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付限额 样本条款

赔付限额. 2.2.5 补偿原则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的,我们将按上述约定计算并赔付保险金,且最高赔付金额不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补偿后的余额。
赔付限额. 对于上述保险责任,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进行治疗,我们均按上述 约定赔付保险金。但各项保险金保险责任的累计赔付金额不超过保险金总赔付限额;各项保险金赔付金额之和达到约定的保险金总赔付限额时,本主险合同终止。
赔付限额. 对于上述各项保险责任,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进行治疗,我们均按上述 约定赔付各项保险金,但各项保险金的累计赔付金额以不超过各项保险金年度最高赔付金额为限,各项费用的累计赔付金额达到其各对应保险金年度最高赔付金额时,我们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各项保险金的累计赔付日、次数以不超过各对应项年度最高赔付日、次数为 33 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指医生诊疗费、治疗费、检查检验费、药品费和救护车使用费。
赔付限额. 对于上述保险责任,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进行治疗,我们均按上述约定 赔付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共用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赔付限额 400 万元,本附加险合同保险金赔付金额与主险合同保险金赔付金额之和达到该赔付限额时,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赔付限额. 1. 保险期间内赔付限额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赔付的各项医疗保险金的累计金额最高以 保险计划中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各项保险责任对应的赔付限额为限,当各项医疗保险金的累计赔付金额达到其赔付限额时,我们对该项医疗保险金的保险责任终止。当各项医疗保险金的累计赔付金额达到保险计划约定的保险期间内赔付限额时,在本主险合同该保险期间剩余期限内我们将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2. 保证续保期间内总赔付限额在本主险合同保证续保期间内,基于连续投保的多份本保险产品赔付的所有保险金之和以保险计划中约定的保证续保期间内总赔付限额为限。当我 们在保证续保期间内累计赔付的保险金之和达到保证续保期间内总赔付限额时,本主险合同和保证续保期间将一并终止,我们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赔付限额. 保险金,但该项保险金保险责任累计赔付金额以不超过该项的保险金赔付限额为 限,累计赔付金额达到保险金总赔付限额时,我们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赔付限额. 对于上述各项保险责任,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进行治疗,我们均按上述 约定赔付保险金,但我们累计赔付的保险金以不超过上述约定的各项治疗项目的赔付限额,我们累积赔付金额达到相关治疗项目的赔付限额时,被保险人进行相关治疗将自行承担费用。 例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齿科损伤,我们在齿科意外赔付限额内已 经赔付满人民币叁仟元,则齿科意外治疗下发生的医疗项目所造成的费用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但齿科保健治疗、齿科基础治疗和齿科复杂治疗的赔付限额不受齿科意外赔付限额已满的影响。
赔付限额. 对于上述各项保险责任,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进行治疗,我们均按上述约定 赔付各项保险金,但各项保险金的累计赔付金额以不超过各项保险金年度最高赔付金额为限,各项费用的累计赔付金额达到其各对应保险金年度最高赔付金额时,我们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各项保险金的累计赔付日、次数以不超过各对应项年度最高赔付日、次数为限, 各项费用的累计赔付日、次数达到其对应项年度最高赔付日、次数时,我们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我们累计赔付的保险金以不超过被保险人的保险金总限额为限,累计赔付金额达 到年度保险金总限额时,我们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赔付限额. 我们赔付的保险金数额=(被保险人个人自行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未抵扣完毕的免赔额)×赔付比例 一般情况下,赔付比例为 100%,但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选择以有基本医疗 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投保,但在就诊时未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则赔付比例为 60%。重新投保时,您可以调整被保险人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状态,其余时间不能更改被保险人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状态。 上述约定赔付保险金。但各项保险金保险责任的累计赔付金额以不超过 各对应项的保险金赔付限额为限,各项保险金保险责任的累计赔付金额 达到其对应项的限额时,我们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金赔付责任终止。 各项保险金赔付金额达到约定的保险金总赔付限额时,本主险合同终止。
赔付限额.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