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样本条款

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接受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特殊门诊治疗,需个人支付合理且必需的特殊门诊治疗费用。具体包括:
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者在必选责任等待期后经医院确诊因疾病必须在医院接受以下特殊门诊治疗的:
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到医院进行门诊肾透析、门诊恶性肿瘤电疗、化疗或放疗的,本公司就其门诊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乘以约定比例后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且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的最高给付金额为限。
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本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罹患疾病,在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接受下列特殊门诊治疗,对于该被保险人由此发生的、医学必需的、符合通常惯例水平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内,依据本合同约定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在我们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我们对其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如下门诊医疗费用,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C.全球紧急救援保险金
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到医院进行门诊肾透析、门诊恶性肿瘤电疗、化疗或放疗的,我们就其门诊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乘以约定比例后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且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的最高给付金额为限。 女性被保险人在妊娠期间、流产和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下列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我们按约定给付比例在年限额范围内给付女性生育保险金:
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本项保险责任为必选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投保人为同一 被保险人不间断地投保本附加合同,不受 30 日的限制)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的,不论一次或多次到医院进行门诊肾透析、门诊恶性肿瘤电疗、化疗或放疗的,我们就其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乘以约定比例后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且累计给付金额不超过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的最高给付金额。 本项保险责任为可选保险责任一。
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罹患疾病,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普通部(不包括特需部、国际医疗部,下同)接受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肾透析费、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11及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我们按下述“保险金计算 方法”计算并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自疾病观察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确诊罹患疾病,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普通部(不包括特需部、国际医疗部,下 同)接受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肾透析费、门诊恶性肿瘤(见7.9)治疗费及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我们按下述“保险金计算方法”计算并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疾病观察期后被确诊初次罹患恶性肿瘤,并在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的专门治疗室内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定位及制定放疗计划费用以及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实施费用(不包括床 位费等其他费用),我们按下述“保险金计算方法”计算并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及质子 重离子医疗保险金之和以本合同保险金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