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加水型電瓶. 16.行車紀錄器,規格如下: A.類型:抗眩光後視鏡前後鏡頭型。 B.高清畫質鏡頭,須具紅外線補光夜視功能,後鏡頭如需求單位要求裝置室外作為倒車顯示使用時,後鏡頭防 水等級須為 IP67 以上,前後鏡頭角度須可調整。 C.錄影視角:前鏡頭為 130 度以上,後鏡頭為 90 度以上。D.感光元件:百萬畫素以上。 E.顯示螢幕:4.0 吋以上彩色螢幕。 F.可同步循環錄影、錄音,有顯示日期及時間功能。G.
免加水型電瓶. 16.ESC 電子穩定控制系統(提供車身穩定控制功能)(不同名稱但 符合該功能之系統,由廠商提供說明資料俾利審查。) 17.行車紀錄器,規格如下: A.類型:抗眩光後視鏡前後鏡頭型。 B.高清畫質鏡頭,須具紅外線補光夜視功能,後鏡頭如需求單位要求裝置室外作為倒車顯示使用時,後鏡頭防水 等級須為 IP67 以上,前後鏡頭角度須可調整。 C.錄影視角:前鏡頭為 130 度以上,後鏡頭為 90 度以上。 項次 招標文件所訂規範說明 投標廠商規格 (廠商自填) 資料頁/項次 (廠商自填) 審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