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 样本条款

转让方. 中金福(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 XXX 公司(盖章)/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受让方:XXX 公司(盖章)/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年 月 日 质权人:XXX 公司(盖章)/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年 月 日 附件 3-7
转让方. 苏州大学 (下称甲方) 受让方: (下称乙方)
转让方. 是指股权收益权的转让方,即本协议中的乙方,是本协议所述股权收益权的持有者。
转让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
转让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分行/支行 盖章) 受让方:
转让方. 指 章启忠、陈心泉及 MWZ 公司 浙江省国资委 指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购报告书》 指 《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 指 《章启忠、陈心泉、MWZ AUSTRALIA PTY LTD 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 议》 指 《章启忠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 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深圳分 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 5 号准则》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 《权益变动与收 购业务问答》 指 《挂牌公司权益变动与收购业务问答》 《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细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本所 指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书 指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之法律意见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法律意见书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浙商资产本次收购富丽华事宜,根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转让方. 是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应当对所披露内容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一般应包括: (一) 信息披露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转让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签章)
转让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章)