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计划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计划由您在投保时选择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样本条款

保险计划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计划由您在投保时选择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不同保险计划的 特定疾病范围和保险金总限额4详见保险计划表。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开始日起 90 天内(含第 90 天)为等待期。 担保险责任,本主险合同将终止,我们会向您无息退还本主险合同的所有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投保后至等待期结束前罹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的,我们不承 以下两种情形,无等待期:
保险计划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计划由您在投保时选择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不同保险计划 的特定疾病范围和保险金总限额4详见保险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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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 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 基金合同 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契約電流 契約上使用できる最大電流(アンペア)をいい、交流単相 2 線式標準電圧 100 ボルトに換算した値といたします。

  • 账 号 开户银行: 大额支付号:

  • 損害賠償 第6条 甲は、第4条又は前条第2項の規定により本契約を解除した場合は、これにより乙に生じた損害について、何ら賠償ないし補償することは要しない。

  •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海曙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