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核准 样本条款
价格核准. 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 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对符合该办法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型企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价格核准. 评委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参见本部分第20.5条规定,修正后的报价为核实价。
价格核准. 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详见“
价格核准. 综合评分表附件:价格评审(本项目不适用)
1.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1.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1.1.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1.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1.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四章 23.7 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价格核准. 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 正错误的原则详见第一册第 25.2 条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