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第三方 样本条款

公正第三方. 係指土木技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等相關專門技術職業工會擔任。 各項期間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設置期間(下稱設置期間):乙方應自民國◎◎◎年◎◎月◎◎日起六個月內,完成本契約租賃標的範圍內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完工運轉併聯提供電能。 租賃期間:自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完工運轉併聯提供電能之日(以下簡稱完工併聯日)起二十年。如有第六條第五項所定情事,雙方同意按暫停售電期間,延長本契約租賃期間。 回復原狀期間:乙方自前項租賃期間屆滿後三個月內,應將租賃標的範圍回復原狀;如甲、乙雙方於本契約就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處置方式另有書面約定,從其約定。 租賃標的使用之限制 本契約租賃標的僅供乙方設置、維護及營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乙方不得為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轉租、轉借或以其他名義供第三人使用。 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使用租賃標的。 如因設置或維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致需拆除、增建租賃標的,或需於租賃標的之適當位置設置維修通道,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始得為之。屬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所衍生之相關費用,應由乙方負擔;其餘非屬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所衍生之相關費用,應由甲方負擔。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經甲方通知乙方限期將租賃標的回復原狀而遲未回復時,甲方得逕行回復原狀,因此所衍生之相關費用應由乙方負擔,乙方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補償。
公正第三方. 係指土木技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等
公正第三方. 係指土木技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等相關專門技術職業工會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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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各方 甲方: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瓯鹏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卖方 1 以及卖方 2。卖方 1 持有卖方 2 100%股权。此外,卖方 1将促使其直接持有标的资产的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与买方子公司签署相应《资产转让协议》。

  • 风险揭示方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乙 方 承租廠商:統一編號: 負責人(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字號: 地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其他关联方 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股东 10310120-X 天津市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的股东 72446344-9 天津渤海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股东 57511260-1 天津市水利工程水费稽征管理二所 天津市水务局下属事业法人单位 67374057-2 天津市腾飞工程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10335331-9 天津七色阳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69742658-8 天津市金滦酒店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10378080-4 天津德维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腾飞工程公司的子公司 78033030-9 天津市滨水水质检测中心 天津市腾飞工程公司的下属单位 67942385-0 天津利捷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腾飞工程公司的子公司 75481939-7 天津市引滦工程尔王庄管理处 控股股东的同级单位 40120523-4 天津市腾跃水利工程中心 天津市引滦工程尔王庄管理处的下属单位 10419289-5 天津市泉州水务有限公司 2012 年已转让的控股子公司 71280031-3 天津市水务局宜兴埠管理处 天津市水务局下属事业法人单位、控股股东的同级单位 40121008-4 天津市德维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3 年已吸收合并的子公司 全宏 滨海水业总会计师 江波 滨海水业高管 刘景彬 滨海水业高管 靳德柱 滨海水业高管 张海生 滨海水业生产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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