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概况 样本条款

公司业务概况. 标的公司常州当升位于常州市金坛区,主要致力于高性能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常州当升负责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的生产运营,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先 导基地规划用地 750 亩,总规划年产能 10 万吨,分两期建设,首期将建成年产 5 万吨高镍锂电正极材料生产线和锂电新材料技术研究院。目前一期工程第一阶 段 2 万吨正极材料产能已经完成生产厂房施工、生产线安装工作,正在进行产线调试和产品试制工作。该基地秉承“绿色环保、节能高效、智能智慧”的建设理念,以打造全球领先的高端锂电正极材料智能制造基地为目标。项目建成后,标的公司将借助当地显著的产业协同优势,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力度,推动我国锂电正极材料产品和技术的升级换代,引领锂电材料向绿色智能制造发展。
公司业务概况. 本公司以及子公司业务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期货经纪、融资融券、直接投资、另类投资等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金融 (香港)拓展境外证券及期货等业务。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等为依据确定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研究业务、证券金融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和其他业务等业务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29,328.27 19.58 498,897.43 48.42 500,647.98 47.54 419,370.23 60.98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 净收入 115,533.25 6.87 135,182.26 13.12 147,162.12 13.97 163,829.77 23.82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 净收入 71,812.46 4.27 113,561.48 11.02 132,251.75 12.56 148,825.10 21.64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 净收入 133,461.90 7.94 237,964.36 23.10 197,713.55 18.77 89,278.05 12.98 利息净收入 78,070.69 4.64 87,062.11 8.45 -201,045.94 -19.09 -84,673.35 -12.31 投资收益 193,343.60 11.50 259,344.96 25.17 552,836.22 52.49 361,385.59 52.55 其他收益 20.01 0.00 - - - - - - 资产处置损失 -15.95 -0.00 -5.08 - -16.47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105,430.78 6.27 -193,129.19 -18.74 168,699.63 16.02 -40,169.72 -5.84
公司业务概况.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经营规模和实力不断壮大,在许昌市具有行业垄断性,面临竞争压力较小。发行人业务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商业运营、投融资等多个领域,是许昌市最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主体。经过业务整合,目前,发行人形成了以工程结算、土地开发整理、利息收入、房产销售为主的四大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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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Tongtech Co., Ltd. 成立日期 1997.08.11 上市日期 2014.01.28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东方通 股票代码 300379 法定代表人 黄永军 董事会秘书 徐少璞 总股本 455,273,832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000号主楼000室(园区)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0号数码大厦X座00层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55,273,832股,股本结构为: 流通股 427,716,893 93.95% 限售股 27,556,939 6.05%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股) 黄永军 36,190,823 7.95% 27,143,117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股)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 16,538,906 3.63% 朱律玮 0,000,000 1.72% - 朱海东 7,403,031 1.63% - 吴志辉 0,000,000 1.28% - 李惠敏 0,000,000 1.10% - 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13,800 0.75% - 注:上述股东中,股东吴志辉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498,339股;股东李惠敏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024,000股;股东邓强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683,112股;股东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413,800股。

  • 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本条項 第9条(保険責任の始期および終期)

  • 信義誠実の義務 第1条 甲及び乙は、信義を重んじ、誠実にこの契約を履行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 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东方钪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钪业”)与禄丰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氯化钛白废液/废渣综合回收钪、钒、锰等有价金属生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为进一步完善钛产业链条,做深做精钛产品,做细做透钛衍生品,本着政府主导、市场主体、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禄丰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双方充分协商,对氯化钛白废液/废渣综合回收钪、钒、锰等有价金属项目的投资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被授权人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 (二)、投资指令的内容 投资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支付的指令,但不包括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指令。

  • 存続条項 第29条 本契約の効力が消滅した場合であっても、第13条、第15条、第18条、第 19条、第20条第2項、第21条、第23条、第24条、第26条、第28条及び本条はなお有効に存続するものとする。 本契約の締結を証するため、本書2通を作成し、甲乙記名押印の上、各自1通を保有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