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乙方权利义务 Clause in Contracts

乙方权利义务. 4.2.1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全面正确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和任务。 4.2.2 在总的建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乙方有义务提出实施系统的优化建议方案。 4.2.3 乙方负责选派合格的专业技术骨干组成项目实施队伍,到施工现场进行本项目的建设工作。乙方提供书面名单即项目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及现场工作人员名单等以及职责),以上工作人员必须为乙方正式员工,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对甲方负责,并且乙方签字盖章。项目开发期间,乙方须派驻不少于 人团队在甲方办公场所驻场开发,人员按照项目具体需求,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根据甲方要求作适当增减。 4.2.4 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照甲方正常工作时间开展工作。在本工程建设周期内,项目经理及核心技术成员应全程按甲方正常工作时间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地全职进行本次项目有关工作,乙方可根据项目各实施阶段及任务类型派遣与之相应的项目组成员,所派人员应按甲方正常工作时间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地全职进行本次项目有关工作。 4.2.5 项目期间,乙方的项目经理人选一经确定并报甲方同意后,除不可抗力发生及甲乙双方均认可之原因外,乙方不得随意变换。如遇重大意外确实需要进行变动,则须报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替换。由于项目经理变更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4.2.6 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应允许甲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全程参与系统开发,提交阶段性源代码,并对其进行有效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4.2.7 乙方应依时向甲方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类技术文档,供甲方审查;并提交各阶段的设计文档,以上资料需要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 4.2.8 变更的需求须经甲方的确认,乙方须提交经过修改的概要设计说明书。 4.2.9 经甲方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内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以其他方式改正错误。由于返工或其他改正错误行为所造成工期延误及甲方经济损失依据本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4.2.10 乙方接受并施行甲方要求的阶段性系统检查测试和阶段性验收,并按时提交测试报告和阶段性源代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提供每一阶段的测试报告,由甲方负责对系统的评审验收,乙方应该根据修改意见不断完善系统,甲方通过用户测试的结果对修改进行确认,累加所有的阶段性验收不代表甲方的总体验收。验收评审费用由乙方承担。 4.2.11 本项目验收时乙方须提交全部系统开发成果、已编译可执行文件、最终可供运行的源代码、技术文档, 年免费维护服务期内对于所有发生修改的源代码应在修改后 15 日内提交。如系统开发中使用到第三方控件,须经甲方同意并提供控件接口清单。 4.2.12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 4.2.13 在项目实施期间,乙方派驻在甲方现场的技术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乙方应妥善处理本方技术人员的人身安全、食宿、待遇等事宜,如果发生问题或出现纠纷,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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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乙方权利义务. 4.2.1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全面正确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和任务1、 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 项目管理制度,开展后勤服务管理活动4.2.2 在总的建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乙方有义务提出实施系统的优化建议方案2、 将制定该项目的后勤管理制度送甲方审议,有异议的应当进行协商4.2.3 乙方负责选派合格的专业技术骨干组成项目实施队伍,到施工现场进行本项目的建设工作。乙方提供书面名单即项目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及现场工作人员名单等以及职责),以上工作人员必须为乙方正式员工,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对甲方负责,并且乙方签字盖章。项目开发期间,乙方须派驻不少于 人团队在甲方办公场所驻场开发,人员按照项目具体需求,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根据甲方要求作适当增减3、 编制后勤服务岗位细则,送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4.2.4 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照甲方正常工作时间开展工作。在本工程建设周期内,项目经理及核心技术成员应全程按甲方正常工作时间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地全职进行本次项目有关工作,乙方可根据项目各实施阶段及任务类型派遣与之相应的项目组成员,所派人员应按甲方正常工作时间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地全职进行本次项目有关工作4、 不得擅自占用甲方的共用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甲方物业范围内改建、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当经甲方同意并按规定批准方可实施4.2.5 项目期间,乙方的项目经理人选一经确定并报甲方同意后,除不可抗力发生及甲乙双方均认可之原因外,乙方不得随意变换。如遇重大意外确实需要进行变动,则须报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替换。由于项目经理变更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5、 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向甲方移交各种用房及后勤的全部档案资料,清理与甲方发生的债权债务,与新的管理工作公司妥善交接,按时退出后勤管理区域。甲方欠付服务费等费用的,乙方可依法追讨,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不移交后勤管理权和退出管理区域,如乙方不按时退出本后勤管理区域,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4.2.6 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应允许甲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全程参与系统开发,提交阶段性源代码,并对其进行有效的技术指导和培训6、 乙方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工作中所造成的安全、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4.2.7 乙方应依时向甲方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类技术文档,供甲方审查;并提交各阶段的设计文档,以上资料需要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7、 乙方要根据甲方要求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加强员工思想教育,督促派往甲方提供服务的员工遵守保密承诺,不得向外泄露甲方内部物业和工作信息4.2.8 变更的需求须经甲方的确认,乙方须提交经过修改的概要设计说明书8、 乙方派到甲方提供管理服务的人员只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负责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资、工服、社保、医疗、意外保险及培训等的费用。更换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之时,需与甲方沟通4.2.9 经甲方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内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以其他方式改正错误。由于返工或其他改正错误行为所造成工期延误及甲方经济损失依据本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9、 负责对责任服务区域内每月保洁工作所需的消耗用品及工具,如洗洁精、消毒水、垃圾斗、垃圾袋、毛巾、拖把、扫把、手套、玻璃刮条、卫生用纸(厕纸、擦手纸)等易耗品及必需品进行统计后,向甲方申请审批,取得甲方同意后领取4.2.10 乙方接受并施行甲方要求的阶段性系统检查测试和阶段性验收,并按时提交测试报告和阶段性源代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提供每一阶段的测试报告,由甲方负责对系统的评审验收,乙方应该根据修改意见不断完善系统,甲方通过用户测试的结果对修改进行确认,累加所有的阶段性验收不代表甲方的总体验收。验收评审费用由乙方承担10、 乙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后勤服务主要从业人员(具体见招标文件)花名册及相关从业资质证明材料(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对不合格人员乙方应及时调整。经双方确认的主要从业人员名册作为基础资料保存 4.2.11 本项目验收时乙方须提交全部系统开发成果、已编译可执行文件、最终可供运行的源代码、技术文档, 年免费维护服务期内对于所有发生修改的源代码应在修改后 15 日内提交。如系统开发中使用到第三方控件,须经甲方同意并提供控件接口清单。 4.2.12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 4.2.13 在项目实施期间,乙方派驻在甲方现场的技术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乙方应妥善处理本方技术人员的人身安全、食宿、待遇等事宜,如果发生问题或出现纠纷,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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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公开招标文件

乙方权利义务. 4.2.1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全面正确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和任务(1) 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金额的权利4.2.2 在总的建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乙方有义务提出实施系统的优化建议方案(2) 乙方拥有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技术和产品选型、功能和性能要求以及项目变更等的建议权4.2.3 乙方负责选派合格的专业技术骨干组成项目实施队伍,到施工现场进行本项目的建设工作。乙方提供书面名单即项目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及现场工作人员名单等以及职责),以上工作人员必须为乙方正式员工,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对甲方负责,并且乙方签字盖章。项目开发期间,乙方须派驻不少于 人团队在甲方办公场所驻场开发,人员按照项目具体需求,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根据甲方要求作适当增减。 4.2.4 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照甲方正常工作时间开展工作。在本工程建设周期内,项目经理及核心技术成员应全程按甲方正常工作时间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地全职进行本次项目有关工作,乙方可根据项目各实施阶段及任务类型派遣与之相应的项目组成员,所派人员应按甲方正常工作时间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地全职进行本次项目有关工作。 4.2.5 项目期间,乙方的项目经理人选一经确定并报甲方同意后,除不可抗力发生及甲乙双方均认可之原因外,乙方不得随意变换。如遇重大意外确实需要进行变动,则须报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替换。由于项目经理变更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4.2.6 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应允许甲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全程参与系统开发,提交阶段性源代码,并对其进行有效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4.2.7 乙方应依时向甲方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类技术文档,供甲方审查;并提交各阶段的设计文档,以上资料需要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 4.2.8 变更的需求须经甲方的确认,乙方须提交经过修改的概要设计说明书。 4.2.9 经甲方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内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以其他方式改正错误。由于返工或其他改正错误行为所造成工期延误及甲方经济损失依据本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4.2.10 乙方接受并施行甲方要求的阶段性系统检查测试和阶段性验收,并按时提交测试报告和阶段性源代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提供每一阶段的测试报告,由甲方负责对系统的评审验收,乙方应该根据修改意见不断完善系统,甲方通过用户测试的结果对修改进行确认,累加所有的阶段性验收不代表甲方的总体验收。验收评审费用由乙方承担。 4.2.11 本项目验收时乙方须提交全部系统开发成果、已编译可执行文件、最终可供运行的源代码、技术文档, 年免费维护服务期内对于所有发生修改的源代码应在修改后 15 日内提交。如系统开发中使用到第三方控件,须经甲方同意并提供控件接口清单。 4.2.12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 4.2.13 在项目实施期间,乙方派驻在甲方现场的技术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乙方应妥善处理本方技术人员的人身安全、食宿、待遇等事宜,如果发生问题或出现纠纷,由乙方负责。(3) 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拥有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的权利。停工令、复工令的发 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 乙方拥有对本项目实施进度、质量的检查、监督权。乙方应按照项目管理规范、监理工作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对本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监理,保障项目进度、质量、成本等符合甲方既定的目标要求。 乙方可对项目行使的监理手段包括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整改通知单、专项会议、专项报告、停工令、撤换人员、中止合同建议等,监理手段的行使记录将纳入实施单位服务质量评价。 如果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约的,则乙方有权和甲方就有关事宜进行沟通,如经甲方确认确属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且乙方已为避免此种情形采取必要的措施,则甲方出具相应的书面文件,确认不得以此作为对乙方考核不达标的依据,并不得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尽勤勉义务,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计划,依照本合同约定交付服务和可交付成果物。乙方应向甲方书面提交本合同项目具体的计划及分工,如有变化乙方应及时更新;此外,与本项目有关的制度规章以及服务过程有关资料,乙方应书面报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若乙方履行本合同确需甲方配合或协调的,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说明并清晰、完整地列明甲方需配合的事项及时间要求等内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甲方依约定完成配合或协调事项;否则,甲方无须向乙方提供任何配合或协助,乙方亦不能以此为由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主张减轻或免除自己任何责任。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应进行书面签收。对前述资料信息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需提供技术资料为由主张顺延监理工作的完成期限。未提出书面异议而因资料信息错误或者缺陷等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乙方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按投标文件拟派人员及职责分工为本项目配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 本次监理服务项目要求全过程现场监理,驻场人员应遵守甲方各项工作管理要求,接受统一安排。乙方监理团队及成员不能按要求驻场及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次数超过三次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未经双方项目负责人书面确认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延迟或进行内容上的变更。如果乙方在提供技术服务的过程中发现影响计划执行的不利因素的,乙方应及时通报给甲方。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提交合同及实施过程中双方约定的各项监理服务报告,除有单独约定外原则上报告提交时间为事项发生或完成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如有延期需提前2个工作日向甲方做出说明并取得甲方同意。 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于甲方指出的不符合服务要求的内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单位的监督和考评。 乙方应按照相关档案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等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督促和检查本项目实施各阶段文档的移交,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档、需求分析文档、设备清单、网络拓扑、验收报告等,并审查过程文档的齐全性和完整性,将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资料档案汇集成册后交付甲方。 乙方应建立项目全过程的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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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监理合同

乙方权利义务. 4.2.1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全面正确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和任务1. 乙方有权接受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委托报酬4.2.2 在总的建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乙方有义务提出实施系统的优化建议方案2. 乙方应仔细核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对有明显错误和缺陷的,应于收到上述资料后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补充、修改,否则视为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4.2.3 乙方负责选派合格的专业技术骨干组成项目实施队伍,到施工现场进行本项目的建设工作。乙方提供书面名单即项目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及现场工作人员名单等以及职责),以上工作人员必须为乙方正式员工,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对甲方负责,并且乙方签字盖章。项目开发期间,乙方须派驻不少于 人团队在甲方办公场所驻场开发,人员按照项目具体需求,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根据甲方要求作适当增减3.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要求,制定承办项目实施方案以及符合方案要求的项目预算,并报甲方确认4.2.4 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照甲方正常工作时间开展工作。在本工程建设周期内,项目经理及核心技术成员应全程按甲方正常工作时间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地全职进行本次项目有关工作,乙方可根据项目各实施阶段及任务类型派遣与之相应的项目组成员,所派人员应按甲方正常工作时间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场地全职进行本次项目有关工作4. 如乙方制定的项目方案涉及策划方案的,该策划方案应当是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4.2.5 项目期间,乙方的项目经理人选一经确定并报甲方同意后,除不可抗力发生及甲乙双方均认可之原因外,乙方不得随意变换。如遇重大意外确实需要进行变动,则须报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替换。由于项目经理变更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5.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各项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承办项目的筹备和 组织实施工作,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为检查监督提供便利条件4.2.6 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应允许甲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全程参与系统开发,提交阶段性源代码,并对其进行有效的技术指导和培训6.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将承办项目筹办的进展情况报告甲方,做好信息沟通4.2.7 乙方应依时向甲方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类技术文档,供甲方审查;并提交各阶段的设计文档,以上资料需要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7. 如本项目涉及举办现场活动的,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在活动期间,在活动相关场所放置甲方提供的标志、海报以及其他宣传品或组委会办公室允许的广告4.2.8 变更的需求须经甲方的确认,乙方须提交经过修改的概要设计说明书8. 如本项目涉及举办现场活动的,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负责建立及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岗位安全职责4.2.9 经甲方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内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以其他方式改正错误。由于返工或其他改正错误行为所造成工期延误及甲方经济损失依据本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9. 如本项目涉及举办现场活动的,乙方应为承办项目现场安全保卫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质保障4.2.10 乙方接受并施行甲方要求的阶段性系统检查测试和阶段性验收,并按时提交测试报告和阶段性源代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提供每一阶段的测试报告,由甲方负责对系统的评审验收,乙方应该根据修改意见不断完善系统,甲方通过用户测试的结果对修改进行确认,累加所有的阶段性验收不代表甲方的总体验收。验收评审费用由乙方承担10. 如本项目涉及举办现场活动的,乙方应指派专人并配备有经验的安保人员负责承办项目现场安全保卫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做好现场组织、协调和安保等工作,确保相关项目活动安全、顺利、有序进行,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等,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不利影响,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积极采取一切可行合理措施加以补救4.2.11 本项目验收时乙方须提交全部系统开发成果、已编译可执行文件、最终可供运行的源代码、技术文档, 年免费维护服务期内对于所有发生修改的源代码应在修改后 15 日内提交。如系统开发中使用到第三方控件,须经甲方同意并提供控件接口清单11.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完成甲方委托项目的工作。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并对其完成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负责4.2.12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12.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提出质疑或者要求乙方答复时,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质疑后 2 日内给予书面解释或者答复4.2.13 在项目实施期间,乙方派驻在甲方现场的技术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乙方应妥善处理本方技术人员的人身安全、食宿、待遇等事宜,如果发生问题或出现纠纷,由乙方负责13.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使用的由甲方提供或者支付费用购买的设备设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完成委托项目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时,应当将设备设施归还给甲方。如设备有损坏,应当照价赔偿 14. 如果本合同项目涉及设备、材料、搭建、安装等事项的,应当依据有关 15.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或其合作方不得擅自开展赞助招商活动。如确实需要进行招商赞助的,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统筹协调并由乙方就此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另行签署招商赞助合同后方可进行。 1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其合作方不得自行或授权第三方擅自发放、售卖、赠送以及其他形式使用甲方从事或组织的任何活动门票、影票等一切相关票务。如确有需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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