データ処理 样本条款

データ処理. 12.1 買主は、売主が、下記の事項を目的として、売主との取引関係の過程において買主から開示された個人情報及びその他のデータを収集し、処理し、及び使用することに同意する。
データ処理. 5.1 顧客は、NFTL のプライバシーポリシーに拘束されることに同意します。

Related to データ処理

  • 适用情形 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标的指数调整将被剔除,或基金管理人出于保护持有人利益原则等原因认为有必要实行必须现金替代的成份证券。

  • 基金托管协议终止出现的情形 1.《基金合同》终止;

  •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吴中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苏州市吴中大道 1399 号农发大厦电话:0000-00000000 联系人:严晟 招标人:苏州交投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桐泾南路 000 号 电话:0000-00000000 联系人:陈瑛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 00 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 000) 0 幢 0000 室 联 系 人:韩乐、何萍、张立新 电 话:0512-67629433 转 8015 分机 E-mail: xxxxxxx@000.xxx

  • 合作目标 双方拟利用各自领域的业务能力和资源,拓宽战略合作领域,不断促进双方的业务收入增长及品牌价值提升。

  • 签署声明 1、在签署本《投资协议书》以前,投资者已认真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协议书》、《产品说明书》、《(代理)销售协议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等文件)的全部内容,明确一份完整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构成与内容,明确本产品投资者与产品管理人之间构成信托法律关系,明确本产品作为资产管理产品应受到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规范与调整,愿意承担投资风险,产品管理人已提醒投资者注意对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投资者要求做了相应条款的说明,投资者认同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对有关条款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并对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与风险有清楚和准确的理解,投资者做出的任何决策均出于自身独立的判断,是投资者真实的意思表示。 2、投资者认可本协议约定的信息披露途径,已清楚知悉投资者应注意查询的事项和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责任,同意产品管理人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相关通知和披露。 3、投资者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协议书》等全套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关于投资理财产品及其全部风险的有关内容,同意本次认购/申购/赎回受上述协议约束。明确本理财产品作为资产管理产品应受到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规范与调整,同意接受本产品的投资方案、费率、认购/申购/赎回安排与上述文件所做风险提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现决定认购/申购/赎回, 并授权产品管理人根据投资方案进行投资。 投资者签署栏 个 人 投 资 者 适 投资者(签字): 机 构 投资 者 适用 投资者(盖章): 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付保条件 ア 担保範囲は、PFI事業の整備対象となるすべての工事を対象とする。 イ 保険期間は、整備対象工事の着工日から本件引渡日までの全期間とする。ウ 保険契約者は、PFI事業者又は建設企業とする。 エ 被保険者は、PFI事業者、建設企業とそのすべての下請負者(リース仮設材を使用する場合は、リース業者を含む。)及び市を含むものとする。 オ 保険金額は、整備対象施設の建設工事費総額(消費税を含む。)とする。カ 建設工事保険の自己負担額は 10 万円/1事故以下とする。 キ 水災、雪災害危険担保とする。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 附件三 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總結意見 迅得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6,600 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預計發行總額為新台 幣 66,000 仟元整,依法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申報。業經本承銷商採用必要之輔導及評估程序,包括實地了解醫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營運狀況,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及比較分析相關資料等,予以審慎評估。特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及「證券承銷商受託辦理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序」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迅得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計畫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 人:林維俊 承銷部門主管:陳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