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信息. 2.1.1 供应商承认和同意,采购商是保密信息和任何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者。 2.1.2 供应商应: (a) 对保密信息保密,且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b) 采取一切合理必要和恰当的控制及预防措施,以防止披露和未经授权使用保密信息; (c) 在服务结束或采购商提前要求时,立即归还包含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并销毁任何相关副本(无论是硬拷贝或是任何其他支持媒介上的副本),供应商有义务在收到采购商要求后 30(三十)日内提供一份声明,以证明该等文件和/或副本得到妥善处理; (d) 仅将保密信息用于履行合同和/或订单之目的; (e) 未经采购商明确授权,不得再生或复制保密信息; (f) 不得就含有该等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数据申请专利; (g) 仅向自己组织内的员工(其在履行职责中需要了解该等保密信息)披露保密信息; (h) 将相关保密义务告知自己组织内获知保密信息的任何员工; (i) 不得出于任何原因,为第三方开发和/或向第三方供应直接或间接利用保密信息制造的产品; (j) 要求(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中必须向其交流保密信息的)任何第三方遵守本条项下的义务,并应确保该等遵守情况,供应商须就该等第三方违反本第 2条中所述有关保密信息的义务对采购商负责。 2.1.3 如果使用相关成果需要使用供应商拥有的任何专利、软件和技术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下文简称 “供应商权利”),供应商特此向采购商授予非独占的、免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和可转让的供应商权利使用许可(含转授权权利),但仅出于方便采购商使用相关成果之目的。 2.1.4 本通用条款及文中所述的保密信息披露均不得视为向供应商授予有关保密信息中所含信息和数据的任何专利、专利申请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许可。 2.1.5 不管相关合同关系的期限,对于接收的任何保密信息,只有所有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领域,且并非因供应商过错造成的,供应商在第 2.1.2 条项下的义务不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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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for Procurement of Goods and Services
保密信息. 2.1.1 供应商承认和同意,采购商是保密信息和任何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者。
2.1.2 供应商应就本许可协议而言,“机密信息”是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有关双方关系的非公开 信息,前提是这些信息是:
(a) 对保密信息保密,且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披露方披露时识别或标记为机密,或
(b) 采取一切合理必要和恰当的控制及预防措施,以防止披露和未经授权使用保密信息;
如果初始披露不是书面形式或其他有形形式,则保密信息 会在披露时被发现并简化为书面形式或其他有形形式,由披露方在接下来的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适当标记并向接受方提交,但 不得迟于披露后的三十 (c30) 在服务结束或采购商提前要求时,立即归还包含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并销毁任何相关副本(无论是硬拷贝或是任何其他支持媒介上的副本),供应商有义务在收到采购商要求后 30(三十)日内提供一份声明,以证明该等文件和/或副本得到妥善处理;
天。门铁克的机密信息应包括产品架构、产品研发计划、非公开财务数据和蓝图,无论它们是否标 注为机密。接收方只能将从披露方接收的机密信息用于执行本授权许可协议所涉及的活动。在任何保密信息的相应披露日期之后 五 (d5) 仅将保密信息用于履行合同和/或订单之目的;
(e) 未经采购商明确授权,不得再生或复制保密信息;
(f) 不得就含有该等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数据申请专利;
(g) 仅向自己组织内的员工(其在履行职责中需要了解该等保密信息)披露保密信息;
(h) 将相关保密义务告知自己组织内获知保密信息的任何员工;年内,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保密信息。接收方应采取与保护自身同等性质的保密信息一样的重视程度(但不得低 于合理的重视程度)来保护此类信息,以防未经授权的使用、分发或公布。接收方可以向为履行本授权许可协议而必须知晓的附 属机构、代理和转包商披露保密信息,前提是其受限于就披露方的权利具有至少与本授权许可协议同等保护程度的保密协议。如 果保密信息属于以下情况,则接收方无需承担本部分的任何义务:
(i) 不得出于任何原因,为第三方开发和/或向第三方供应直接或间接利用保密信息制造的产品信息在未违反本授权许可协议的情况下已成为公共知识;
(jii) 要求(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中必须向其交流保密信息的)任何第三方遵守本条项下的义务,并应确保该等遵守情况,供应商须就该等第三方违反本第 2条中所述有关保密信息的义务对采购商负责。接收方在从披露方收到信息之前已拥有该信息且不受保密义务的约束;
2.1.3 如果使用相关成果需要使用供应商拥有的任何专利、软件和技术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下文简称 “供应商权利”),供应商特此向采购商授予非独占的、免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和可转让的供应商权利使用许可(含转授权权利),但仅出于方便采购商使用相关成果之目的。(iii) 接收方在无任何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以正当方式收到信息;
2.1.4 本通用条款及文中所述的保密信息披露均不得视为向供应商授予有关保密信息中所含信息和数据的任何专利、专利申请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许可。(iv) 披露方以正常方式将信息披露给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或
2.1.5 不管相关合同关系的期限,对于接收的任何保密信息,只有所有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领域,且并非因供应商过错造成的,供应商在第 2.1.2 条项下的义务不再有效。(v) 信息由接收方在未使用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独立开发。如果法律或法庭命令提出要求,接收方可以对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进行披露,前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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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End User License Agreement (Eula)
保密信息. 2.1.1 供应商承认和同意,采购商是保密信息和任何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者。
2.1.2 供应商应:
(a) 对保密信息保密,且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b) 采取一切合理必要和恰当的控制及预防措施,以防止披露和未经授权使用保密信息;
(c) 在服务结束或采购商提前要求时,立即归还包含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并销毁任何相关副本(无论是硬拷贝或是任何其他支持媒介上的副本),供应商有义务在收到采购商要求后 在服务结束或采购商提前要求时,立即归还包含保密信息和任何其他采购商数据的所有文件,并销毁和/或删除任何相关副本(无论是硬拷贝或是任何其他支持媒介包括任何 IT 支持媒介上的副本),供应商有义务在收到采购商要求后 30(三十)日内提供一份声明,以证明该等文件和/或副本得到妥善处理或副本得到妥善处理和/或消除,但基于适用法律强制性要求其保存文件的除外;
(d) 仅将保密信息用于履行合同和/或订单之目的;
(e) 未经采购商明确授权,不得再生或复制保密信息;
(f) 不得就含有该等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数据申请专利;
(g) 仅向自己组织内的员工(其在履行职责中需要了解该等保密信息)披露保密信息;
(h) 将相关保密义务告知自己组织内获知保密信息的任何员工;
(i) 不得出于任何原因,为第三方开发和/或向第三方供应直接或间接利用保密信息制造的产品;
(j) 要求(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中必须向其交流保密信息的)任何第三方遵守本条项下的义务,并应确保该等遵守情况,供应商须就该等第三方违反本第 2条中所述有关保密信息的义务对采购商负责。
2.1.3 如果使用相关成果需要使用供应商拥有的任何专利、软件和技术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下文简称 “供应商权利”),供应商特此向采购商授予非独占的、免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和可转让的供应商权利使用许可(含转授权权利),但仅出于方便采购商使用相关成果之目的。
2.1.4 本通用条款及文中所述的保密信息披露均不得视为向供应商授予有关保密信息中所含信息和数据的任何专利、专利申请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许可。
2.1.5 不管相关合同关系的期限,对于接收的任何保密信息,只有所有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领域,且并非因供应商过错造成的,供应商在第 2.1.2 条项下的义务不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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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for Procurement of Goods and Services
保密信息. 2.1.1 供应商承认和同意,采购商是保密信息和任何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者。
2.1.2 供应商应:
(a) 对保密信息保密,且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b) 采取一切合理必要和恰当的控制及预防措施,以防止披露和未经授权使用保密信息;
(c) 在服务结束或采购商提前要求时,立即归还包含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并销毁任何相关副本(无论是硬拷贝或是任何其他支持媒介上的副本),供应商有义务在收到采购商要求后 在本通用条款项下的材料供应结束或采购商提前要求时,立即归还包含保密信息和任何其他采购商数据的所有文件,并销毁和/或删除任何相关副本 (无论是硬拷贝或是任何其他支持媒介包括任何 IT支持媒介上的副本),供应商有义务在收到采购商要求后 30(三十)日内提供一份声明,以证明该等文件和/或副本得到妥善处理或副本得到妥善处理和/或消除,但基于适用法律强制性要求其保存文件的除外;
(d) 仅将保密信息用于履行合同和/或订单之目的;
(e) 未经采购商明确授权,不得再生或复制保密信息;
(f) 不得就含有该等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数据申请专利;
(g) 仅向自己组织内的员工(其在履行职责中需要了解该等保密信息)披露保密信息;
(h) 将相关保密义务告知自己组织内获知保密信息的任何员工;
(i) 不得出于任何原因,为第三方开发和/或向第三方供应直接或间接利用保密信息制造的产品;
(j) 要求(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中必须向其交流保密信息的)任何第三方遵守本条项下的义务,并应确保该等遵守情况,供应商须就该等第三方违反本第 2条中所述有关保密信息的义务对采购商负责。
2.1.3 如果使用相关成果需要使用供应商拥有的任何专利、软件和技术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下文简称 “供应商权利”),供应商特此向采购商授予非独占的、免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和可转让的供应商权利使用许可(含转授权权利),但仅出于方便采购商使用相关成果之目的供应商权利”),供应商特此向采购商授予非独占的、免许可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和可转让的供应商权利使用许可(含再授权权利),但仅出于方便采购商使用相关成果之目的。
2.1.4 本通用条款及文中所述的保密信息披露均不得视为向供应商授予有关保密信息中所含信息和数据的任何专利、专利申请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许可。
2.1.5 不管相关合同关系的期限,对于接收的任何保密信息,只有所有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领域,且并非因供应商过错造成的,供应商在第 不管相关合同关系的期限,对于接收的各则保密信息,只有所有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领域,且并非因供应商过错造成的,供应商在第 2.1.2 条项下的义务不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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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