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商品 样本条款

假冒商品. 禁止销售或推销假冒或伪造的处理器、假冒标签或假冒包装。
假冒商品. 任何假冒商品,包括假冒软件,除非这些商品或软件的来源得到生产商的特别批准。
假冒商品. (a)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所有商品,包括由卖方分包商提供的任何商品,必须是原产真品且完全符合买方的所有合同要求、规格书、认证证书以及体现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支持性资料。卖方保证为了遵守本项责任,其已经从其所有分包商和供应商处收到所有必要的资料并且卖方已经确认过所有此类资料。卖方将确保商品中不存在任何假冒品、错误标识或其他错误声明。 (b) 卖方应针对所有商品(不论属于何种行业领域)采用一套符合上述规定和相关行业领域的合理商业条款的假冒品控制流程,包括 AS5553A;而且买方有权在商品交付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时间审查、检验和/或批准该流程。 (c) 如果按照本订单交付或即将交付的任何商品被发现是假冒品或疑似假冒品,买方有权没收该商品以进一步调查其真实性。买方的调查可能包括按照法律或法规的要求由第三方或政府调查机构,或买方全权决定由其客户或由买方参与。卖方应真诚配合买方进行的任何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卖方配合披露与所调查商品有关的所有设计、开发、制造和跟踪记录。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调查商品的合格证明。卖方不得要求买方在调查过程中或之后将所调查商品归还卖方。买方无须向卖方支付所调查的疑似假冒商品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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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量清单 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 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 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起第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 认购期利息 如销售机构实时扣划投资者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申请成功确认当日(含)至认购期最后一日(不含)期间产生的活期利息将折算成产品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如销售机构先冻结客户资金,产品成立日前,认购资金按销售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该等利息不作为认购资金扣收。具体以产品销售机构规定的认购程序为准。

  • 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 区 分 内 容 工事費の算定 工事費は、基本工事費、施工した工事に係る交換機等工事費及び回線収容部等工事費を合計して算出します。

  • 基金的年度审计 1、 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 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