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约定 样本条款

保密约定. 1、 在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中,甲乙双方人员都应自觉遵守保密约定,以维护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保证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完成。 2、 采购活动期间,甲乙双方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况。 3、 甲乙双方人员应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 4、 任何一方不应私自与投标人就本投标内容进行单方接触或谈判。因工作需要或业务目的的任何对外活动均应事前、事后互相知会和沟通。 5、 凡因单方泄漏情况而导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无法进行,均视为对项目和对方利益的侵害,责任应由泄密方承担。
保密约定. 8.1 乙方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除经秘密所有方的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乙方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提供、泄漏上述秘密,由此给秘密所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2 不论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本部分条款持续有效。 8.3 乙方应出具本公司参与本合同履行人员应尽有保密义务的保密协议并做出保密承诺,详见附件一。 8.4 采购需求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乙方使用人民银行内部资料、信息时,应向乙方明确其内部资料、信息的保密范围、保密期限。 8.5 甲、乙双方和采购需求部门在提出相关争议,以及在争议协商处理、仲裁或诉讼、投诉中,均有权在必要的范围内不受限制地以口头或书面引述、以及以其它合理方式利用本合同的整体及/或任何部分条款内容。
保密约定. 协议三方都有义务为三方中的任何一方保守法律规定的相关秘密,尤其是要对丙方的经营管理和知识产权类信息进行保密,若有违反,将依据相关法律处理。
保密约定. 1. 在招标采购的全过程中,双方人员都应自觉遵守保密约定,以维护招标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平,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完成。 2. 招标期间,各方不得向无关人员,尤其是投标方透露招标工作的内部秘密,如:投标人的名称、人数、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的重要情况。 3. 开标前委托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索要可能与公平竞争有关的招标投标情况或资料 (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委托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索要并具体列出索要的文件清单,采购代理机构同意提供的,委托人要写出有效的收条并严格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 4. 任何一方不应私自与投标人就本投标内容进行单方接触或谈判。因工作需要或业务目的的任何对外活动均应事前、事后互相知会和沟通情况,以使工作协调。 5. 凡因单方泄漏情况而导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无法进行,均视为对项目和对方利益的侵害,责任应由泄密方承担。
保密约定. 在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中,甲乙双方人员都应自觉遵守保密约定,以维护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保证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完成。 采购活动期间,甲乙双方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况。 甲乙双方人员应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 任何一方不应私自与投标人就本投标内容进行单方接触或谈判。因工作需要或业务目的的任何对外活动均应事前、事后互相知会和沟通。 凡因单方泄漏情况而导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无法进行,均视为对项目和对方利益的侵害,责任应由泄密方承担。 乙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应保守因履行合同而知悉的商业秘密,乙方对于为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的一切业务信息和资料以及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等相关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乙方应严格保密。
保密约定. 1、 乙方在进行甲方组织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定,履行与其调查工作相应的保密职责。对甲方的保密规定不明的,乙方应本者诚实、谨慎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指施,维护其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知悉或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或有保密义务的信息,以保持其不公开性和秘密性。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保密信息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或有保密义务的信息,也不得在履行案件调查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信息。 3、 乙方因履行案件调查职务需要所持有的或保管的一切记录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光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载体,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当于案件调查结束时,向甲方返还全部上述记录甲方保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保密约定. 1、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出卖或与第三方共享,亦不得用于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2、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应对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保密约定. 1. 双方对由履行本合同而收到的对方信息和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技术、方案、服务、原料、设备、工艺、数据、财务、商业、客户及其他方面的资料、要求和信息等。 2. 双方仅向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资料,不得随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保密约定. 8.1 乙方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有关甲方的商业、国家等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除经甲方的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乙方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人提供、泄漏上述秘密。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合同附件《保密协议》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2 除合同本身以外,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乙方应于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将上述资料包括副本退还给甲方或按甲方要求处理。 8.3 不论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本条持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