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额登记机构 样本条款

份额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计划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本计划的份额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计划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委托人集合计划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委托人名册等。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指受《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说明书的约束,根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说明书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管理人、托管人、委托人。 委托人:指根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说明书合法取得集合计划份额的个人委托人或机构委托人。 个人委托人:指依法投资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自然人。 机构委托人:指依法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及合格境外机构。
份额登记机构. 指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其与管理人约定的服务内容,为基金提供份额登记服务的基金服务机构。
份额登记机构. 指为投资者开立集合计划账户,记录投资者持有的本 集合计划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的机构。
份额登记机构. 指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份额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或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
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层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00000000传真:(010)58598907联系人:朱立元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00000000传真:(021)51150398联系人: 廖海 经办律师:吴军娥、毛慧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 5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00000000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金毅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金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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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50938991 联系人:赵亦清

  •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 保荐机构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开普”、“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 “本次发行”),并已聘请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保荐机构”或“本公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南京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郑州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 直销机构 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机构 (一)销售机构基本信息:

  • 約代金の支払 第29条 受託者は、前条第2項(同条第3項後段の規定により適用される場合を含む。第3項において同じ。)の規定による検査に合格したときは、委託者に契約代金の支払を請求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 付款辦法 (一) 全部工程正式驗收合格、乙方繳交保固保證金後,甲方應一次給付合約價金;惟甲方得扣除乙方應付未付之罰款、費用及賠償金額。

  •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