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 5-1. 供应商:(公章)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
1. 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备注
1. 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 5-1.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件 5-2-1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必须具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注:提供相关注册或登记等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其中: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附件 5-2-2 供应商 2022 年或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参加本项目时当年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原件备查 附件 5-2-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附件 5-2-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供应商无缴费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附件 5-2-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附件 5-2-6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备注
1. 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 5-1.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件 5-2-1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 (必须具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相关注册或登记等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其中: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附件 5-2-2 供应商 2022 年以来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供应商 2023 年以来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若新成立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编制) 附件 5-2-3 供应商 2023 年 6 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 5-1.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 件 (示例略) 附件 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 (示例略) 附件 5-2-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示例略) 附件 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示例略)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 5-1.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示例略) 附件 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示例略) 附件 5-2-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示例略)
1. 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应为响应本项目时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2. 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应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供应商无缴费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