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事項 样本条款
保密事項. 有評估,稽核,確認以及驗證過程。我們會基於上述評估、稽核、確認和驗證決定是否頒發證書。在對驗證檔案給出正面的評審結論後,我們將頒發證書。證書將會發送給客戶。證書應只有在所有不符合項已經糾正的情況下頒發。頒發的證書應有明確的有效期。
5.1 為驗證合約以及本驗證條款和條件的目的,“保密資 訊”系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移交、轉移或以其他方式披露的所有資訊、檔、圖片、圖紙、技術訣竅、資料、樣本以及專案文檔。保密資訊也包括上述資訊的紙檔和電子形式的副本。
保密事項. 依本合約所揭露之機密資訊(下稱機密資訊),係指甲方所持有或知悉依合約或法令對他人負有保密義務之機密資訊;以及乙方依合約取得或知悉,經甲方口頭表示應加以保密,或註明或標示機密、限閱或其他同義字之一切醫療、技術或生產上之秘密。茲列舉可能具機密性之資訊,以供參考說明(以下類型及其他具有相似性質之資訊,包含但不限於書面形式):具體之概念、報告、處於各發展階段之軟體、設計、圖示、規格、技術、模型、原型、原始碼、目的碼、圖表、流量表、方案、研究製程、程序、功能、專門智識、公文、請購文件、會議紀錄、會議紀錄錄音、行銷或業務機密及重大財務方面之資訊等具有機密性者。但有下列情形時,不負保密責任: 機密資訊於揭露時,已屬公開或已為眾所周知者。 非因乙方未盡保密責任或疏忽而公開或成為眾所周知者。 從不向甲方承擔保密責任的第三方取得者。 該機密資訊於揭露前,已為乙方所知悉者。 未接觸機密資訊下,由乙方所獨立開發者。 乙方若認為甲方所揭露者,非屬受本合約所保護之機密資訊,應於將該資訊揭露予第三方、公開或利用前負舉證責任。 若經甲口頭揭露並表示應加以保密者,應於口頭揭露後10日內作成書面摘要通知乙方該資訊。 雙方及其人員應負本合約之保密責任,不因本合約之終止、解除、屆期或因任何原因失其效力而影響其保密義務之存續。 (賠償責任)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而違反本合約,致甲方受有損害,乙方應賠償甲方所有之損失。 (使用目的與限制)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保證機密資訊不得供合作開發評估以外之任何目的使用。若雙方日後就該機密資訊簽訂其他合約而有保密義務規範者,該機密資訊之使用亦應受該其他相關合約之規範。 乙方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程度,採取必要措施,維持其知悉或持有機密資訊之秘密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洩漏、告知、交付、轉予他人、對外發表等行為。 甲方並未於本合約中授權乙方實施或利用任何由其所揭露之資訊,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揭露之機密資訊主張任何權益。 乙方僅得基於本合約之使用目的,揭露機密資訊予有必要知曉之員工,並督促其遵守本合約之規定,若其有違反本合約之情事,應負連帶責任。 雙方同意所揭露或交付含有機密資訊之筆記、資料、參考文件、圖表等各種文件媒體之所有權,皆歸甲方所有。於甲方請求時,乙方應立即返還或交付其指定之人。 甲方所提供之所有機密資訊,皆受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之保護,雙方應遵守該等法令之規定。
保密事項. 本服務契約各項文件、資料、底圖及甲方提供乙方參考之技術資料文件,乙方有代為保密及責成參與人員保密之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任何文件之全部或一部份發表、供與、給與或售與第三人。但經由甲方公布或公開後即解除保密之義務。
保密事項. 1. 契約內容有須保密者,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契約內容洩漏予與履約無關之第三人。乙方履約期間所知悉之甲方機密或任何不公開之文書、圖畫、消息、物品或其他資訊,均應保密,不得洩漏。
2. 本計畫未完成前,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發表計畫之內容、資料及研究發現;計畫完成後,若甲方因業務需要將本計畫歸屬為限閱性質,則未徵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於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對外發表,或提供資料。
3. 乙方如因研究需要應用個人資料檔案時,必須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暨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並於研究計畫完成後,將個人資料檔案移轉甲方,同時切結保證無留存備份檔案,切結書應併同報告書修正定稿送交甲方。
保密事項. 5.1 為驗證合約以及本驗證條款和條件的目的,“保密資訊”系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移交、轉移或以其他方式披露的所有資訊、檔、圖片、圖紙、技術訣竅、資料、樣本以及專案文檔。保密資訊也包括上述資訊的紙檔和電子形式的副本。
保密事項. 依本合約所揭露之機密資訊(下稱「機密資訊」)係指,收受者因與生技中心接觸所知悉或獲得之具機密性與商業價值之技術資訊及其衍生與其他機密。該等技術資訊或其他機密,包括但不限於,生技中心之「專一FLT3抑制劑精準藥物DCBCO1901」技術、生技中心或其所持有他人之研究、開發、生產、製造、市場、人事或財務等相關資訊。雙方並同意該機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之資訊。但收受者得舉證所稱之「機密資訊」不包括下列事項: 機密資訊於揭露時,已為公眾可得知,且其公開非因收受者之過失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