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变更 样本条款

住所变更. 2013年06月28日,发行人的住所(营业场所、地址)由“杭州市下城区西湖铭楼3层301号房”变更为“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花园”,上述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住所变更. 2013 年 10 月 15 日,镇江耐丝股东会作出决议,将镇江耐丝住所变更为:“镇 江新区大山路 1 号”,同日,镇江耐丝股东签署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2014 年 4 月 28 日,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区分局向镇江耐丝核发了更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1191000029985),体现镇江耐丝的上述变更。 2014 年 3 月 15 日,镇江耐丝全资股东盛利维尔有限作出决议,同意镇江耐 丝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875 万元增至人民币 19875 万元,本次新增 10000 万元由盛利维尔有限以债权出资,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4 年 4 月 10 日,江苏光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镇江耐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债权转股权目的下盛利维尔(中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光大评报字【2014】第 000 号),截止 0000 年 3 月 31 日盛利维尔有限享有在 镇江耐丝债权账面价值为 139,131,791.44 元,采用成本法得出上述债权在评估基 准日 2014 年 3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 139,131,791.44 元,该债权是基于镇江耐丝 向盛利维尔有限借款而于 2012 年 2 月 24 日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形成的。 2014 年 4 月 15 日,盛利维尔有限与镇江耐丝签署债权转股权协议,确认上 述评估报告中的 10000 万元债权转为股权,剩余 39,131,791.44 元作为“其他应付款-盛利维尔(中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镇江全华永天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全 华永天验[2014]第 2021)审验确认,截至 2014 年 4 月 15 日止,镇江耐丝已收到 盛利维尔有限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0 万元,镇江耐丝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9875 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100%,镇江耐丝股东已经履行完成实缴出资义务。 2014 年 4 月 28 日,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区分局向镇江耐丝核发了更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1191000029985),体现镇江耐丝的上述变更。
住所变更. 2009 年 11 月 5 日,福宁投资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住址,由“浦东新区金新 路 00 号 000 室”变更至“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0000 号 0000 室”。2009 年 11 月 9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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