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Clause in Contracts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 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 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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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Government Procurement, Government Procurement Contract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 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 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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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Government Procurement Contract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 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 (2) 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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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Government Procurement Contr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