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日. 二十四时止,并载明于保险单上。 1.5 犹豫期 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本合同设有犹豫期。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以保险单上载明的期限为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犹豫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犹豫期内,请您认真审阅本合同,您可以在此期间申请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适用范围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工事概要 (2)計画工程表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守秘義務 第12条 事業者及び事業者の従業者は、サービスの提供にあたって知り得た利用者又は利用者の家族の秘密及び個人情報について、正当な理由がない限り、契約中及び契約終了後においても、第三者には漏らしません。
合同修改 19.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费用结算 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印刷费用全部支付(或申请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印刷品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印刷费用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印刷品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自行将印刷费用支付给乙方。
合同的签订 (一)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