輸費用。 3. 本服務執行區域包括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內所訂定的「禁航區、限航區、機場、飛行場四周及縣市政府公告禁止區域」,執行內容包括: 3-1 位於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內所訂定的「禁航區、限航區、機場、飛行場四周及縣市政府公告禁止區域」(如機場四周、地方政府管轄、軍區、核電廠...等)。 3-2 依據民航局「有關遙控無人機申請案派遣協調人員至航管單位常見 Q&A、注意與宣導事項規定,於機場四周或無人機飛行高度超過 400 呎(120 米)高時,廠商需增派一名聯絡人員至近場管制塔臺(近場臺)聯繫,以監控民航機的飛行狀況。當民航機接近的時候,近場臺管理人員將通知廠商聯絡人員通知,請無人機停止飛行作業。 3-3 禁航區飛行之申請作業與申請費用,由廠商支付。 套 1-20 87,200 88,170 經常門 」

  • X X XXX.xxx Internet Freight Shipping

  • 問合せ先 問合せは E-mail で受け付けます。E-mail には入札件名、会社名、氏名、電話番号、E-mail アドレスを明記してください。

  •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信義誠実の義務 第1条 甲及び乙は、信義を重んじ、誠実にこの契約を履行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