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赔额设置 样本条款

免赔额设置. 免赔额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在订立本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本合同中载明。 本合同中的免赔额,是指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约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予赔付的部分。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用于抵扣免赔额,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获得的补偿,不可用于抵扣免赔额。
免赔额设置. 本合同的免赔额,是指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发生的,虽属于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但约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予赔付的部分。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用于抵扣免赔额,但通过基本医疗保险 7.22、公费医疗、政府主办补充医疗 7.23 获得的补偿,不可用于抵扣免赔额。
免赔额设置. 本合同的免赔额,是指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发生的,虽属于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但约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予赔付的部分。 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用于抵扣免赔额,但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政府主办 补充医疗7.6和公费医疗获得的补偿,不可用于抵扣免赔额。 一般医疗费用保险金包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保险金和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四部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满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他原因,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7.7接受治疗的,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一般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满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他原因,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 7.8 诊断必须接受住院 7.9 治疗的,对于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住院期间,在就诊医院内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需 7.10 的住院医疗费用 7.11,本公司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其中,床位费的每日给付金额以附表一中约定的限额为限。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开始住院治疗,到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未结束本次住院治疗且未连续投保本保险的,本公司将继续承担因本次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的给付责任,但最长不超过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后 30 天(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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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経過措置 2 この改正規定実施前に支払い又は支払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かった電気通信サービスの料金その他の債務については、なお従前のとおりとします。

  • 臨機の措置 第27条 受注者は、災害防止等のため必要があると認めるときは、臨機の措置をとら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この場合において、必要があると認めるときは、受注者は、あらかじめ監督員の意見を聴か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ただし、緊急やむを得ない事情があるときは、この限りでない。

  • 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 以 上 2020 年 4 月 1 日現在)

  • 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 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