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残保险金 样本条款

全残保险金. 由全残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向我们申请给付全残保险金:
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内(含第 90 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释义 14),我们按本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的 120%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 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未满 18 周岁的,我们按本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的 120%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90 日 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且被保险人全残时已满 18 周岁(含)的,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 义6),我们按本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20%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全残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全残,本公司将无息退还已缴付的保险费予被保险人,本合同随即终止。
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确诊全残时到达年龄未满 18 周岁,我们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 付 “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确诊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确诊全残时,本合同已交保险费总额。 若被保险人确诊全残时到达年龄已满 18 周岁,且确诊全残时本合同处于交费 期间,我们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 “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合同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全残(8.7),我们按其全残保 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如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时治疗仍未结束的,按该次事故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全残鉴定,并据此给付全残保险金。给付全残保险金后,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全残保险金. 全残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理赔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1) 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 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者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见 12.22)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者身体伤残程度评定书; (3)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3.4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疾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理赔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1) 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 由专科医生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以及由医院出具的病历和其他科学诊断报告; (3)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全残保险金. 本项保险责任为可选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于其个人保险期间内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全残,本公司将向该被保险人给付其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全残,且全残时未满 18 周岁的,我们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的责任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全残,且全残时已满 18 周岁的,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的责任效力终止。 我们给付全残保险金后,仅“全残关爱保险金”责任(若已投保)继续有效,其余保险责任均效力终止。同时,本合同自全残确诊日起现金价值降为零。
全残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发生全残(释义二),则本公司给付全残保险金予该被保险人,其金额为该被保险人全残确认日(释义三)所对应的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若对应的全残保险金额等于该被保险人全残确认日尚未还清的与本合同对应之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余额(包括贷款本金及其利息),则本公司向其全残保险金第一受益人全额给付对应的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对应的全残保险金额大于该被保险人全残确认日尚未还清的与本合同对应之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余额(包括贷款本金及其利息),则本公司将按该被保险人尚未还清的该贷款余款先向其全残保险金第一受益人给付对应的保险金 后,再向其健在的全残保险金第二受益人给付对应的剩余保险金额,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