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样本条款

中材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National Materials Group Corporation Ltd. 营业执照号 100000000003609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10000360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1,887,47.9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志江 成立日期 1983 年 11 月 16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北顺城街 1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北顺城街 11 号 邮政编码 100035 电话 000-00000000 传真 010-82229222 经营范围 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非金属材料及合成材料(包括玻璃纤维、玻璃钢复合材料、人工晶体、工业陶瓷、水泥及制品、混凝土、新型墙材)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工程承包;非金属矿产品及制品的加工;上述材料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资产重组及企业收购、兼并、转让的咨询;资产受托经营;承包境外建材及非金属矿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汽车的销售;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网址 xxxx://xxx.xxxxxx.xx 中材集团作为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是我国在非金属材料业拥有系列核心技术和完整创新体系的,集科研、设计、制造、工程建设、国际贸易于一体的科技型、产业型、国际型企业集团。 中材集团主要从事“三大主导产业”——非金属材料制造业、非金属材料技术装备与工程业、非金属矿业;并拥有“六大系列核心技术——玻璃纤维技术、复合材料技术、人工晶体技术、工业陶瓷技术、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及装备技术、非金属矿深加工工艺与装备技术,在中国及世界相关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中材集团现有直属单位及控股公司 70 家(其中 1 家 H 股和 7 家 A 股上市公司,国家级科研设计院所 13 家),分布在全国各地,在美国、欧洲、日本、中东和非洲等 6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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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相关责任 对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基金管理人原因造成的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执行时间、未能及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或交易失败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正确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有效指令,基金财产发生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在正常业务受理渠道和指令规定的时间内,因基金托管人原因造成未能及时或正确执行合法合规的指令而导致基金财产受损的,基金托管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相关规定履行形式审核职责,如果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存在事实上未经授权、欺诈、伪造或未能及时提供授权通知等情形,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执行有关指令或拒绝执行有关指令而给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资产或任何第三方带来的损失,全部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但基金托管人未按合同约定尽形式审核义务执行指令而造成损失的情形除外。

  • 客服热线 020-89629066 网址:xxx.xxxxxx.xx

  • 联系方式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您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若您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 培训要求 (1) 在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成后,中标人应提供培训服务,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人科室使用设备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一周培训,并保证两名以上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技术为止。

  • 契約價金 除另有規定外,含乙方及其人員依甲方之本國法令應繳納之稅捐、及強制性保險之保險費。

  • なお、「独立した住居と認められる場合」とは次の全ての条件に該当する場合をいいます イ 各戸が独立的に区画されていること ロ 各戸の配管設備が相互に分離して設置されていること ハ 各戸が世帯単位の居住に必要な機能(炊事のための設備等)を有すること

  • 临时公告 在启用侧袋机制、处置特定资产、终止侧袋机制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对投资者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 智慧財產權 依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營業秘密法、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或其他國內外法令所保護之(包括但不限於)權利、圖說、標幟、技術、樣式、設計或其他資料等。

  • 工作範圍 2.1 與下列單位進行工作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